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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的周健和妻子张瑜在襄樊注册了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公司开了一家服装专卖店,经过十几年打拼,逐渐积攒起百万家产。
2000年的一天,周健和妻子闹别扭,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广场酒吧,在那里,他遇见本公司女员工贾虹。贾虹关切地问是不是有什么事,正在气头上的周健,便将家里的争执说了出来,贾虹劝他到自己的小屋吃了饭再说,也许是想借酒浇愁,周健醉意中抓紧了贾虹扶着他的手,而贾虹也没将手抽回……事后周健觉得特别后悔。一个月后的一天,贾虹突然跑进周健的办公室,说自己怀孕了。周健慌了,立刻起身去关上办公室门,让贾虹冷静点,并把各种利害关系分析给她听,撕破了脸面大家都没好处,劝她把孩子打掉。贾虹只是默默地流泪,也没说什么,不久便辞职走了。
随着贾虹的消失,整件事周健已快淡忘,可2004年底的一天,贾虹突然又出现在公司,手里还抱着个男婴。“这孩子是你的!”为弄清真相,周健对妻子谎称朋友借钱,从张瑜那儿拿了10000元钱。第二天,他领着贾虹和孩子去了医院,检查结果证实孩子的确是他的。他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与惶恐中。
为求得妻子的谅解,周健将事情的原委全都说了出来。张瑜想到丈夫平时待自己确实不错,这件事闹出去了于己于公司都不利,于是决定花点钱,把这个事情了结。周健便找到贾虹,表明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与妻子离婚,如果是其他要求则好商量。贾虹同意以经济补偿来解决问题,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周健给贾虹24万元,分三年付清,用作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等,以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周健将他与贾虹签定的协议交给妻子保管。张瑜拿着协议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看过说,即使周健给了贾虹24万,将来她仍能以孩子的名义向周健要求赔偿,而且很难说将来孩子就不会要求继承他的那份遗产。一想到这个无底洞,夫妇俩不禁后怕起来。夫妇俩商量了几宿,最后决定假离婚,将财产都转移到张瑜名下,等事情平息后再复婚。
2005年2月25日,夫妻俩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协议写明所有的家庭财产都归张瑜所有,原有汽车配件公司和服装专卖店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均归女方享有和承担,至于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与对方无关……29日,瞒着众亲友,两人到市民政局秘密办理了离婚手续。
周健不再提给贾虹经济补偿的事,贾虹催要几次,他都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了。2005年3月10日,贾虹就孩子抚养问题将周健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贾虹这才得知周健已经离婚了。最后,法院作出裁决,判令周健负担孩子所有上学费用,每月给付孩子800元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
2005年9月9日下午5点多钟,周健带着张瑜骑摩托车匆匆赶往公司仓库。不料,在仓库附近过十字路口时,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撞在一起,摩托车顷刻被撞翻在地,2005年10月15日,张瑜在昏迷中离开了人世。
张瑜的家人,情绪失控,他们先是将张瑜的金银首饰找了出来,又向周健索要房产证、公章和张瑜的保单等。因为平时公司事务还是由周健出面打理,这就意味着局面一旦失控,周健不仅将变得一无所有,并且还要替公司背负后来产生的将近20万元的债务。周健决定先将能处理掉的债务处理掉。他打电话给襄樊的另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公司,决定用自家仓库的汽车配件来抵20万元的货款,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立即派车上门来取货。
第二天上午,张家人再到仓库,发现锁被换了,等把门撬开,发现货也少了不少,他们猜周健可能来过,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接警民警随即传唤了周健。在派出所,周健对自己将货运走的事“供认不讳”,但他表示那些货物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算不得偷。为表明清白,周健将自己如何发生“一夜情”,又如何为躲“孽债”而假离婚,将财产划归妻子的事说了出来……
张瑜父母不认可周健的说法,他们进驻周家,四处联系客户,将公司的存货全面降价处理,仓库里值钱的东西很快被卖得差不多了。周健只好在外租了两间平房,带着女儿,东躲西藏过去公司的债主。
焦 点
一、周健夫妇离婚的“虚假”成分是否可以重新考虑他们已经达成的财产分割?
二、如果法律承认那份财产分割有效,那么周健还有什么机会挽回些权益?
三、周健对“一夜情”私生子的补偿按照法律应该怎样进行?
说 法
一、离婚的原因有多种,既然周健夫妇协议离婚是自愿的,就他们婚姻本身来讲,法律承认夫妻关系已经无效。至于所谓“虚假”,是指他们把离婚当做一种逃避经济责任的手段,证实这点很容易,比如:他们离婚是秘密的、两个人依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经营也是共同的等等。所以即使张瑜已经死亡,她与周健那份财产分割协议是可以由周健提出更改的,他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家产。
二、周健在离婚前后始终打理他们店铺的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应该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他有权优先用店铺资产先进行还债,而张家人插手公司存货的处理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公司存货不等同于个人财产,更不等同于张瑜独自一人的财产。
三、周健夫妇离婚的真实目的是逃避“一夜情”的孽债,虽然张瑜已死,但是他们的目的是不难证明的,周健作为私生子父亲,无法逃避抚养的责任。贾虹现在还可以把周健告上法庭,指出他与前妻假借离婚之名,行转移财产之实,请求法律支持撤消那份财产分割协议,让周健担当起养育私生子更多的责任。
编辑 魏光
2000年的一天,周健和妻子闹别扭,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广场酒吧,在那里,他遇见本公司女员工贾虹。贾虹关切地问是不是有什么事,正在气头上的周健,便将家里的争执说了出来,贾虹劝他到自己的小屋吃了饭再说,也许是想借酒浇愁,周健醉意中抓紧了贾虹扶着他的手,而贾虹也没将手抽回……事后周健觉得特别后悔。一个月后的一天,贾虹突然跑进周健的办公室,说自己怀孕了。周健慌了,立刻起身去关上办公室门,让贾虹冷静点,并把各种利害关系分析给她听,撕破了脸面大家都没好处,劝她把孩子打掉。贾虹只是默默地流泪,也没说什么,不久便辞职走了。
随着贾虹的消失,整件事周健已快淡忘,可2004年底的一天,贾虹突然又出现在公司,手里还抱着个男婴。“这孩子是你的!”为弄清真相,周健对妻子谎称朋友借钱,从张瑜那儿拿了10000元钱。第二天,他领着贾虹和孩子去了医院,检查结果证实孩子的确是他的。他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与惶恐中。
为求得妻子的谅解,周健将事情的原委全都说了出来。张瑜想到丈夫平时待自己确实不错,这件事闹出去了于己于公司都不利,于是决定花点钱,把这个事情了结。周健便找到贾虹,表明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与妻子离婚,如果是其他要求则好商量。贾虹同意以经济补偿来解决问题,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周健给贾虹24万元,分三年付清,用作孩子的抚养费、生活费等,以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周健将他与贾虹签定的协议交给妻子保管。张瑜拿着协议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看过说,即使周健给了贾虹24万,将来她仍能以孩子的名义向周健要求赔偿,而且很难说将来孩子就不会要求继承他的那份遗产。一想到这个无底洞,夫妇俩不禁后怕起来。夫妇俩商量了几宿,最后决定假离婚,将财产都转移到张瑜名下,等事情平息后再复婚。
2005年2月25日,夫妻俩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协议写明所有的家庭财产都归张瑜所有,原有汽车配件公司和服装专卖店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均归女方享有和承担,至于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与对方无关……29日,瞒着众亲友,两人到市民政局秘密办理了离婚手续。
周健不再提给贾虹经济补偿的事,贾虹催要几次,他都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了。2005年3月10日,贾虹就孩子抚养问题将周健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贾虹这才得知周健已经离婚了。最后,法院作出裁决,判令周健负担孩子所有上学费用,每月给付孩子800元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
2005年9月9日下午5点多钟,周健带着张瑜骑摩托车匆匆赶往公司仓库。不料,在仓库附近过十字路口时,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撞在一起,摩托车顷刻被撞翻在地,2005年10月15日,张瑜在昏迷中离开了人世。
张瑜的家人,情绪失控,他们先是将张瑜的金银首饰找了出来,又向周健索要房产证、公章和张瑜的保单等。因为平时公司事务还是由周健出面打理,这就意味着局面一旦失控,周健不仅将变得一无所有,并且还要替公司背负后来产生的将近20万元的债务。周健决定先将能处理掉的债务处理掉。他打电话给襄樊的另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公司,决定用自家仓库的汽车配件来抵20万元的货款,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立即派车上门来取货。
第二天上午,张家人再到仓库,发现锁被换了,等把门撬开,发现货也少了不少,他们猜周健可能来过,马上打电话报了警。接警民警随即传唤了周健。在派出所,周健对自己将货运走的事“供认不讳”,但他表示那些货物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算不得偷。为表明清白,周健将自己如何发生“一夜情”,又如何为躲“孽债”而假离婚,将财产划归妻子的事说了出来……
张瑜父母不认可周健的说法,他们进驻周家,四处联系客户,将公司的存货全面降价处理,仓库里值钱的东西很快被卖得差不多了。周健只好在外租了两间平房,带着女儿,东躲西藏过去公司的债主。
焦 点
一、周健夫妇离婚的“虚假”成分是否可以重新考虑他们已经达成的财产分割?
二、如果法律承认那份财产分割有效,那么周健还有什么机会挽回些权益?
三、周健对“一夜情”私生子的补偿按照法律应该怎样进行?
说 法
一、离婚的原因有多种,既然周健夫妇协议离婚是自愿的,就他们婚姻本身来讲,法律承认夫妻关系已经无效。至于所谓“虚假”,是指他们把离婚当做一种逃避经济责任的手段,证实这点很容易,比如:他们离婚是秘密的、两个人依然以夫妻名义同居、经营也是共同的等等。所以即使张瑜已经死亡,她与周健那份财产分割协议是可以由周健提出更改的,他可以请求重新分割家产。
二、周健在离婚前后始终打理他们店铺的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应该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他有权优先用店铺资产先进行还债,而张家人插手公司存货的处理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公司存货不等同于个人财产,更不等同于张瑜独自一人的财产。
三、周健夫妇离婚的真实目的是逃避“一夜情”的孽债,虽然张瑜已死,但是他们的目的是不难证明的,周健作为私生子父亲,无法逃避抚养的责任。贾虹现在还可以把周健告上法庭,指出他与前妻假借离婚之名,行转移财产之实,请求法律支持撤消那份财产分割协议,让周健担当起养育私生子更多的责任。
编辑 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