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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决定从9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电脑三包”。该规定共35条,详细说明了适用范围;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责任义务;实行退货、更换、修理的操作程序及处理三包纠纷的途径等问题,规定中还明确肯定了“谁销售谁负责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算起,电脑主机、外设商品售出后7日内出现故障,消费者可向销售商提出免费退货、换货或修理;8至15日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整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要求调换同型号产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