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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孕14周的妇女禁止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需经出生地和所在地计生部门的审批。这种政策与我国既有的计划生育政策、行政许可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社会现实等产生了冲突。可以尝试从价值引导和政策协商、利益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入手,逐步消解我国“人流审批”的政策冲突,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体现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