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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意义上,“土地财政”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围绕土地所进行的财政收支活动和利益分配关系。但在中国的语境下,“土地财政”主要指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获得土地出让金,以此作为其财政收入来源的经济关系。当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则依据土地出让的相关法律制度设计。土地出让法律制度的筹集财政收入功能为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