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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6)10-0233-01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社会保有量在不断增加,重特大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15年全河南省因农机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0.8亿元。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建立健全县级农机监理机构也成了当务之急。
农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第二、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之,经过30多年的农机监理执法实践活动,各项法律法规在不断健全,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依据已经充分。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主体不合理。目前,农机安全监理是事业单位,是被授权的执法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不具有行政执法的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需要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技术工作,现在却要赋予他们去干公务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会导致分工不明,职权不清,不利于向公务员专业化管理发展。
1.2 行政复议推诿扯皮 。下级农机安全监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复议时,要到上级农机监理机构去复议,为了不承担责任,上级监理部门往往采取维持原决定的办法,不服决定的行政当事人还要到法院去诉讼,导致人财资源的浪费。
1.3 农机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服务意识差。农机监理成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当时体制改革 ,部分有监理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提前退体, 子女顶替上岗;还有一部分干部子女,退伍军人,其中大部分是初中刚毕业或是未毕业就踏上了工作岗位,由于这些人员文化素质偏低,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不高,工作脱离群众 ,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农机监理人员服务观念淡薄,喜欢高高在上,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 这严重影响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
1.4 农机监理经费不足,人员超编严重。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成立3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机监理部门打破以往的用人模式,逐步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队伍中来,有力地提高了农机监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农机监理法规政策的整合与更新。但是,农机监理队伍逐渐庞大起来,有的单位超编非常严重,十个人的经费五十人吃,许多县的财政状况又不好,加上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取消了许多收费项目,况且按照国家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上道路查车收费,所以多数县农机监理站人员工资成了问题 。
1.5 农业机械检测手段和技术设备落后。目前,有许多县农机监理机构尚未按照国家《农机监理技术装备的配备标准》配置,农机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和事故勘察仪器不齐全,对农机事故鉴定没有专用的检测仪器,缺少科学的认定依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度检测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还是停留“眼看、手摸、耳听”落后的检测办法,不能准确地检测侧滑、制动、灯光、尾气、油耗、功率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6 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落实不到位。农业机械的使用超过年限,技术状态明显下降,安全性能无保障,排放标准不达标,给农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同时也制约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当前的农机交易市场处在一个无序的状态,缺少政府的监督和引导,增加了“黑车非驾”现象,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1.7 农机监理体系不健全。县乡机构改革以前,七所八站是垂直管理,改革之后,取消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取而代之的是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农业机械的管理服务工作已经弱化,有的乡镇由于事务繁忙对农机管理服务成了空白。现在各种农业机械的社会保有量数目惊人,一个50万人的农业县保有量高达二十多万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的人员有限,加上经费不足,对于边远地区根本无暇顾及。
2 对策和措施
2.1 完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对于在农机行政执法和复议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行政复议条款和程序,建议立法部门调研修改。
2.2 落实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完善农业机械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各级政府要引导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可以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优惠政策。
2.3 加强农机监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上下联动,人员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农机监理服务体系,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按照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要求,由县级财政部门补助,在乡镇村设立农机联络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形成农机监理网格化服务体系,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留死角。
2.4 提高县级监理队伍素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逢进必考”选拔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机监理队伍中来。把监理人员分类管理,可分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服务类,上级监理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农机监理员分别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政冶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5 加强执法监督 实现文明监理 健全完善农机监理监督机制,提高农机监理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争创省级、国家级 “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做合格的农机监理员,
2.6 人员分流,优化监理队伍。针对目前农机监理队伍人员太多,人浮于事的情况,优化人员队伍成为迫切解决的问题:(1)鼓励走出去。提倡有一技之长的人员自主创业, 单位可以保留其公职,交纳“三金”;鼓励有关系的人员外出招商引资, 对有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2)让贤。建议让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担任重要职务、负责主要岗位,老同志做好地传、帮、带工作。 (3)对在职农机监理人员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尽职尽责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 ;(4)不断学习先进地区的监理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
最后,加快农机监理手段和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根据党的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的精神,土地流转的进程在不断推进,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在不断提高,而农机监理技术手段相对迟缓,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改善提高农机监理技术手段和监理装备,有计划的配置必要的农机监理车,农机事故勘查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现代化的监理装备,促进农机安全监理手段科学化、现代化、标准化、正规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就是要建成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高素质农机监理队伍,为实现农业机械现代化保驾护航。
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社会保有量在不断增加,重特大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仅2015年全河南省因农机事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0.8亿元。因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建立健全县级农机监理机构也成了当务之急。
农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职责,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第二、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的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总之,经过30多年的农机监理执法实践活动,各项法律法规在不断健全,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依据已经充分。
1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主体不合理。目前,农机安全监理是事业单位,是被授权的执法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不具有行政执法的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需要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技术工作,现在却要赋予他们去干公务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会导致分工不明,职权不清,不利于向公务员专业化管理发展。
1.2 行政复议推诿扯皮 。下级农机安全监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复议时,要到上级农机监理机构去复议,为了不承担责任,上级监理部门往往采取维持原决定的办法,不服决定的行政当事人还要到法院去诉讼,导致人财资源的浪费。
1.3 农机监理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服务意识差。农机监理成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当时体制改革 ,部分有监理工作经验的老同志提前退体, 子女顶替上岗;还有一部分干部子女,退伍军人,其中大部分是初中刚毕业或是未毕业就踏上了工作岗位,由于这些人员文化素质偏低,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不高,工作脱离群众 ,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农机监理人员服务观念淡薄,喜欢高高在上,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 这严重影响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文明执法和优质服务。
1.4 农机监理经费不足,人员超编严重。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成立3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机监理部门打破以往的用人模式,逐步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队伍中来,有力地提高了农机监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农机监理法规政策的整合与更新。但是,农机监理队伍逐渐庞大起来,有的单位超编非常严重,十个人的经费五十人吃,许多县的财政状况又不好,加上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取消了许多收费项目,况且按照国家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上道路查车收费,所以多数县农机监理站人员工资成了问题 。
1.5 农业机械检测手段和技术设备落后。目前,有许多县农机监理机构尚未按照国家《农机监理技术装备的配备标准》配置,农机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和事故勘察仪器不齐全,对农机事故鉴定没有专用的检测仪器,缺少科学的认定依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年度检测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还是停留“眼看、手摸、耳听”落后的检测办法,不能准确地检测侧滑、制动、灯光、尾气、油耗、功率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6 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落实不到位。农业机械的使用超过年限,技术状态明显下降,安全性能无保障,排放标准不达标,给农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同时也制约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当前的农机交易市场处在一个无序的状态,缺少政府的监督和引导,增加了“黑车非驾”现象,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1.7 农机监理体系不健全。县乡机构改革以前,七所八站是垂直管理,改革之后,取消了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取而代之的是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农业机械的管理服务工作已经弱化,有的乡镇由于事务繁忙对农机管理服务成了空白。现在各种农业机械的社会保有量数目惊人,一个50万人的农业县保有量高达二十多万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的人员有限,加上经费不足,对于边远地区根本无暇顾及。
2 对策和措施
2.1 完善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对于在农机行政执法和复议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行政复议条款和程序,建议立法部门调研修改。
2.2 落实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制度。完善农业机械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各级政府要引导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可以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优惠政策。
2.3 加强农机监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上下联动,人员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农机监理服务体系,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基础。按照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要求,由县级财政部门补助,在乡镇村设立农机联络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形成农机监理网格化服务体系,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不留死角。
2.4 提高县级监理队伍素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逢进必考”选拔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机监理队伍中来。把监理人员分类管理,可分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服务类,上级监理部门要定期对各类农机监理员分别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政冶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2.5 加强执法监督 实现文明监理 健全完善农机监理监督机制,提高农机监理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争创省级、国家级 “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做合格的农机监理员,
2.6 人员分流,优化监理队伍。针对目前农机监理队伍人员太多,人浮于事的情况,优化人员队伍成为迫切解决的问题:(1)鼓励走出去。提倡有一技之长的人员自主创业, 单位可以保留其公职,交纳“三金”;鼓励有关系的人员外出招商引资, 对有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2)让贤。建议让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同志担任重要职务、负责主要岗位,老同志做好地传、帮、带工作。 (3)对在职农机监理人员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意识, 尽职尽责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 ;(4)不断学习先进地区的监理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进行大胆改革和创新。
最后,加快农机监理手段和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根据党的十八届一中二中全会的精神,土地流转的进程在不断推进,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在不断提高,而农机监理技术手段相对迟缓,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改善提高农机监理技术手段和监理装备,有计划的配置必要的农机监理车,农机事故勘查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现代化的监理装备,促进农机安全监理手段科学化、现代化、标准化、正规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就是要建成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高素质农机监理队伍,为实现农业机械现代化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