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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进入中国20年,一直不惜成本塑造“好孩子”形象,尤其是一举拿下直销牌照,为不少人所称道。套用雅芳的口号“比女人更了解女人”,其对中国市场则采用了适应中国潜规则的策略,显得比一般中国人更了解中国。但雅芳的“适应中国国情之行为”,涉嫌触犯美国法律。
2008年10月20日,雅芳集团旗下中国区业务机构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其总部被迫根据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展开内部调查。据悉,举报内容涉及与经营不相关的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雅芳在公告中称,其6月份以来一直在调查旗下中国业务,重点是确认是否有违反《反海外贿赂法》的行为。雅芳声明已将此事告知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但目前仍处于调查的初步阶段,还没有任何可以披露的结果。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于1977年颁布,针对美国公司和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国际组织或任何有政府职能机构官员的行为。其执行机构是美国司法部和SEC,对违法的公司最高处以200万美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最多10万美元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
在此之前,美国朗讯曾因中国分公司类似行为被调查。朗讯公司在2000年到2003年间邀请了约1000余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赴美国或其它地方旅游,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此案于2007年以朗讯接受总计250万美元的罚款告终。
业界和媒体猜测,雅芳事件可能事起于商务部原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9月26日被批捕。雅芳正是在其任内获得了惟一的全国直销牌照,雅芳模式也成为邓湛所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模式”。
雅芳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其直销业务发展一路绿灯。而雅芳也以竭力表现“遵纪守法”,成为直销行业“好孩子”。
尤其是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之后,雅芳立刻响应,转而发展专卖店,几乎完全脱掉“直销”的外衣,直到2004年12月中国公布《直销法》,才努力争取直销牌照。
正是在这番努力中,雅芳和邓湛产生联系。2005年4月,雅芳成为中国惟一一家直销试点公司,为《直销法》提供实践依据。依托1999年之后发展的专卖店,雅芳在中国彻底转型,改为单层次直销加专卖店模式,亦即后来的“雅芳模式”: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发送至所有直销员,由后者发送给消费者。
“雅芳模式”虽然在技巧上规避了中国法律的限制,但这一改变对其固有商业模式产生梗阻:雅芳中国模式直接限定直销员提成比例不能超过25%,不允许发展下线直销员从而提取团队报酬,直销员和专卖店的利益平衡难以做到。
但雅芳正是因此痛苦代价,而于2006年2月22日正式获得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其在中国32个省的74家分支机构都获得了审批。雅芳模式也由此成为中国直销模式的蓝本。但这反而令雅芳陷入新的尴尬。
雅芳10月30日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中国市场该季度的销售额增长为25%至7580万美元,依然为公司全球市场中惟一一个亏损地区,亏损730万美元,成本和广告费却大幅上升。此外,由于最高25%的提成比例远低于同行,销售员并不积极,雅芳中国市场的销售额不足对手安利的一成。
雅芳在全国有8000多家专卖店、美容专柜,但业绩却让其创造的“商场专柜模式”大跌眼镜。雅芳糟糕的财务状况将质疑引向了整个直销行业。
雅芳的“直销模式”所起的“破坏行规的坏榜样”,早被业内诟病。但由于其“模式变形”被中国个别主管官员高度肯定,众人也不便直接抨击。在雅芳“贿赂门”披露后,业内人士立刻以“采用特殊公关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为出气口,痛贬雅芳。成为直销行业业内人士质疑的重点。
业界人士最狠的评价是,邓湛只是利用雅芳模式做局,借此向其他直销公司打开寻租空间。雅芳投其所好,有“助纣之嫌”。
2008年10月20日,雅芳集团旗下中国区业务机构涉嫌商业贿赂的举报,其总部被迫根据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展开内部调查。据悉,举报内容涉及与经营不相关的差旅费、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雅芳在公告中称,其6月份以来一直在调查旗下中国业务,重点是确认是否有违反《反海外贿赂法》的行为。雅芳声明已将此事告知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但目前仍处于调查的初步阶段,还没有任何可以披露的结果。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于1977年颁布,针对美国公司和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国际组织或任何有政府职能机构官员的行为。其执行机构是美国司法部和SEC,对违法的公司最高处以200万美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最多10万美元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
在此之前,美国朗讯曾因中国分公司类似行为被调查。朗讯公司在2000年到2003年间邀请了约1000余名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官员赴美国或其它地方旅游,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此案于2007年以朗讯接受总计250万美元的罚款告终。
业界和媒体猜测,雅芳事件可能事起于商务部原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邓湛9月26日被批捕。雅芳正是在其任内获得了惟一的全国直销牌照,雅芳模式也成为邓湛所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模式”。
雅芳自上世纪90年代初进入中国,其直销业务发展一路绿灯。而雅芳也以竭力表现“遵纪守法”,成为直销行业“好孩子”。
尤其是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之后,雅芳立刻响应,转而发展专卖店,几乎完全脱掉“直销”的外衣,直到2004年12月中国公布《直销法》,才努力争取直销牌照。
正是在这番努力中,雅芳和邓湛产生联系。2005年4月,雅芳成为中国惟一一家直销试点公司,为《直销法》提供实践依据。依托1999年之后发展的专卖店,雅芳在中国彻底转型,改为单层次直销加专卖店模式,亦即后来的“雅芳模式”:生产企业将产品直接发送至所有直销员,由后者发送给消费者。
“雅芳模式”虽然在技巧上规避了中国法律的限制,但这一改变对其固有商业模式产生梗阻:雅芳中国模式直接限定直销员提成比例不能超过25%,不允许发展下线直销员从而提取团队报酬,直销员和专卖店的利益平衡难以做到。
但雅芳正是因此痛苦代价,而于2006年2月22日正式获得中国第一张直销牌照,其在中国32个省的74家分支机构都获得了审批。雅芳模式也由此成为中国直销模式的蓝本。但这反而令雅芳陷入新的尴尬。
雅芳10月30日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中国市场该季度的销售额增长为25%至7580万美元,依然为公司全球市场中惟一一个亏损地区,亏损730万美元,成本和广告费却大幅上升。此外,由于最高25%的提成比例远低于同行,销售员并不积极,雅芳中国市场的销售额不足对手安利的一成。
雅芳在全国有8000多家专卖店、美容专柜,但业绩却让其创造的“商场专柜模式”大跌眼镜。雅芳糟糕的财务状况将质疑引向了整个直销行业。
雅芳的“直销模式”所起的“破坏行规的坏榜样”,早被业内诟病。但由于其“模式变形”被中国个别主管官员高度肯定,众人也不便直接抨击。在雅芳“贿赂门”披露后,业内人士立刻以“采用特殊公关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为出气口,痛贬雅芳。成为直销行业业内人士质疑的重点。
业界人士最狠的评价是,邓湛只是利用雅芳模式做局,借此向其他直销公司打开寻租空间。雅芳投其所好,有“助纣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