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建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制度将是劳动者就业权不受侵害的保障,特别应把提起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明确规定为消除就业歧视专门机构的一项法定权利和义务。文章探讨了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中的救济机制问题,指出要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实现,就应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并特别强调该法中的救济机制,建议实行并提倡公益诉讼、实行举证责任移转,针对具体行为明确法律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