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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对企业到外汇市场购汇、用汇作出新规定,将企业用汇划分为“有限保证用汇项目”、“量力安排用汇项目”和“严禁用汇项目”三部分。 新规定的“有限保证用汇项目”是:进口化肥、农用柴油等支农物资,进口粮食、糖、食油以及人民生活必须品所需的原材料;偿还境外外汇贷款本息;中央及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偿还境外外汇贷款及汇出利润、引进技术设备及先进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