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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理解”模式采用开放性评价,通过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共同开展教育活动,即利用参与性观察,多角度收集信息,在共同协商不断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改善评价对象的教育行为。该模式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的,通过建立组织系统、收集评价信息和进行评价分析等操作过程来进行教师评价;对建立新的教师培养模式、丰富校本教研形式以及形成经验共享的学校组织文化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