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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一个公众言论的平台——网络公共领域随之萌芽、发展和逐渐成熟。网络媒体参与公共领域建构的方式有很多,而网络新闻评论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本文主要探讨网络新闻评论的批判性对公共领域建构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评论 公共领域 建构
一、网络公共领域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公共领域也逐渐形成。可以说网络公共领域是科学技术和社会舆论相互藕合的结晶,它的产生正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媒体参与公共领域建构的方式有很多,而网络新闻评论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本文从网络新闻评论的特点之一——批判性出发,主要探讨网络新闻评论的批判性对公共领域的建构的影响。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德裔美国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和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人首先提出并进行研究。1958年,汉娜·阿伦特出版《人的条件》一书,提出了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从复兴古典共和主义立场出发建构了关于公共领域理论的体系,从而揭开了研究公共领域理论的序幕。
网络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批判性的场域,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公共空间中聚集了大量的网络行为者,他们敢于直接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提高公众的批判精神创造了很好的条件。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实际上是现实世界中公众对公共事务意见和观点在网络世界的反映,其反过来又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事务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公共权力系统要通过公众的理性批判和公开辩论来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公众通过公开的讨论和辩论对公共权力系统进行监督与批判,并对公共权力系统施加压力和影响。
二、网评对公共领域建构的促进作用
复旦大学丁法章教授认为“网络新闻评论是网络媒体就当前新闻事件或事态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是网上新闻传播十八般武艺中一种别开生面的常用武器。”网络评论的兴盛和发展,为不同人群对同一事件的各抒己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平台,从而比帮助公众为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公器功能之一——“意见市场”功能大大前进了一步。由此可见,网络新闻评论对公共领域的建构能起到促进作用。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精髓在于其批判性
参与其公共领域建构的个体,以批判为目的,在客观公正的沟通交流中进行各种探讨,从而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免于政府权力干扰的理性判断。公共领域的讨论是建立在平等、自由和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参与讨论的个体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没有地位和身份的差异性。公共领域中的这种理性批判,包含着在否定中批判的求同存异性。公共领域中的交流是非官方的自由言论, 其否定含义不言自明。同时, 公共领域中“公共意见”的形成实际上也是一个批判、否定的过程。哈贝马斯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公共领域形成的“普遍意志”看作是拯救“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良方妙药, 也折射出了“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批判功能。
2、网络新闻评论本身就具有批判性
“批判性”源自希腊文“kritikos”,是指富于洞察力、辨别力、判断力,还有敏锐智慧的回顾性反思。在哲学中也叫“斗争性”,即对现实保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通常,传统媒体多数时候只能做到各种意见的呈现和整合,无法体现较为自由的互动和反馈。相比之下,网络媒体在这方面就显示出了其优势。在网络媒体中,电子公告板、博客、聊天室、虚拟社区、网络调查、微博等网络新闻评论的灵活形式以其开放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参与的虚拟公共领域。在这些话语空间里,公众不会受到如传统媒体那种把关人控制的影响,可以自由公开的发表言论,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公众在网络媒体中基本上能做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网民摆脱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条件的压力, 完全可以对公共事务、对公共领域内的话题表达自己的看法, 哪怕是否定和批判的见解。这种真实的声音在涉及公共事务时,只要论题足够引起多数人的注意,公众会自发的积极参与讨论。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得参与讨论的个体所发表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反思性和现实性,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批判性。
三、网评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
从网络新闻评论的功能来看,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而这样的道德评判里也包括了其对现实的批判。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到判断人们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道德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并不亚于法律。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些尚未触犯法律法规而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网络媒体中的公众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常会通过发帖、跟帖等形式进行批判、辩论和谴责,营造了一种强势的舆论氛围。在这样的批判性的舆论环境中,许多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得到了打击甚至是纠正。即便事件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在公众的批判和打击中,社会道德的力量也将影响着更多参与网络讨论的人们。
有段时间“日本人武汉自行车被盗”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热议。网友的讨论是多方面的,如日本人丢自行车后警方的区别执法;国人素质的低下;媒体的炒作等。多数网友还是站在了理性批判的一方审视整个事件本身。如有人在批判国人素质低的同时,还有一些人提出国内外哪个国家都有小偷,这只是个例,丢车的河源启一郎本身也有责任。再如有人指责武汉警方选择性执法,同时也有人看到了武汉警方受到的舆论压力。这些源于对事实的各种层面的思考充分体现了网络讨论本身的批判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些讨论里不乏反日情绪的非理性宣泄,对国人素质贬损等方面的批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理性批判与非理性的批判同时充斥在网络媒体之中,而能够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起到促进作用的无疑只是理性的批判和探讨本身。
四、网评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新闻评论还能在一些事件的讨论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样的舆论监督是建立在众多关注某一热点事件的网友们对具体事件的谴责、抗议等批判性的讨论的基础之上。2009年5月在杭州发生的“欺实马”案件就体现了众多网民的集体性批判,发挥了较好的舆论监督作用。案件发生后,当地的传统媒体几乎是集体“失语”,而在网络媒体中公众利用论坛等评论形式发帖留言,纷纷批判杭州交警部门和肇事者胡某,把一起地方性事件演变为全国公共事件。该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之后,公众对警方行为的质疑越来越多,网络舆论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在舆论强压之下,司法机关的公正得到了维护。网络新闻评论在“欺实马”事件中很好地发挥了其舆论监督的作用,成为整个事件中重要的批判和监督力量。出现在杭州飙车案中“欺实马”这一名词,现已成为公权失范的代名词。
上述表明,网络新闻评论的具有理性的讨论能起到道德批判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批判性作用,也就是说公众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在理性的层面上参与讨论,以此形成对公共事务的一致性意见,有助于形成哈贝马斯所倡导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的模式。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网络上的受众总体素质良莠不齐,很多时候除了理性批判的意见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批判出现。从这个层面来说,网络新闻评论批判性的非理性与公共领域所倡导的理性批判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
(作者单位:新华社安徽分社)
责编:姚少宝
实习编辑:何璧
【关键词】网络评论 公共领域 建构
一、网络公共领域
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网络公共领域也逐渐形成。可以说网络公共领域是科学技术和社会舆论相互藕合的结晶,它的产生正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媒体参与公共领域建构的方式有很多,而网络新闻评论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本文从网络新闻评论的特点之一——批判性出发,主要探讨网络新闻评论的批判性对公共领域的建构的影响。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德裔美国学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和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等人首先提出并进行研究。1958年,汉娜·阿伦特出版《人的条件》一书,提出了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并从复兴古典共和主义立场出发建构了关于公共领域理论的体系,从而揭开了研究公共领域理论的序幕。
网络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批判性的场域,网络的虚拟性使网络公共空间中聚集了大量的网络行为者,他们敢于直接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为提高公众的批判精神创造了很好的条件。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实际上是现实世界中公众对公共事务意见和观点在网络世界的反映,其反过来又对现实世界中的公共事务产生重要影响。一方面,公共权力系统要通过公众的理性批判和公开辩论来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公众通过公开的讨论和辩论对公共权力系统进行监督与批判,并对公共权力系统施加压力和影响。
二、网评对公共领域建构的促进作用
复旦大学丁法章教授认为“网络新闻评论是网络媒体就当前新闻事件或事态发表的评价性意见,是网上新闻传播十八般武艺中一种别开生面的常用武器。”网络评论的兴盛和发展,为不同人群对同一事件的各抒己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平台,从而比帮助公众为实现理想中的社会公器功能之一——“意见市场”功能大大前进了一步。由此可见,网络新闻评论对公共领域的建构能起到促进作用。
1、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精髓在于其批判性
参与其公共领域建构的个体,以批判为目的,在客观公正的沟通交流中进行各种探讨,从而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免于政府权力干扰的理性判断。公共领域的讨论是建立在平等、自由和理性的基础之上的。参与讨论的个体是平等的,他们之间没有地位和身份的差异性。公共领域中的这种理性批判,包含着在否定中批判的求同存异性。公共领域中的交流是非官方的自由言论, 其否定含义不言自明。同时, 公共领域中“公共意见”的形成实际上也是一个批判、否定的过程。哈贝马斯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公共领域形成的“普遍意志”看作是拯救“资本主义合法性危机”的良方妙药, 也折射出了“公共领域”所具有的批判功能。
2、网络新闻评论本身就具有批判性
“批判性”源自希腊文“kritikos”,是指富于洞察力、辨别力、判断力,还有敏锐智慧的回顾性反思。在哲学中也叫“斗争性”,即对现实保持一种质疑的态度。
通常,传统媒体多数时候只能做到各种意见的呈现和整合,无法体现较为自由的互动和反馈。相比之下,网络媒体在这方面就显示出了其优势。在网络媒体中,电子公告板、博客、聊天室、虚拟社区、网络调查、微博等网络新闻评论的灵活形式以其开放性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参与的虚拟公共领域。在这些话语空间里,公众不会受到如传统媒体那种把关人控制的影响,可以自由公开的发表言论,发出自己真实的声音。公众在网络媒体中基本上能做到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网民摆脱了政治权力和经济条件的压力, 完全可以对公共事务、对公共领域内的话题表达自己的看法, 哪怕是否定和批判的见解。这种真实的声音在涉及公共事务时,只要论题足够引起多数人的注意,公众会自发的积极参与讨论。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使得参与讨论的个体所发表的观点具有一定的反思性和现实性,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批判性。
三、网评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
从网络新闻评论的功能来看,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道德评判的作用,而这样的道德评判里也包括了其对现实的批判。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到判断人们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道德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并不亚于法律。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些尚未触犯法律法规而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网络媒体中的公众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常会通过发帖、跟帖等形式进行批判、辩论和谴责,营造了一种强势的舆论氛围。在这样的批判性的舆论环境中,许多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得到了打击甚至是纠正。即便事件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在公众的批判和打击中,社会道德的力量也将影响着更多参与网络讨论的人们。
有段时间“日本人武汉自行车被盗”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热议。网友的讨论是多方面的,如日本人丢自行车后警方的区别执法;国人素质的低下;媒体的炒作等。多数网友还是站在了理性批判的一方审视整个事件本身。如有人在批判国人素质低的同时,还有一些人提出国内外哪个国家都有小偷,这只是个例,丢车的河源启一郎本身也有责任。再如有人指责武汉警方选择性执法,同时也有人看到了武汉警方受到的舆论压力。这些源于对事实的各种层面的思考充分体现了网络讨论本身的批判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些讨论里不乏反日情绪的非理性宣泄,对国人素质贬损等方面的批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理性批判与非理性的批判同时充斥在网络媒体之中,而能够对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起到促进作用的无疑只是理性的批判和探讨本身。
四、网评能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新闻评论还能在一些事件的讨论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这样的舆论监督是建立在众多关注某一热点事件的网友们对具体事件的谴责、抗议等批判性的讨论的基础之上。2009年5月在杭州发生的“欺实马”案件就体现了众多网民的集体性批判,发挥了较好的舆论监督作用。案件发生后,当地的传统媒体几乎是集体“失语”,而在网络媒体中公众利用论坛等评论形式发帖留言,纷纷批判杭州交警部门和肇事者胡某,把一起地方性事件演变为全国公共事件。该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之后,公众对警方行为的质疑越来越多,网络舆论的力量发挥到了极致。在舆论强压之下,司法机关的公正得到了维护。网络新闻评论在“欺实马”事件中很好地发挥了其舆论监督的作用,成为整个事件中重要的批判和监督力量。出现在杭州飙车案中“欺实马”这一名词,现已成为公权失范的代名词。
上述表明,网络新闻评论的具有理性的讨论能起到道德批判和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批判性作用,也就是说公众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在理性的层面上参与讨论,以此形成对公共事务的一致性意见,有助于形成哈贝马斯所倡导的“理想的公共领域”的模式。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网络上的受众总体素质良莠不齐,很多时候除了理性批判的意见外,还有许多非理性的批判出现。从这个层面来说,网络新闻评论批判性的非理性与公共领域所倡导的理性批判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
(作者单位:新华社安徽分社)
责编:姚少宝
实习编辑:何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