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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生效以来,沿岸国扩张渔业管辖权至200海里已成为世界海洋渔业管理体制之主流,并使得海洋渔业的开发与养护转而聚焦在残余的公海渔业资源上,其中尤以高度洄游鱼种和跨界鱼种为众所关切。针对高度洄游鱼种,目前全球已成立了多个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负责保育及管理,近10年已通过数十项管理措施,使一些曾被过渔的资源鱼群逐渐恢复。但针对众多跨界鱼种资源的管理,则还在各国的利益争执下进展缓慢,其中,分布在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海域间的几种西北太平洋跨界鱼种,几乎还未开始有利用国之间跨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