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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辽宁省2004-2008年统计数据为基础,应用生态足迹分析方法,计算了辽宁省2003~2007年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结果表明,辽宁省的人均生态足迹由2003年的2.5875hm^2/人增加到2007年的3.3401hm^2/人,而同期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却由0.5652hm^2/人降低到0.5590hm^2/人,人均生态赤字则由2.0223hm^2/人增长到2.7811hm^2/人。高额的生态赤字反映出辽宁省人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已超出了生态承载力范围。生态赤字的快速增长则反映出当前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