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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70年代末和80年代中期我国提出的贫困线标准及其内涵。通过分析全国和主要贫困省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消费支出的资料,作者认为,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合理的绝对贫困线应定为按1985年不变价格计算的200—260元的纯收入水平,而不应当是150元的纯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贫困的程度和贫困在各省、区及区域间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