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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18]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5月17日印发的《山西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11]3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