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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Ⅰ.当代法哲学研究正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无论法哲学研究如何纷然杂陈,它确乎存在着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点就在于法哲学家们的追根寻源的意向,这种意向力图解读法的现象之终极意义,以便给整个法哲学理论大厦奠定一块牢固的基石。正是这种强烈的共通性,铸造了法哲学本体论系统。当然,不同的法哲学本体论原则,必然形成不同的法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