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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唆行为本身的构造来看,教唆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犯罪目的,选择一定的教唆对象和教唆行为方式,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说了什么或是表达了什么,这种选择教唆对象、制造犯罪人的行为,是为了有效地实施犯罪而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同一般犯罪预备行为不同的是,教唆行为一经实施,便开启了一个独立且失控的因果发展流程,制造了一个不受教唆者所控制的侵害法益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