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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专栏我通常有固定的“写作仪式”:透过编辑小姐的电邮取得本期关键词,坐下来,面对计算机,闭起眼睛,像招魂一样召唤我的深层记忆,看看有什么影像从大脑皮层的曲折处浮现。
嗯,来了,第一个影像现身了,立即抓住它,或该说,牵着它,温柔地牵着这只记忆之手,像跳探戈般跟这记忆影像翩翩共舞,左右旋转,高低抑扬,耳畔仿佛有乐章响起,很奇妙,过不了多久便有其他影像相继冒起,像音符般在我眼前飞扬;然后,我便陷入回忆,享受回忆,感慨回忆,隐约似是重新活过生命里的某时某刻,如胡适的诗所说,“有召即重来,若亡而实在”。我似是活了两遍。
那么对于“录音机”这词儿,当我闭目,不消半分钟,脑海便浮起一幅画面,那是一片海洋,我站在沙滩岸边,天气极热,我穿着红色短裤,黑色背心,汗水从额上脸上背上胸前渗出滴出,但我不怕,年轻的我,本就什么都不怕,更何况我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上世纪70年代最炫最酷的Ray Ban太阳眼镜,两片椭圆形的墨黑镜片——香港人惯称之为“苍蝇镜”——把我的喜怒哀乐情绪全部掩盖,藏身镜后,我昂首挺胸,得意洋洋。
那一年,我17岁。
十七青春好年华,炎炎夏日,跟几个死党趁着暑假到沙滩,以晒太阳为名,但其实只是为了泡妞,我所掌握的“武器”,除了一身结实的肌肉,更有提在手里的那部录音机,黑色,长长的,宽宽的,沉沉的,硬硬的,体积比21世纪流行的笔记本计算机还要大个一两倍,但我同样不怕,反因它而感到骄傲,因为我走到哪里它便用声音替我预先开路张扬到哪里,扰攘之物配上扰攘之人,简直相得益彰。我还记得那天在沙滩上,我利用这台录音机重复播放谭咏麟的《夏日寒风》,刚出炉的新曲,的士高节奏,狂野,劲爆,歌词淋漓奔放,彻底配合夏天海边的热烈情怀:
“挤迫的沙滩里/金啡色的肌肤里/闪烁暑天的汗水/我却觉冷又寒/缩起双肩苦笑着/北风仿佛身边四吹。/只因心中温暖/都跟她消失去/今天只得一串泪水/说爱我百万年的她/今爱着谁?/我虽不怪她带走旭日/却一生怪她/只带走痴痴的心/剩低眼泪/狂呼我空虚/空虚/恨极为她心碎/明知结局/何必去做/玩耍器具/狂呼我空虚/空虚/怒骂是她不对/强忍眼泪/从此我愿/独在痛苦中活下去。”
当然是为了泡妞强唱愁,但这本是少年特权,此时不说,尚待何时?难道等到如今坐四望五才去说?如今生活忙乱到什么是愁什么是乐都经常混淆不清了,无语无言,欲说还休,懒得再谈。少年时代则是另一个故事,若能把愁唱得激情动听,那些躺在沙滩上的女孩子会主动走过来结识我、搭讪我,至少,会把目光从远处投掷过来,像勾魂一样,想把我的身子勾引过去。
所以那个17岁的暑假我和死党几乎变了“沙滩党”,三天两头有事没事结伴到沙滩闲坐,出门前,他们总先打个电话来提醒我,别忘了带录音机和录音带,仿佛战士到战场,录音机和录音带是子弹和枪械,没了它们,便没我们,它们是我们的命。
又长又宽又沉又硬的录音机年代终于过去了,换来的是小巧的“随身听”,亦即Walkman,尽管相对于今天的iPod,它仍算是庞然怪物。而当我把眼睛张开,沙滩的摇滚记忆消失无形,代之而来的是另一幅阴亮黑暗的影像,那是九龙的庙街,夜市的所在,暧昧的所在。在上世纪80年代,卖淫的吸毒的都在这个地方,我亦在,但不是买春也不是贩毒,而是在街头巷尾的小摊档处找寻某种口味特殊的录音带,那种充满着呻吟浪叫的录音带,大概卖15元港币,一盒带子仅有30分钟声音片段,其中约有5分钟对白,由一个女声一个男声轮流述说各式幻想情事,最原始的欲望,最犯禁的想象,在字句之中迸发喷射;其余25分钟,是呼吸和喘气与哎呀哗啦的失神叫喊,没有故事,却能传达足以把少年撞击得天翻地覆的隐密讯息。
我把录音带买回家,到了深夜,或把自己盖在被窝里,或把自己锁在厕所中,戴上又厚又重的罩式耳机,按下Walkman的播放键,把自己推进30分钟的迷离仙界,沉溺如醉,几乎不愿回到现实世界。
黑色禁夜,录音机曾是我的情欲天堂,我的天堂,竟曾是一具小小的机器。我竟然曾是如此的无力卑微。
(庄妃轩摘自《晶报》2012年3月24日)
嗯,来了,第一个影像现身了,立即抓住它,或该说,牵着它,温柔地牵着这只记忆之手,像跳探戈般跟这记忆影像翩翩共舞,左右旋转,高低抑扬,耳畔仿佛有乐章响起,很奇妙,过不了多久便有其他影像相继冒起,像音符般在我眼前飞扬;然后,我便陷入回忆,享受回忆,感慨回忆,隐约似是重新活过生命里的某时某刻,如胡适的诗所说,“有召即重来,若亡而实在”。我似是活了两遍。
那么对于“录音机”这词儿,当我闭目,不消半分钟,脑海便浮起一幅画面,那是一片海洋,我站在沙滩岸边,天气极热,我穿着红色短裤,黑色背心,汗水从额上脸上背上胸前渗出滴出,但我不怕,年轻的我,本就什么都不怕,更何况我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上世纪70年代最炫最酷的Ray Ban太阳眼镜,两片椭圆形的墨黑镜片——香港人惯称之为“苍蝇镜”——把我的喜怒哀乐情绪全部掩盖,藏身镜后,我昂首挺胸,得意洋洋。
那一年,我17岁。
十七青春好年华,炎炎夏日,跟几个死党趁着暑假到沙滩,以晒太阳为名,但其实只是为了泡妞,我所掌握的“武器”,除了一身结实的肌肉,更有提在手里的那部录音机,黑色,长长的,宽宽的,沉沉的,硬硬的,体积比21世纪流行的笔记本计算机还要大个一两倍,但我同样不怕,反因它而感到骄傲,因为我走到哪里它便用声音替我预先开路张扬到哪里,扰攘之物配上扰攘之人,简直相得益彰。我还记得那天在沙滩上,我利用这台录音机重复播放谭咏麟的《夏日寒风》,刚出炉的新曲,的士高节奏,狂野,劲爆,歌词淋漓奔放,彻底配合夏天海边的热烈情怀:
“挤迫的沙滩里/金啡色的肌肤里/闪烁暑天的汗水/我却觉冷又寒/缩起双肩苦笑着/北风仿佛身边四吹。/只因心中温暖/都跟她消失去/今天只得一串泪水/说爱我百万年的她/今爱着谁?/我虽不怪她带走旭日/却一生怪她/只带走痴痴的心/剩低眼泪/狂呼我空虚/空虚/恨极为她心碎/明知结局/何必去做/玩耍器具/狂呼我空虚/空虚/怒骂是她不对/强忍眼泪/从此我愿/独在痛苦中活下去。”
当然是为了泡妞强唱愁,但这本是少年特权,此时不说,尚待何时?难道等到如今坐四望五才去说?如今生活忙乱到什么是愁什么是乐都经常混淆不清了,无语无言,欲说还休,懒得再谈。少年时代则是另一个故事,若能把愁唱得激情动听,那些躺在沙滩上的女孩子会主动走过来结识我、搭讪我,至少,会把目光从远处投掷过来,像勾魂一样,想把我的身子勾引过去。
所以那个17岁的暑假我和死党几乎变了“沙滩党”,三天两头有事没事结伴到沙滩闲坐,出门前,他们总先打个电话来提醒我,别忘了带录音机和录音带,仿佛战士到战场,录音机和录音带是子弹和枪械,没了它们,便没我们,它们是我们的命。
又长又宽又沉又硬的录音机年代终于过去了,换来的是小巧的“随身听”,亦即Walkman,尽管相对于今天的iPod,它仍算是庞然怪物。而当我把眼睛张开,沙滩的摇滚记忆消失无形,代之而来的是另一幅阴亮黑暗的影像,那是九龙的庙街,夜市的所在,暧昧的所在。在上世纪80年代,卖淫的吸毒的都在这个地方,我亦在,但不是买春也不是贩毒,而是在街头巷尾的小摊档处找寻某种口味特殊的录音带,那种充满着呻吟浪叫的录音带,大概卖15元港币,一盒带子仅有30分钟声音片段,其中约有5分钟对白,由一个女声一个男声轮流述说各式幻想情事,最原始的欲望,最犯禁的想象,在字句之中迸发喷射;其余25分钟,是呼吸和喘气与哎呀哗啦的失神叫喊,没有故事,却能传达足以把少年撞击得天翻地覆的隐密讯息。
我把录音带买回家,到了深夜,或把自己盖在被窝里,或把自己锁在厕所中,戴上又厚又重的罩式耳机,按下Walkman的播放键,把自己推进30分钟的迷离仙界,沉溺如醉,几乎不愿回到现实世界。
黑色禁夜,录音机曾是我的情欲天堂,我的天堂,竟曾是一具小小的机器。我竟然曾是如此的无力卑微。
(庄妃轩摘自《晶报》201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