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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2年5月8日,李某从张某处租赁40套门型移动脚手架和24只滑轮用于外墙粉刷作业,并交纳押金1000元。同年6月外墙粉刷作业结束后,李某对胡某谎称上述脚手架与滑轮是其本人所有,并以5600元价格卖于胡某。同年7月张某催促李某归还上述脚手架与滑轮及租金,但李某谎称要续租,并向张某支付前期租金1000元,之后李某前往外地并与张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