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将建立碳交易市场作为控制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政策工具,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减排国家落实减排行动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从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碳交易的实践看,作为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激励制度,通过向参与者强制性地分配碳排放配额,并允许配额在碳交易市场上买卖交易,使得参与者能够以尽可能低的减排成本进行选择,可以有效地实现这个国家宏观上的碳减排目标。
在国际上推行的各种碳交易体系中,欧盟的“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cap-and-crade)已被发达经济体广泛应用。实践证明,它对于促进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碳减排是富有成效的。应该注意的是,欧盟的“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基于工业化已经完成、结构变动趋于平缓、碳排放峰值已经跃过的发展状况,因此,如何理解和借鉴欧盟的经验,是需要深入研究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和发展方式加速转变,是中国经济的典型特征。与欧盟和其他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碳排放总量大、增长快,但人均碳排放水平低,碳排放的结构变化仍处在极不稳定的状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提出了基于碳强度的相对减排目标,因此,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实现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碳交易体系,是一个值得探索和讨论的问题。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将广东、湖北两省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五市,列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深圳积极推进碳交易的试点工作,同时,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专家,成立了不同的研究小组,就碳交易涉及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的一部分成果集中在“本期论题”发表。
《开放导报》开设“本期论题”专栏以来,第一次将“本期论题”的论文覆盖到本期全部内容,这是一次积极的探索。能够实现这个尝试,主要得益于深圳碳交易研究课题组提供的丰富的研究成果。鉴于论题文章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为便于阅读,我们将“本期论题”划分为三个栏目,即“碳交易市场理论探索”、“碳交易市场国际经验”和“深圳碳交易市场实践”。
在“碳交易市场理论探索”中,《建设可规则性调控总量和结构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国探索与深圳实践》一文,创新性地提出了规则性配额调整和结构减排的概念(Kegulable Cap,Structure and Trade),认为这是适应中国现阶段国情的碳排放交易模式。《基于有限理性重复博弈理论的碳配额分配机制研究》,则以博弈论为理论基础,重点研究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碳配额分配机制的设计问题。《碳排放权会计问题初探》,提出了企业应该如何对碳排放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新问题。
如何借鉴欧盟的经验,是“本期轮题”涉及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关文章主要来自深圳碳交易考察团提供的第一手考察报告,《学习借鉴EU-ETS经验与建设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欧洲三国访谈录》,比较系统完整地反映了这一成果。为了便于阅读,报告以访谈的方式发表。考察团成员还整理了有关欧盟碳交易注册登记簿、德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架构以及欧洲能源交易所的一些基本情况,作为资料也一并发表。此外,“本期论题”论文涉及深圳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深圳碳排放特征、火电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碳排放,以及碳交易的立法、交易平台建设、“三可”机制等内容,这些论文既体现了深圳的实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的一些共性问题。
本期轮值主编:唐杰 郭万达
在国际上推行的各种碳交易体系中,欧盟的“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cap-and-crade)已被发达经济体广泛应用。实践证明,它对于促进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碳减排是富有成效的。应该注意的是,欧盟的“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基于工业化已经完成、结构变动趋于平缓、碳排放峰值已经跃过的发展状况,因此,如何理解和借鉴欧盟的经验,是需要深入研究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和发展方式加速转变,是中国经济的典型特征。与欧盟和其他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碳排放总量大、增长快,但人均碳排放水平低,碳排放的结构变化仍处在极不稳定的状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提出了基于碳强度的相对减排目标,因此,如何建立适合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实现总量控制和配额交易的碳交易体系,是一个值得探索和讨论的问题。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将广东、湖北两省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五市,列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深圳积极推进碳交易的试点工作,同时,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专家,成立了不同的研究小组,就碳交易涉及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的一部分成果集中在“本期论题”发表。
《开放导报》开设“本期论题”专栏以来,第一次将“本期论题”的论文覆盖到本期全部内容,这是一次积极的探索。能够实现这个尝试,主要得益于深圳碳交易研究课题组提供的丰富的研究成果。鉴于论题文章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为便于阅读,我们将“本期论题”划分为三个栏目,即“碳交易市场理论探索”、“碳交易市场国际经验”和“深圳碳交易市场实践”。
在“碳交易市场理论探索”中,《建设可规则性调控总量和结构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国探索与深圳实践》一文,创新性地提出了规则性配额调整和结构减排的概念(Kegulable Cap,Structure and Trade),认为这是适应中国现阶段国情的碳排放交易模式。《基于有限理性重复博弈理论的碳配额分配机制研究》,则以博弈论为理论基础,重点研究了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碳配额分配机制的设计问题。《碳排放权会计问题初探》,提出了企业应该如何对碳排放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新问题。
如何借鉴欧盟的经验,是“本期轮题”涉及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关文章主要来自深圳碳交易考察团提供的第一手考察报告,《学习借鉴EU-ETS经验与建设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欧洲三国访谈录》,比较系统完整地反映了这一成果。为了便于阅读,报告以访谈的方式发表。考察团成员还整理了有关欧盟碳交易注册登记簿、德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架构以及欧洲能源交易所的一些基本情况,作为资料也一并发表。此外,“本期论题”论文涉及深圳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深圳碳排放特征、火电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碳排放,以及碳交易的立法、交易平台建设、“三可”机制等内容,这些论文既体现了深圳的实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中的一些共性问题。
本期轮值主编:唐杰 郭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