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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与个人发展互为因果,相互作用。当政府干预措施缺位时,收入差距过大会导致社会阶层加速分化,进而在代际间传递,由“权利失衡”演变为最终的“结构断裂”。政府干预可以有效打破上述恶性循环,规避“贫困陷阱”。然而,由于中国式财政分权特有的激励机制与中央政府责任“缺位”造成地方政府用于调节收入差距的支出不足,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标尺竞争”和“用手投票”与“用脚投票”的缺失强化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偏向走向“循环累积”,成为收入差距的制度根源。改革的措施应从优化分权激励机制、中央政府责任“归位”、完善分权体制和健全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