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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重庆的小额贷款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并就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最终得出全文结论。
【关键词】重庆;小额信贷;村镇银行;风险管理
一、小额信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按照国际通行定义,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服务于贫困人口,无担保、无抵押。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被称为“草根金融”,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自有资金面向一定区域对外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运作的基本特点是“只贷不存”,在贷款利率上,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在贷款方式上,信用、担保和抵押贷款是主要形式,在贷款对象上,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在贷款期限上主要以三个月期和六个月期的短期贷款为主。
二、重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
1.宏观方面。(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先领取营业执照经营,待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申请金融业务许可证。从法律上讲,工商局不具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也不适宜对其作具体的日常监管。可见,适时出台小额信贷组织的法律法规,界定它的法律地位,明确对它的监管,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2)“只贷不存”造成资金来源极窄。重庆金融办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公司盈余资金;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股权资本。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狭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极为不利。(3)竞争环境。尽管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对称度高,贷款手续简便,抵押担保的形式多样,贷款的期限灵活,更贴近低收入家庭和个体生产者的实际情况,但与地下钱庄相比,小额信贷利率无法与地下钱庄相比。我们知道,下钱庄之所以火爆,与其高得咋舌的贷款利息有关。而小额贷款的贷款利率是受到限制的,一般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0.9~4倍,这会使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的竞争力降低。(4)缺乏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信贷技术培训,主要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刚刚开始经营,自身也没有相关的知识积累和管理经验,而且基于成本考虑,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指导监督管理单位的政府金融办并没有专门开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2.微观方面。(1)小额贷款公司缺乏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其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问题。从整体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缺乏贷款风险管理的技术和人才。从发放的贷款看,农户贷款普遍缺乏担保品、抵押品,这些都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2)缺乏创新意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产品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由于经营范围受限,经营的是贷款业务,贷款依存度100%,其盈利来源全部是利息收入,这种收入结构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3)经营负担较重。目前,国家对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了在税收、费率、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方面还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与5%的营业税,综合税费比例超过30%,经营负担较重。(4)员工专业知识不足和缺乏信贷管理经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管理者许多不具备金融、经济专业的教育背景,一线员工多是没有业务经验的年轻人,大都没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缺乏风险控制这方面的经验。这种人才结构注定了不能从专业的角度认识问题、发现问题,更谈不上金融创新。
三、解决重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困境的相应对策
1.宏观方面。(1)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首先,制定专门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已经开始由五个省的试点向全国推开,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协商,制定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其次,建议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免征利息税、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目前地方政府可通过地方税“先征后返”、从有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或对公司发放贷款的农户进行利息补贴,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2)创新机制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解决资金。首先是委托贷款业务。对此重庆市金融办聘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管理,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有良好经营记录、内部控制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其次,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行业务。最后,重庆市还将逐步允许良好经营记录、内部控制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借助银行的结算平台开展拆借业务,通过资金调度,有效利用闲置资金。(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首先,建立信息统计制度,每个月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进行分析,统计信贷额、不良额等数据。数据肯定没有银行的细,应该也是足够的。其次,引进对银行的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等监管手段应被引入进来。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限制,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发现问题后,会采取相应措施。对一般问题则是质询,问题如果更严重则是调查走访,下一步是进行风险提示,再下一步是约见董事长和高管,提出整改要求,甚至进行查处。
2.微观方面。(1)采取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励机制应该包括贷款利率及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方面的优惠等。对于提前或到期按时还款的借款人采取贷款上的优惠措施,会促进他们继续贷款;对于不能按时还款的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以后贷款的额度等。(2)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首先,规范贷款的审批流程。完善的、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主要包括贷前调查、贷中跟踪管理和贷后收回评估。严格控制风险。其次,小额贷款公司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解决征信系统数据接口问题,降低贷款调查成本。(3)创新信贷产品。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如联保贷款、收益抵押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贷产品;二是试点政策的设计者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循序渐进开展中间业务创新,逐步探索开展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非存款银行卡等产品与服务,在推动业主联保贷款的同时,探索将联户贷款移置到中小企业,并在贷款发放中实行最高额联保合同制。(4)加大员工的各种培训力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目前人才短缺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大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操守培养,使员工成为诚实、可信、敬业的员工。公司还应该加大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员工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合法合规经营业务,并随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由民间资本投资创立的商业性小额贷款组织,在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方面具有一些比较优势现在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困境,即资金来源和贷款风险控制,除了这两大主要困境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面临着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管、缺乏技术知识培训、员工素质较低等诸多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这些制约因素的解决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林丽琼.小额信贷:近期文献述评[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7(4)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杨红丽,陈彤.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进入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市场的再思考[J].新疆财经.2008(1)
[4]王曙光.发展小额信贷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J].新财经.2006(12)
[5]刘小妹.我国小额信贷模式的选择[J].企业导报.2010(4)
[6]周海林.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解读《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6)
【关键词】重庆;小额信贷;村镇银行;风险管理
一、小额信贷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按照国际通行定义,小额信贷是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服务于贫困人口,无担保、无抵押。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同,小额贷款公司被称为“草根金融”,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自有资金面向一定区域对外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运作的基本特点是“只贷不存”,在贷款利率上,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在贷款方式上,信用、担保和抵押贷款是主要形式,在贷款对象上,坚持“小额、分散”原则,在贷款期限上主要以三个月期和六个月期的短期贷款为主。
二、重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
1.宏观方面。(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小额贷款公司先领取营业执照经营,待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申请金融业务许可证。从法律上讲,工商局不具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也不适宜对其作具体的日常监管。可见,适时出台小额信贷组织的法律法规,界定它的法律地位,明确对它的监管,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2)“只贷不存”造成资金来源极窄。重庆金融办制定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公司盈余资金;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股权资本。造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狭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极为不利。(3)竞争环境。尽管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对称度高,贷款手续简便,抵押担保的形式多样,贷款的期限灵活,更贴近低收入家庭和个体生产者的实际情况,但与地下钱庄相比,小额信贷利率无法与地下钱庄相比。我们知道,下钱庄之所以火爆,与其高得咋舌的贷款利息有关。而小额贷款的贷款利率是受到限制的,一般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0.9~4倍,这会使小额贷款对地下钱庄的竞争力降低。(4)缺乏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信贷技术培训,主要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刚刚开始经营,自身也没有相关的知识积累和管理经验,而且基于成本考虑,小额贷款公司不可能会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指导监督管理单位的政府金融办并没有专门开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
2.微观方面。(1)小额贷款公司缺乏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是其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问题。从整体上看,小额贷款公司缺乏贷款风险管理的技术和人才。从发放的贷款看,农户贷款普遍缺乏担保品、抵押品,这些都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2)缺乏创新意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产品单一,盈利模式简单。由于经营范围受限,经营的是贷款业务,贷款依存度100%,其盈利来源全部是利息收入,这种收入结构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3)经营负担较重。目前,国家对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了在税收、费率、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方面还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与5%的营业税,综合税费比例超过30%,经营负担较重。(4)员工专业知识不足和缺乏信贷管理经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管理者许多不具备金融、经济专业的教育背景,一线员工多是没有业务经验的年轻人,大都没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缺乏风险控制这方面的经验。这种人才结构注定了不能从专业的角度认识问题、发现问题,更谈不上金融创新。
三、解决重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困境的相应对策
1.宏观方面。(1)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首先,制定专门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已经开始由五个省的试点向全国推开,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构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协商,制定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其次,建议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免征利息税、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目前地方政府可通过地方税“先征后返”、从有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或对公司发放贷款的农户进行利息补贴,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2)创新机制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解决资金。首先是委托贷款业务。对此重庆市金融办聘请了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管理,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有良好经营记录、内部控制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其次,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优势和人才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行业务。最后,重庆市还将逐步允许良好经营记录、内部控制水平高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资金头寸情况借助银行的结算平台开展拆借业务,通过资金调度,有效利用闲置资金。(3)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首先,建立信息统计制度,每个月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进行分析,统计信贷额、不良额等数据。数据肯定没有银行的细,应该也是足够的。其次,引进对银行的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等监管手段应被引入进来。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限制,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发现问题后,会采取相应措施。对一般问题则是质询,问题如果更严重则是调查走访,下一步是进行风险提示,再下一步是约见董事长和高管,提出整改要求,甚至进行查处。
2.微观方面。(1)采取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激励机制应该包括贷款利率及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方面的优惠等。对于提前或到期按时还款的借款人采取贷款上的优惠措施,会促进他们继续贷款;对于不能按时还款的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提高贷款利率或限制以后贷款的额度等。(2)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首先,规范贷款的审批流程。完善的、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主要包括贷前调查、贷中跟踪管理和贷后收回评估。严格控制风险。其次,小额贷款公司应尽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解决征信系统数据接口问题,降低贷款调查成本。(3)创新信贷产品。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创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如联保贷款、收益抵押贷款、小额授信贷款等以及不同期限、不同付息方式的信贷产品;二是试点政策的设计者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循序渐进开展中间业务创新,逐步探索开展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非存款银行卡等产品与服务,在推动业主联保贷款的同时,探索将联户贷款移置到中小企业,并在贷款发放中实行最高额联保合同制。(4)加大员工的各种培训力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目前人才短缺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大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操守培养,使员工成为诚实、可信、敬业的员工。公司还应该加大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员工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合法合规经营业务,并随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作为一种由民间资本投资创立的商业性小额贷款组织,在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方面具有一些比较优势现在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困境,即资金来源和贷款风险控制,除了这两大主要困境外,小额贷款公司还面临着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管、缺乏技术知识培训、员工素质较低等诸多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这些制约因素的解决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林丽琼.小额信贷:近期文献述评[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7(4)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杨红丽,陈彤.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进入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市场的再思考[J].新疆财经.2008(1)
[4]王曙光.发展小额信贷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J].新财经.2006(12)
[5]刘小妹.我国小额信贷模式的选择[J].企业导报.2010(4)
[6]周海林.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解读《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