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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作为一个国家财税工作人员,我对赵瑛同志关于《刑法》应补加“挥霍浪费罪”条文的建议深表同感。我们财税部门天天与管财物的行政领导、企事业单位的财会、物资人员打交道,深知国家和集体的财物来之不易,那是劳动人民的辛勤汗水所创造。然而,确有那么一部分人,置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肆意挥霍浪费,其数额之大,手法之多,危害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