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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我国行民诉讼交叉审理,一般做法是直接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或民事行为效力作出认定、先行政后民事或先民事后行政的审理方式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解决方式。因此,行政、民事诉讼交叉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把握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审理的先后顺序、构建行政诉讼中民事争议的解决机制和优化民事诉讼中行政争议的解决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