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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目前乡镇审计性质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各地审计模式各异,与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的现状,本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提出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农经、企管等部门参与构成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向乡镇党委、人大、政府负责的"监审合一"新模式,并就此模式的产生背景、特点优势以及在促进国家审计转型方面的作用进行了粗浅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