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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省试赋虽以八韵为常格,但二韵、四韵、五韵、六韵、十韵、任用韵等,亦各有实例可稽;这使省试赋韵脚平仄比例表现出繁富的特征;唐代省试赋很少有明确规定押韵次序的,说明在押韵次序方面要求比较宽松;另外,唐代省试赋还存在漏押官韵和同年省试赋所限韵脚中有属于同一韵部的现象。这些基本表明,唐代省试赋用韵相当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