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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法院全面建设工作得到了很大提升。2008年,该院相继被省高院评为"公文处理先进单位”,被漯河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漯河中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召陵区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