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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司法行政事业为谁发展、如何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回答和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从建设美好江苏的高度,从新一轮思想解放的深度,从速度、质量、空间一体发展的广度,重新审视司法行政全部工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进入新境界。
做好“加减乘除”争当时代发展先锋
“加”,即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瞄准一流、比学赶超。近两年来,省司法厅党委响亮地提出“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口号和“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推动全系统努力打造争先创优工程,促使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凸现新的亮点。比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农民工法制宣传、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轻型罪犯社区矫正、监狱信息化建设、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等许多工作,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业绩。江苏司法行政事业虽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山外有山”,发展永无止境。我们务必清醒地看到差距和不足,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一时的胜利而停滞,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减”,即减少空谈与空耗,节省资源与成本,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司法行政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上级的决策、指示,必须迅速落到实处,在人民群众中生根开花,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因此,我们提倡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一个声音喊到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倡完成任务雷厉风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事限时制、过错追究制;提倡节俭朴实简约的作风,大力压缩会议文电。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等活动;提倡深入调查研究,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诉求上,以有限的行政资源换取最大的发展成果。
“乘”,即发挥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的乘数效应,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下猛药使猛劲。一是加强基层建设,扎实打牢工作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下功夫培养一批奋发有为的人才。三是加强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争取法律支持,使司法行政机关的手段与任务、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向党委、政府汇报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的力度:争取舆论支持,广泛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除”,即清除影响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工作瓶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的跨越。首先是清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清除无所作为、不思进取的平庸观念,清除影响改革、阻碍发展的陈规陋习,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与气魄。其次是清除体制机制障碍,让“创业、创新、创优”汇聚成一股洪流,释放出巨大能量。
把握行业特点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强调全面发展。联系实际,就是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监狱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等。十多项职能自成体系,独立运作,必须统一规划和安排,不让一项工作掉队。当前,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布局,形成“一个总定位、四条发展路”。一个总定位:力争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构建和谐江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走好四条发展之路:走好普法之路,以推进法治建设求和谐;走好大调解之路,以平息社会纷争求和谐;走好法律服务之路,以维护公平正义求和谐;走好监狱劳教工作改革之路,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求和谐。这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思路,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当然,全面发展是指总体和宏观而言,就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而论,还要善于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二是要强调协调发展。从本系统来看,就是要努力做到遥相互应、和谐互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效应。司法行政系统除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还包括各类法律服务中介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律师、公证员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其它社会组织。各类组织和各个部门要准确把握自己在整个司法行政大局中的定位,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三是要强调可持续发展。就本系统而言,就是要从长计议、深谋远虑,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旺盛的发展后劲。司法行政职能既需为司法活动提供保障,又需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事关国家法治建设和长治久安。必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管长远的政绩考核体系,引导司法行政干警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以人民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不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各级领导同志尤其要有开阔的胸怀、务实的作风、甘为人梯的品质、向历史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既扎扎实实做好当前急需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又认认真真做好解难题、打基础、增后劲、以后才能见效的事。特别要致力实施人才战略、基础战略、品牌战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潜力。
服务保障民生 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五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弘扬法治精神”写入党的重要文件,将普法提升到了建设法治文化、以先进的法治文化教育人改造人的新高度。按照这一精神和要求。我们当前一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以文“化魂”;二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引导社会价值观与保障民生的法制规范相一致,以文“化道”;三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和谐思想,为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减少社会制度磨擦成本提供人本主义价值理念,以文“化制”;四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以文“化气”;五要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培养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以文“化行”。
培育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市场,在“三办一援”上下功夫见成效。秉公办案——以公允的立场、公正的态度对待百姓的诉求,一方面热情受理,诚信办案;一方面疏导劝阻当事人的非法要求,维护社会公益。坚决取缔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打击土律师、黑律师非法执业行为。依法办案——坚持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为公正司法提供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决不教唆诱导当事人违背事实谋取非法利益,或违反法律规定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便民办案——面向基层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其中,便民决非鼓动煽动当事人滥用诉权,或与法官搞不正当交往,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向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有求必应,应援尽援,让每一个穷人请得起律师、办得起公证、做得起鉴定、打得起官司。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在夯实“两道防线”上下功夫见成效。第一道防线:针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日常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传统多发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程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现实多发纠纷的调解,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道防线:针对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的违法犯罪,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监禁、劳教、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的作用。在强化安全防范和安全控制各项措施,严防劫狱、暴狱、脱逃等狱所内重大案件发生的同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管理教育手段,提高矫治挽救质量,努力把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矛盾化解在大墙和刑(教)期之内,切实预防和减少再次违法犯罪。
(作者系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 夏玉兰
做好“加减乘除”争当时代发展先锋
“加”,即自加压力、负重奋进,瞄准一流、比学赶超。近两年来,省司法厅党委响亮地提出“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口号和“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推动全系统努力打造争先创优工程,促使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凸现新的亮点。比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农民工法制宣传、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轻型罪犯社区矫正、监狱信息化建设、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等许多工作,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业绩。江苏司法行政事业虽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山外有山”,发展永无止境。我们务必清醒地看到差距和不足,不为过去的成绩而自满,不为既有的经验所束缚,不为一时的胜利而停滞,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减”,即减少空谈与空耗,节省资源与成本,大力提高工作效能。司法行政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上级的决策、指示,必须迅速落到实处,在人民群众中生根开花,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因此,我们提倡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一个声音喊到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倡完成任务雷厉风行,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事限时制、过错追究制;提倡节俭朴实简约的作风,大力压缩会议文电。坚决反对各种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等活动;提倡深入调查研究,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诉求上,以有限的行政资源换取最大的发展成果。
“乘”,即发挥基础性、关键性工作的乘数效应,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下猛药使猛劲。一是加强基层建设,扎实打牢工作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下功夫培养一批奋发有为的人才。三是加强环境建设,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支持。争取法律支持,使司法行政机关的手段与任务、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向党委、政府汇报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的力度:争取舆论支持,广泛宣传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除”,即清除影响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工作瓶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的跨越。首先是清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保守思想,清除无所作为、不思进取的平庸观念,清除影响改革、阻碍发展的陈规陋习,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敢为天下先”的勇气与气魄。其次是清除体制机制障碍,让“创业、创新、创优”汇聚成一股洪流,释放出巨大能量。
把握行业特点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强调全面发展。联系实际,就是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监狱管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等。十多项职能自成体系,独立运作,必须统一规划和安排,不让一项工作掉队。当前,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布局,形成“一个总定位、四条发展路”。一个总定位:力争我省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构建和谐江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走好四条发展之路:走好普法之路,以推进法治建设求和谐;走好大调解之路,以平息社会纷争求和谐;走好法律服务之路,以维护公平正义求和谐;走好监狱劳教工作改革之路,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求和谐。这是一个全面发展的思路,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当然,全面发展是指总体和宏观而言,就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而论,还要善于把握关键、突出重点。
二是要强调协调发展。从本系统来看,就是要努力做到遥相互应、和谐互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效应。司法行政系统除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还包括各类法律服务中介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律师、公证员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其它社会组织。各类组织和各个部门要准确把握自己在整个司法行政大局中的定位,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三是要强调可持续发展。就本系统而言,就是要从长计议、深谋远虑,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工作旺盛的发展后劲。司法行政职能既需为司法活动提供保障,又需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事关国家法治建设和长治久安。必须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管长远的政绩考核体系,引导司法行政干警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以人民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不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各级领导同志尤其要有开阔的胸怀、务实的作风、甘为人梯的品质、向历史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一致起来,既扎扎实实做好当前急需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又认认真真做好解难题、打基础、增后劲、以后才能见效的事。特别要致力实施人才战略、基础战略、品牌战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潜力。
服务保障民生 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五化”上下功夫见成效。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弘扬法治精神”写入党的重要文件,将普法提升到了建设法治文化、以先进的法治文化教育人改造人的新高度。按照这一精神和要求。我们当前一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以文“化魂”;二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引导社会价值观与保障民生的法制规范相一致,以文“化道”;三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和谐思想,为制定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减少社会制度磨擦成本提供人本主义价值理念,以文“化制”;四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以文“化气”;五要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培养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以文“化行”。
培育公平公正的法律服务市场,在“三办一援”上下功夫见成效。秉公办案——以公允的立场、公正的态度对待百姓的诉求,一方面热情受理,诚信办案;一方面疏导劝阻当事人的非法要求,维护社会公益。坚决取缔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打击土律师、黑律师非法执业行为。依法办案——坚持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为公正司法提供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决不教唆诱导当事人违背事实谋取非法利益,或违反法律规定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便民办案——面向基层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其中,便民决非鼓动煽动当事人滥用诉权,或与法官搞不正当交往,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向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有求必应,应援尽援,让每一个穷人请得起律师、办得起公证、做得起鉴定、打得起官司。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在夯实“两道防线”上下功夫见成效。第一道防线:针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日常矛盾纠纷,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传统多发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程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等现实多发纠纷的调解,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道防线:针对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的违法犯罪,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监禁、劳教、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的作用。在强化安全防范和安全控制各项措施,严防劫狱、暴狱、脱逃等狱所内重大案件发生的同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管理教育手段,提高矫治挽救质量,努力把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潜在矛盾化解在大墙和刑(教)期之内,切实预防和减少再次违法犯罪。
(作者系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 夏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