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湟春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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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隋唐五代时期
  一、隋在河湟的行政建置
  隋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取代北周,自此,河湟地区归隋朝统治。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对地方行政制度进行改革,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据《隋书·地理志》,隋朝兴盛时在河湟地区共设四郡,分别为西平郡、浇河郡、袍罕郡、河源郡。其中,西平郡为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由鄯州改设,治今青海乐都,属县有二,一为湟水县,旧称西都,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为湟水县,治今青海乐都,辖今青海湟源县以东湟水流域至民和。二为化隆县,旧称广威,仁寿元年(公元601年)改为化隆,治今化隆县群科下城,辖今化隆及其以西地区;浇河郡为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由廓州改设,治今青海贵德河阴镇,属县有二,一为河津县,治今贵德县河阴镇,辖今贵德全境,达化隆县,沿北周旧置,治今青海尖扎县康杨镇破城子,辖今尖扎、同仁和循化西部一带;袍罕郡,沿北周旧置,其在河湟地区的属县为龙支,治今青海民和柴沟北古城,辖今民和县及甘肃永靖县西部地区。西海郡,于大业五年(公元609年)置,治伏俟城(今青海共和石乃亥乡北五里铁卜恰古城),属县有二,一为宣德县,为隋新置,与西海郡同治伏俟城,辖地在今青海海北、海西东部地区,二为威定县,为隋新置,其治所在今青海海西都兰县诺木洪一带。河源郡与西海郡同时设置,郡治大概在今青海兴海县夏塘古城,属县有二,一为赤水县,为隋新置,县治与郡治同,辖地大致为兴海县大河坝以南的青海海南、黄南、果洛北部一带,远化县,亦为隋新置,治曼头城(约今青海兴海县河卡乡境),其辖地大致为大河坝以北至青海湖南岸地区。
  二、唐初河湟地区的行政建置
  隋末,西北各州郡雄割据,河湟地区先后为薛举、李轨统治,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唐与吐谷浑共同出兵平定李轨势力,河湟地区纳入唐的版图。同年,唐朝在青海东部设鄯、廓二州,以管辖河湟地区。
  鄯州,治今乐都,所辖基本包括今湟水流域,鄯州初置二县,即湟水县和龙支县,湟水县境相当于今西宁、湟中、湟源和大通等地,龙支县辖今民和县和甘肃永登县部分地区,县治均沿隋制。仪凤三年(公元678年),从湟水县析置鄯城县,治今青海西宁。鄯州于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至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间曾改为西平郡。上元二年(公元761年)鄯州陷于吐蕃,龙支、鄯城二县改隶于河州,大中二年(公元848年)收复。
  廓州,治今化隆县群科古城,辖境包括今拉脊山以南黄河两岸地区,含有今化隆、贵德、尖扎及同仁、循化之各一部分。廓州领有三县,即广威、达化和米川。广威与廓州同治,原名化隆,先天元年(公元712年),为避玄宗李隆基之讳,改称为化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广威。广威县辖今贵德县以北地区和化隆县以南地区。达化县,县治在今尖扎县康杨镇,辖境为今贵德黄河以南部分地区和贵南、尖扎及同仁西部地区。米川县,为贞观五年(公元631年)初设,隶属于米州,县治在甘肃积石山县,后改隶河州。永徽六年(公元655年),米川县治所迁至今化隆县甘都堂,改隶廓州。廓州于天宝元年至至德二年间曾改为宁塞郡,广德元年(公元763年)曾陷于吐蕃,大中二年(公元848年)收复。
  唐初,河湟地区归属大监察区陇右道,陇右道共监察21个州府,其中包括鄯州和廓州,治鄯州。景云二年(公元711年),析置河西道以后,只监察青海湖以东12州,治所移至秦州。陇右节度使建立后,陇右道名存实亡。
  吐蕃攻灭吐谷浑政权后,河湟地区成为唐和吐蕃的必争之地,为了防御吐蕃的扩张,唐朝不仅“岁调山东丁男为戍卒,缯帛为军资”,还“屯田以资糗粮,牧使以娩羊马”,河湟地区成为唐朝重要的屯田之地。唐朝前中期,唐蕃两国以赤岭(今青海日月山)为界,并通过和亲来缓和两国关系,一度形成“两国和好,无相侵掠”的局面。然而,吐蕃北上、东进的步伐并没有因文城、金城公主进藏而停滞,相反,吐蕃军队时常侵扰唐朝边塞,杀掠人吏,使边疆局势甚为紧张。为防止吐蕃进犯,唐朝着手强化鄯、廓二州边防力量,以抵御吐蕃东进。仪凤二年(公元677年),唐朝置鄯州都督府,使其成为独立防区,同年,置河源军于鄯城,驻兵达14000人之多,又升廓州静边镇为积石军,驻兵7000人,使之成为防御吐蕃的军事重镇。开元年间,唐朝以鄯州为中心构筑了一道吐蕃难以逾越的军事防线,开元二年(公元714年),唐置陇右节度使于鄯州,领秦、河、渭、鄯、兰、临、成、洮、岷、廓、叠、宕12州,下辖10军3守捉。10军除上述河源军和积石军外,还有临洮军、白水军、安人军、振武军、威戎军、莫门军、宁塞军和镇西军。10军中以河源军最为重要,后临洮军居上,统兵15000人,马8000匹,列各军之首。3守捉为绥和守捉、合川守捉和平夷守捉。陇右节度使共驻军75000人,马10600匹,驻军总数在全国10个节度使中位列第二,仅次于范阳節度使。此外,唐朝还在河湟新置了一些军,见于史籍的有神威军(在今青海湖东侧)、宁边军(在今青海贵德西)、威胜军(在今青海贵南沙沟)、金天军(在今青海龙羊峡一带)、曜武军、宣威军(在今青海同仁县南)、武宁军(在今青海过马营)、神策军(在今甘肃临潭县西)等,军和守捉之下,还设有城、镇、戍等军事据点,交错分布于唐、蕃接界地带,组成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
  三、吐蕃统治下的河湟
  从松赞干布始,历代吐蕃赞普极力推行北上与东进的战略。公元七、八世纪,吐蕃趁吐谷浑衰微,于龙朔三年(公元663年),攻灭吐谷浑。安史之乱后,驻守河湟地区的唐军人中原靖难,边备空虚,吐蕃趁机攻战河西、陇右之地,并在此地建立行政建置,以强化统治。吐蕃称这一地区为“朵思麻”,或译为“多麦”“安多”。综合相关史籍及学者研究成果,吐蕃在河湟地区设置的军事行政镇为“冲”,汉文译为“冲木”“重”“春”等。其中,玛冲,亦译为“马重”,意为黄河镇,设置年代未详,武后长安四年(公元704年),见于《敦煌本吐蕃历史主文书》记事中,其地包括今青海海南州黄河沿岸及黄河九曲。宗喀冲,即鄯州冲,大致包括青海湖东部湟源以下、民和以上的河湟流域地带。   吐蕃政权对河湟汉族采取强制同化的政策,当时汉人处境悲惨,“河陇之士约五十万人,(吐蕃)以为非族类也,无贤愚,莫敢任者,悉以为婢仆,故其人苦之。”汉人们“每岁时祀父祖,衣中国之服,号恸而藏之。”随着吐蕃统治的深化,时间已久,“逾代之后,斯人既没,后生安于所习”,出现了“一自萧关起战尘,河湟隔断异乡春;汉儿尽作胡儿语,却向城头骂汉人”的情形。诗人贾至作《送友人使河源》亦云:“举酒有遗恨,论边无远谋。河源望不见,旌旆去悠悠。”感叹国无良谋,边塞沦丧。除通过统一语言、服饰来推行同化政策外,吐蕃政权还在河湟实施军队驻屯和移民政策,在河湟地区,军队驻屯的重点地区为化隆一带,藏文史籍称“噶玛洛”部驻屯区。吐蕃近百年的奴役统治和无休止的战乱,使河湟地区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各族人民也遭受到深重的苦难。唐大中二年(公元848年)爆发了沙州张议潮起义。公元9世纪中后期至五代时期,吐蕃全境暴发动乱,甘青地区的咀末人乘机暴动,并一度控制了河湟地区,这不仅使吐蕃在当地统治瓦解,行政建置也随之清除。
  第四节 宋元时期
  一、熙河之役与北宋对河湟的经略
  北宋时期,散居在河湟地区的吐蕃人建立了以青唐城为中心的唃厮哕政权,史称青唐政权。为了制衡西夏,北宋对青唐政权采取羁縻怀柔之策。针对北宋与西夏长期对峙作战取得不了决定性胜利的现实,王韶曾上《平戎策》和《和戎六事》,力主收复河湟、断西夏右臂,后得到宋神宗任用,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二月以“管干秦凤经略司机宜文字”的身份赴秦州,着手营边,并招抚内降吐蕃首领,为进攻河湟做准备。熙宁五年(公元1073年),王韶发动“熙河之役”,历时一年半,“收复熙、河、洮、岷、叠、宕等州,幅员二千余里,斩获不顺蕃部一万九千余人,招抚大小蕃族三十余万。”这次战役虽然曾一度攻占河湟东部边缘要地,但因遭到吐蕃各部的强烈抵抗,宋军不久便撤离此地。宋徽宗时,宋军又攻人河湟,“开拓疆境幅员三千里,其四至:正北及东南至夏国界,西过青海至龟兹国界,西至卢甘国界,东南至熙河、兰、岷州,连接阶、成州。计招降到首领二千七百余人,户口七十余万。”
  王韶西进开边活动引起唃厮哕政权首领和西夏的警觉,为扰乱北宋在河湟的政治、军事部署,西夏主动积极地争取素来与自己对立的青唐政权,与之和亲,使唃厮哕倒向西夏。发动熙和之役的过程中,宋军将官往往滥杀无辜,使人心背逆,唃厮哕大军趁势反攻河州,在踏白城(今甘肃积石山县东)诱歼河州知州景思立所部6000官兵,引起朝野震动。面对吐蕃各部的反抗活动,宋朝放弃以往一味杀戮讨伐的作法,采了招抚拉笼之策,使其在熙河一带的统治得以稳固。不过,宋朝想要将吐蕃各部“吞并而兼抚之”的难度也因此加大,加之“开边”活动致使宋朝财力民力均不堪重负,故王韶进一步开边的打算因此落空。
  为拉笼吐蕃贵族上层,北宋也曾在洮岷地区开办过蕃学,并取得一定效果。青唐(今青海西宁)蕃部首领俞龙珂就深受儒学影响,曾率众几万口归附北宋,因其十分敬仰名臣包拯,要求朝廷赐姓“包”。以农业为主的作业方式也已扎根河湟,据宋人李远的《青唐录》描述,宗哥川“长百里,宗河行其中,夹岸皆羌人居,间以松篁,宛如荆楚。”这说明湟水谷地的吐蕃人过着定居的农耕生活,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河湟地区的人文生态日益受到汉族作业方式及其文化传统的影响。
  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七月,宋朝趁唃厮哕政权内乱之机,令熙河兰岷经略使孙路等筹划西进事宜,孙路以王赡统河州官兵为先锋,王愍统岷州及熙州军马为策应,西进湟水流域。西征宋军由河州出发,从安乡关渡黄河,很快就占领了邈川(今青海民和县下川口,一说为上川口)。八月宋军进据宗哥城(今青海乐都县碾伯镇),同年九月,宋廷以胡宗回代孙路为主帅,连连督促王赡西进,王赡部将魏真等率千骑攻取安儿城(今青海平安县平安镇),同时派人到青唐城规劝心牟钦毡等首领归降。心牟钦毡出城归降后,王赡率真步骑万人开进青唐城,青唐政权解体。不久,宋廷下诏以青唐为鄯州,仍为陇右节度;邈川为湟州;宗哥城为龙支城;廓州为宁塞城,并属熙河兰会路。宋军占领青唐城后,纵兵抢掠,大失吐蕃民心,吐蕃贵族内外策应,聚众10万围攻青唐城。同时,西夏集10万大军进入王愍驻守的湟州城,王愍集结城中军士及男女老幼拼死守城,在湟州即将被攻破时,姚雄、苗履等率秦凤路授军赶到,湟州才得以保全。随后援军与王赡会师,并联兵与吐蕃各部对抗,此时,湟州通往鄯州的道路被吐蕃各部阻遏,鄯州守军几乎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鄯、湟地区告急的同时,黄河河谷地区的郎家部落也起兵反宋,讲朱诸城也相继失陷。面对辽、夏的进攻,早已疲惫不堪的宋廷决定放弁河湟。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宋哲宗去世,徽宗继位,诏令王赡撤出青唐,次年,宋朝军队、官员全部从湟州撤出。
  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试图“绍述先志”的宋徽宗起用新派人物蔡京为相,欲效法神宗熙宁之治,恢复鄯湟诸州。次年,宋廷任用王韶子王厚知河州兼洮西安抚使,主持收复鄯湟诸州,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六月,宋军兵分两路西进,一路以主帅王厚和监军童贯统领由河州安乡关北渡黄河,连克宁洮、来宾及安陇诸塞,真抵湟州城下;另一路由岷州蕃将高永年和权知兰州姚师闵率领,会攻湟州城。攻破湟州城后,王厚并不急于西进,他在政治上抚揖归附吐蕃各部,以安定人心,同时南渡黄河,攻占丹巴、一公、达南宗及米川诸城。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宋军分三路进攻鄯州。王厚、童贯兵临鄯州城下后,龟兹公主青宜结牟及李阿温等率城中首领及于阗、回鹘等族商贾、使者开城出降。随后,宋军又西进青海湖,南下廓州,几乎将整个青海地区纳入宋朝版图。白唐后期河湟失陷于吐蕃之后,这一地区又重新纳人中原王朝的版图当中。北宋在河湟地区的行政建置为三州一军,三州即西宁州、湟州和廓州。其中西宁州由鄯州改称,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五月更名,湟州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改称为乐州,治今青海民和縣境,廓州即原宁塞城(今青海化隆群科)。三州各辖一县,同时各辖大量城、寨、堡等。积石军,即原溪哥城,政和二年(公元1116年),北宋还在今门源境内置有震武军。   宋军第二次西进河湟后,西夏立即作出反映,派军响应吐蕃各部的反叛。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大举进步北宋,宋廷无力顾及西北的西宁、乐州及廓州等地。宋室南迁后,唃厮哕族孙、小陇拶弟益麻党征被宋朝封为陇右郡王,赐名赵怀恩,受诏“措置湟鄯事”,使之成为宋朝在河湟地区的政治代理人。
  二、元代在河湟的行政建置
  金灭北宋后,与西夏展开对河湟地区的争夺,经过长时间的角逐,西夏以南宋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攻破金军把守的积石州,最终将整个河湟地区纳入其统治范围。四年后,蒙古军攻破夏积石州和金临洮府,同年,西夏灭亡。不久,蒙古大军又先后攻占了金朝所属的洮州和河州及西夏所属的西宁州,这为元朝建立后在河湟地区全面建政施治奠定了基础。
  元代在青海的建制仍以河湟地区为重点。在湟水流域,元代仍沿宋、夏旧制,设西宁州,隶属于甘肃行中书省。但元代的西宁州辖地远大于前朝,包含了原来的西宁州、乐州和廓州。据《元史》卷一三四《刘容传》记载,“西夏平,徙西宁民于云京”,蒙古军队初入西宁州后,曾将该州大批民户迁往原金朝属地西京大同路,西宁州户口不足6000,地广人稀,所以西宁州为下州。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元朝设“西宁州等处拘榷课程所”,以负责税收财政事务。
  元代在黄河以南的主要行政建置为贵德州,隶属于治所在河州的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据《元史·地理志》,贵德州在元前期曾一度隶属于陕西等地行中书省河州路。贵德也是下州,其州治名为必赤里,统治中心相当于今青海贵德县一带。按元制,州设有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一员,捕盗官一员。贵德州以东为积石州元帅府辖地,也隶属于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今青海循化一带属该州辖区,治所在今甘肃积石山县境。
  元代还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官制度,即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中,任用少数民族头领为长官,代表中央王朝实行统治权,这些头人首领称之为土官。以土官治土民是“因俗而治”的体现,河湟地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故也实行土官制度。据明史史料,元代还在贵德州西南设有必里万户。洪武时期,归附的故元官员中,一部分就有土官身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太祖曾赐山后七驿世袭土官劳哥等文绮、银碗,所谓“山后”,指积石山脉以西地区,以此推断,这些土官辖地当在河湟。有元一代,藏传佛教在河湟地区影响甚大,吐蕃故地逐步出现政教合一的统治形态,元代的宣政院及其在藏区建立的各级统治机构就是“僧俗并用”的典范。据《安多政教史》,元初,湟水流域的西纳寺建立过政教合一的统治制度。
  第五节 明清时期
  一、明朝在河湟的卫所建置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朝建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明将徐达率部在甘肃定西大败元将扩廓贴木儿,并派副将邓愈分兵由临洮进克河州,经略洮岷河湟地区。原元代吐蕃等处宣慰使何锁南普、镇西武靖王卜纳刺分率所部归附邓愈。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原元甘肃行省右丞朵尔只失结、西宁州同知李南哥等在明将宁正招谕下相继降附,明朝势力由此进入河湟地区。
  明前期,蒙古统治者虽被迫放弃中原,但仍雄踞北方大漠,时常侵扰明朝边境,对明朝构成严重的政治军事威胁。为阻止蒙古大军南下,明朝在北方边区实行卫所制度,特别是在河西设置了组织严密的卫所,以分隔蒙藏二族以防其结盟。在具体的行政建置方面,明朝在河湟地区没有建置专司地方行政事务的机构,而是设立卫、所两级军事单位来兼摄地方行政,以确保这一地区的安宁。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改西宁州为西宁卫,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升为军民指挥使司,正式成为具有兼理地方民政职能的军政合一的机构,故西宁卫不是单纯的军事建置,也是具有一定行政區域的行政地理单位。西宁卫设有指挥使1员,指挥同知7员、指挥佥事7员。西宁卫初属陕西都司,洪武十一年改隶陕西行都司,明后期又受甘肃总兵官和甘肃巡抚节制。西宁为“河西巨镇”,明朝十分重视此地的防御,明成祖时又置镇守官于西宁卫,以右军都督府或陕西行都司都指挥等充任。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镇守官改置分防守备,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改置分守参将,万历时又改置协守副总兵。为方便管理少数民族事宜,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明朝又设整饬西宁兵备道,掌抚治沿边少数民族事务,整饬兵备,统辖西宁、庄浪、古浪、凉州及镇番五卫所。兵备官驻西宁卫,职能上军政兼摄,因河湟、河西一带本为少数民族地区,与之相关的事务皆为要事,故兵备官的地位十分显要。明代西宁卫驻军兵额4600名,明中叶后,为抵御蒙古,增加至近万人。除正规军外,西宁卫还有土兵和马户。土兵即土官统领之兵,马户则是寓兵于民的乡兵。
  西宁卫下辖6个千户所,其中右所治碾伯(今青海乐都县),其余左所、中左所、中所、前所及后所均治卫城。碾伯地方在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时先设有庄浪分卫,同所改置碾北卫,洪武十九年(公元1386年)废卫建所,即西宁卫右千户所。碾伯所有正千户1员、副千户9员,嘉靖年间,又驻钦依操守1员,万历年间又改为分防游击。
  西宁卫作为一个兼理地方行政事务的军构,下辖有编户四里,即巴州、红崖、老鸦和三川,由卫经历司进行管理。其统辖的范围南抵黄河、西至青海湖,北倚祁连,东与庄浪、兰州连界,基本与元代西宁州的辖区相当。
  明代在今青海境内黄河以南以东地区基本属于陕西都司所属河州卫统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明在原元朝积石州地方设置积石千户所,所辖区域包括今青海循化一带。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明朝在元朝贵德州地方设置归德守御千户所,直隶陕西行都司。景泰年间改为中左千户所,属河州卫。该所下辖百户8个,后增加至10个,分屯于今贵德、尖扎及同仁保安一带。
  明朝在河湟地区大兴军屯,永乐年间,仅西宁卫屯田面积达20万亩,在籍军户人口也较为稳定。据乾隆《西宁府新志》卷一六《田赋志·户口》记载,洪武年间,清制西宁府在籍官军7200户,15854人;永乐年间,在籍官军7200户,12092人;嘉靖年间,在籍官军3578户,45613人;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在籍官军2560户,在籍百姓440户,合计38892人。   除在河湟建立卫所,推行屯田之制外,明朝还在河湟地区普遍推行土官制度。明朝在西宁卫所辖的藏族“十三族”各部落中,“其诸豪有力者,或指挥、千户、百户,各授有差”。在西宁卫所在各级官员中,也大量参用少数民族,形成“土流参治”的格局,著名的有李氏、祁氏、汪氏、阿氏、甘氏、冶氏等共计16家。土官的主要职能是以当地少数民族头人和朝廷命官的双重身份来统治所属族众,保境安民、平定逆乱是土官的主要职责。土官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即土兵。土兵一般出身游牧民族,善骑射,故战斗力甚强。青海产良马,明朝向青海各少数民族派征名为“差发马赋”的牧业税,按期为明朝办纳“差发马”也是土官的重要职责。此外,因土官居于交通津要或驿道,因此需负担往来使臣的迎送、接待事宜,并保障驿道的畅通。
  二、清朝在河湟的行政建置
  从明正德初年开始,大批东蒙古部落纷纷来到以青海湖为中心的青海草原上游牧,明人称他人为“海部”“海寇”“海虏”等。其中,和硕特部为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裔,自16世纪中期开始成为厄鲁特各部的盟主。据藏文史籍记载,和硕特蒙古迁至青海之初,居住在黄河岸边的“妥里”地方,后来,逐渐向青海境内黄河南北两岸各地扩散,广泛地分布于今海南、海北、黄南各州境内。这些蒙古部众分别由固始汗的子孙统领,统称为“青海和硕特八台吉”,八台吉中又有一人为总领,称为“洪台吉”。八台吉会盟地点在察罕托洛亥。和硕特蒙古内部因领地、草场划分问题时有争斗,后经五世达赖喇嘛的调停,将各部牧界区为分左右两翼,其中,左翼与西宁、凉州和甘州接界,所统治部民包括“黄番”(即明代的撒里畏兀兒人)部落和汉回族众。其所统治的汉族和回族主要集中于白塔尔(今青海大通一带)和多巴地区(今青海湟中多巴镇),他们受庇并隶属于和硕特蒙古贵族麦力干,麦力干则组织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并课以赋、役。这说明蒙古势力已延及河湟地区,虽未有明确的行政建置,但显然已对当地部分地区形成实际控制。
  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军陕甘总督孟乔芳率军攻下西宁,招抚河湟地区各土官,迅速恢复了该地区的统治秩序。清初,因袭前明旧制,湟水中下游地区归西宁卫管辖,黄河以南的今青海尖扎、贵德等地归河州卫归德千户所管理,均隶属于陕西行都司和陕西布政使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由陕西布政使司分出的陕西右布政使司改称巩昌布政使司,第二年,巩昌布政使司又改称甘肃布政使局,移治兰州,河湟地区归隶甘肃布政使司。康熙、雍正年间,中央王朝通过改革行政建置,以强化对西部边区的控制和管理。平定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叛乱后,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改西宁卫为西宁府,下辖二县一卫一所,分别为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卫和贵德所。其中,西宁县由西宁卫改设,改碾伯所为碾伯县,增设大通卫。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丹噶尔为西宁县辖地。“乾隆九年,西宁道杨应琚以路通西藏,逼近青海,为汉、土、回、番暨蒙古准噶尔往来交易之所,因关要隘,设县佐一员。旋经甘肃巡抚黄廷桂转奏,以高台县主薄移驻之。道光九年,陕甘总督杨遇春题准改设同知。”同年,在化隆地区增设巴燕戎格厅,置通判。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筑大通(今门源县城)、白塔(今大通城关)、永安三城,创设大通卫,治大通城。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大通卫署迁至白塔城。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大通“裁卫改县”。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设循化厅,隶兰州府。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原属兰州府的循化厅改隶西宁府。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设贵德厅,置抚番同知。至道光九年(公元1829年),设丹噶尔厅,治今湟源县城关镇。至此,河湟地区一府三县四厅的行政格局初步形成,西宁府所辖三县四厅分别为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县、巴燕戎厅、循化厅、贵德厅和丹噶尔厅。
  除设立完备的行政建置外,清初还因袭了明朝在当地的土司制度,相继给明朝西宁卫土官后代祁廷谏、祁兴周父子及李天俞等发给号纸印敕,正式称其为“土司”,分别授予指挥使、指挥佥事、指挥同知等职衔。雍正年间,清政府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但在河湟地区仍推行土司制度,通过“封土司民”,官职世袭,以土司来加强对土民的统治。清廷对藏族部落实行千百户制度,并将藏族按其经济类型的不同和与内地交往关系的亲疏程度分为“熟番”“生番”和“野番”,其中,贵德厅有熟番54族、生番19族、野番8族,循化厅有生番52族、熟番18族。清政府对熟番的管理方式与汉、回族接近,种地纳粮,但田赋较轻。生番则主要从事畜牧经济,通过设置千百户进行管理,纳贡马银。道光初年,清政府在贵德厅和循化厅所属野番中推行了千百户制度,为分化势力,限制旧有千百户的管辖权,整饬蒙番事务的那彦成责令每300户设一千户,使原有千户的权力分为3人掌管,千百户管辖的户数减少,权力也相对减弱,以便于控制。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清政府在平息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后,控制了河湟地区。在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报的《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中,便有“边内地方宜开垦屯种”的奏议,建议清政府向河湟地区移民。第二年,清政府从北京、山西、陕西等地移民河湟,西宁府承纳大量来自中原的军屯移民。据光绪《西宁府续志》卷四《田赋志·户口》载:西宁县、碾伯县、大通县、贵德厅、巴燕戎格厅、丹噶尔厅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民屯人口共计696689人,加上新设循化厅原属民屯人口,当时西宁府在籍人口为874418人。
  为巩固边防,清政府还在河湟地区设置、完善了军事建置。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移临巩镇总兵官驻西宁,称西宁镇,包括洮、岷、临、兰、巩、秦、阶等16营在内,西宁镇共统标、协、营、汛绿营兵12425名,后屡经变动,洮、岷、河、兰等营不再归西宁镇管辖。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为防止准噶尔蒙古势力南侵,康熙派人令青海和硕特达赖台吉,备兵防御噶尔丹,后又增派军力重点防守青海噶斯口。康熙末年,又在西宁镇增添火器兵1000名。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在大通城(今青海门源县城)置大通镇总兵官,标兵设左右二营,共驻兵3380名。至此河湟地区共设二镇,兵员大增。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大通镇被裁撤,改为大通协。乾隆以后,随着西北地区形势平稳,河湟地区的驻军也随之进一步裁撤调整,西宁镇常驻绿营兵11263名,其中马战兵4942名,步战兵3878名,守兵2443名。镇辖分守营前后共18个,即西宁城守、北川、南川、贵德、威远、碾伯、起台、保安、循化、白塔川、永安、大通、丹噶尔、河(或作哈、阿)拉库图、镇海堡、巴燕戎、巴暖三川、亦杂石等营。   第六节 民国时期
  辛亥革命结束了长达2000年之久的君主专制,从此,中国迈人新纪元,走向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辛亥革命也是一场波澜壮阔的政治变革,河湟地区虽地处边鄙,也深受影响。辛亥革命前,河湟地区爆发了“黄标会”组织的“丹噶尔暴动”和西宁元山尔的反清起义,虽都以失败告终,但昭示了满清帝国政权合法性基础在河湟地区行将殒落。北洋军阀统治时期,青海军政大权归于马麒为首的地方军阀。
  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公布了《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按这一法令,废西宁府,留西宁道,并改厅为县,即,将丹噶尔厅改为湟源县,巴燕戎厅改为巴戎县,贵德厅改为贵德县,循化厅改为循化县。加上原有的西宁、碾伯、大通3县,西宁道共下辖7县,地域范围包括湟水流域和今青海境内黄河南北两岸。民国初年,青海还未建省,西宁道归甘肃省管辖。
  1915年,马麒任甘边宁海镇守使,呈准甘肃督军和北洋政府陆军部,统一编练和扩充镇守使所属兵员,组建“西宁青海巡防马步全军”,简称宁海军。该军以原精锐军为基础扩建,初建时设三路八营,兵员近1300人,到1923年发展到32个营,总兵员达3000余人,有马1500余匹,各种枪支2500余支,轻机枪12挺,成为“陇上八镇”中颇占优势地位的地方军事力量。宁海军建制为路、营、哨制。路有统领,营有管带,哨有哨官。宁海军是当时河湟地区重要的军事建置,也是马麒家族在青海地区开创、巩固军阀统治的军事依凭。
  1928年6月,国民政府定都南京,蒋介石出任国民政府主席,冯玉祥出任行政院副院长。冯玉祥所属军部盘居西北,为巩固实力、安置将领,遂以“青海关系国防至为重要”,宁夏、青海距甘肃省城过远,交通不便,不易发展为由,拟将甘肃所辖宁夏、青海分别建为行省。经由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长的冯系人物薛笃弼正式提议,于1928年9月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决议,9月17日发布命令,将宁夏、青海分别建为行省。青海省政府委员暂定5人,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設4厅,依照省政府组织办理。9月21日,任命孙连仲为省政府主席,孙连仲、林竞、郭立志、马麒、黎丹5人为省政府委员。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1月26日,孙连仲发表通电宣布就任青海省政府主席,青海正式建省,西宁县治为省政府驻地。
  青海建省之初,共有7县2理事,不少县的辖区偏大,国民政府内政部指示,要求青海省按《建国大纲》的规定,改北洋政府时期省、道、县三级制为省、县二级制,青海省政府于1929年取消西宁道,将原属西宁县的北山后仙米、温朱古二寺归新设门源县管辖,原属西宁县威远镇及东川张其寨至临城上下朝阳以北,迄北川长宁堡、景阳川、沙塘川、沙脑各处划归新设互助县,原属西宁县南山后郭密台及小陵西江拉划归新设共和县,西宁县境面积因之缩小约三分之一。改碾伯县为乐都县,由乐都、循化县析置民和县,治上川口,改玉树理事为玉树县,改都兰理事为都兰县。至此,青海省共辖西宁、大通、乐都、循化、化隆(1931年将巴燕县改称化隆县)、湟源、贵德、共和、门源、玉树、同仁、民和、互助、都兰14县,主要的行政建置仍设于河湟地区。
  北洋时期,除晚清时已废止的土司外,基本保留了河湟地区的土司制度。青海建省后,西宁县县长陈宗汉要求执行于1926年经西宁道尹林竞查明核议的取消土司制度的议案,青海省政府鉴于土司百姓要求废止土司制度的呼声很高,加之为了更彻底地推行省、县二元的建置,遂于1930年通令各县“土民与汉民应同一体,以后土民粮草均由各县政府直接征收”。1931年,青海省政府呈民国民政府“明令取消青海省土司各职”。同年8月,国民政府通令取消土司制度。白此,延续数百年之久的土司制度正式废除。值得一提的是,河湟地区的土司制度虽被废止,但青海牧业地区的蒙古王公藏族千百户制度却没有因此受到触动,仍然在延续。
  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西宁县政府移驻文华镇(今湟中鲁沙尔),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西宁县更名为湟中县。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6月11日,国民政府设立西宁市,为青海省首府,西宁的行政建置与政治地位因此得以提升,并一直延续至今。1938年至1943年,根据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的《设治局组织条例》,青海省政府在牧业区设过13个设治局,为进一步建立县级行政区划作准备。其中,1939年由共和县析置兴海设治局,于1943年升格为兴海县,治大河坝。同年,在今同德县一带设置河曲设治局,于1941年撤销。1940年,在湟源县、都兰县、祁连县设治交界一带设海晏设治局,于1943年升格为海晏县,治三角城。1942年,又在贵德县鲁仓、茫拉一带设立南屏设治局,于1944年撤销。上述设治局及部分新建县治地域范围基本在河湟地区。
  至1949年,青海全省辖地级行政督察区1个,县级市1个,县19个,设治局2个,直辖区3个。其中,属于河湟地区的行政建置包括西宁市,大通、湟中、互助、乐都、民和、循化、贵德、化隆、湟源、共和、兴海、同德等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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