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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中,非营利组织是重要的管理主体之一。但是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缺陷和负面的影响。如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受到挑战、在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税收优惠产生负面影响等。需要加强非营利组织自身建设、理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规范税收制度、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以及采取拓展非营利组织的财政来源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