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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对全省112所综合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现报告如下。1对象与方法在全省14个市范围内每市随机抽取1所三级医院(14所)、2所二级医院(28所)、4所乡镇医院(56所)和1所个体诊所(14所),共112所综合医疗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填写医疗机构检查表,进行资料汇总分析。调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包括传染病疫情管理、消毒隔离、宣传培训等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