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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是一个表达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范畴,不同主客体构成的不同价值关系具有不同的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标准因主体而异。评价中的主体不清,会导致人们用一种价值关系中的标准去评价另一种价值关系,从而产生“标准不合理”和“价值观念冲突”等问题,有效避免该问题的根本在于强调评价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大学教师评价的主体包含价值主体与评价主体,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分别指向“为谁评价”和“谁来评价”;辨明大学教师评价中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是把握主体内在需求、建立评价标准、回答“如何评价”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