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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中央(95)5号文件指引下,以“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的供销社改革波澜壮阔,气势磅礴。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供销社,如何顺应这一大潮,理顺自身体制,完善经营机制?经反复调查认为,其必然选择应是:走出纯商业误区,恢复合作社体制,以发展城市消费、住宅等各类合作社为突破口,尽快恢复城市供销社的合作经济性质,与农村供销社联手结网,服务工农,沟通城乡,在共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把城市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推向一个新天地。尴尬处境——体制扭曲错位。合作社,必须以劳动群众共同参与和经济合作为组织基础。建国初期,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