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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权的授予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包括内部授权与外部授权两种。代理权的授予,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并且无需与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的形式相同。授权意思表示的瑕疵不同,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也各有差异。代理权是否有效授予取决于原因行为的效力,原因行为无效时,代理权也随之消灭。授予代理权的行为不产生债的效果,因而在立法上无需规定于债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