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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低碳经济及低碳理念广泛影响现代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以追求低耗能、低污染为追求的水电行业,在其项目管理上积极引进CDM这种发展机制,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本文就在低碳理念的视野下,以清洁发展机制为切入点,探讨这一机制对水电管理模式的创新性的影响。
【关键词】CDM;水电项目管理;低碳
1.低碳視野下的CDM模式
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是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这一机制的制定在于,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资金和技术当然由工业化发达国家提供,而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都由发展中国家实施,而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通俗的将,就是“资金+技术”换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按照国际公认的CDM方法学计算,把替代下来的传统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量算为减少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经严格核准和批准后与他们交换技术和资金。
2.CDM与我国水电项目管理
2.1我国水电项目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水电项目管理在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巨大的科技进步的背景下,自然会伴生很多问题的。随着水电开发逐步向偏远地区推进,由于基础设施的缺乏,移民与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水电开发成本也越来越高,水电开发投资成本越来越大。由于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投资回收快,审批程序相对简单等优势,我国中小水电的快速开发尤其引人注目,目前全国中小水电已装机容量占可开发量的比例远高于我国大型水电的开发比例。再加上近几年来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将影响电力供需形势,电力供需形势的不确定性加大,这对于水电开发,特别是新的大型水电项目的建设将带来不利的影响。
2.2 CDM在水电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已批准的水电CDM项目为3501个,在联合国注册成功1424个,约占全部已批准项目总数的41%。当然,在如此高速的发展下,CDM在水电项目管理中的的应用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目前已开发的水电CDM项目装机容量普遍较小,大型水电开发为CDM项目还没成功的案例,水电CDM项目预计减排量较少,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CDM项目是中国国电集团位于察汗乌苏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CDM在水电领域的应用。其次,仍有不少水电企业还没有认识到CDM带来的巨大商机,在加上CDM自身复杂的申报注册程序使得很多企业产生畏难而止步,随着政府主管部门的宣传和典型企业的示范效应,这个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越来越多的水电企业已经开始研究开发水电CDM项目。
3.低碳视野下CDM对水电项目管理的影响
3.1 CDM为水电项目管理带来的巨大的机遇
目前世界公认的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以及地热能,这些能源逐渐的扩大了规模且发展前景良好,但在我国还有进入完全的商业化阶段,自然会面临成本高、效率低、资源量及其利用率较少的现状。在这样的背景下,水电仍然是我国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大规模进行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水电不存在燃料消耗,没有火电“上吐下泄”的弊端,更没有矿物燃料那种矿藏终有枯竭之日的致命弱点。因此,为了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环保、运输、安全生产、电网调峰等压力,推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大力建设清洁而优质的水电项目,替代火电多发清洁能源。而CDM机制将水电这一作用以交易的方式经济化了,这样水电的环境价值和作用就非常容易被人们接受,国际社会也会对水电替代火电减排CO2的作用越来越重视,从社会观念和意识上有利于水电的快速发展。
3.2 CDM机制给水电项目管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商机
我国的水电项目大部分都分布在较为偏远且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住区,因此基础条件差,距离大电网较远,因而缺乏稳定的电力资源。这些地区的水电项目具有造价高、前期投入大、电网通道距离远等弱点,资金障碍成为很多项目环节的软肋,如银行贷款额度有限,政府投资有限,当地所能给予的资金帮助杯水车薪等,导致了很多项目难于正常运行,在这样的背景下,这部分水电项目显然更需要CDM机制的规划支持。据相关测算,对于在建和待建水电项目,1万kW装机容量的小水电站按年发电利用小时数3 600 h计算,每年发电量为3 600万kW·h,假设平均上网电价为0.20元/(kW·h),则每年的发电收益约720万元。3 600万kW·h的电量相当于减排3.5万t CO2,目前国际CO2排放权价格约为10美元/t,CDM的收益一年将达到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0万元,相当于发电收益的35%,效益相当可观[2]。尤为重要的是,作为清洁能源,水电项目基本上实现了温室气体的零排放,即便申请不到CDM项目规划,也同样为温室气体的减排贡献力量,因此有足够的机会和理由将它转化为额外的收益。同时,CDM不仅可以为水电项目带来了巨大的资金支持,还为水电企业及其项目管理方案带来全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让水电项目粘在国际视野高位,从而提高了项目人才的素质和水平。
3.3 CDM带动了水电项目管理的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
低碳理念是一种经济发展理念,而不是简单的环保理念。因此,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全新的市场交易模式,是当前低碳经济主要依靠的市场机制之一,也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实现的机制保证,同时也是CDM对水电项目管理的重要影响的成果体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我国在国际环境合作事务上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事在必行。根据CDM国内官方网站报道显示,广东省自愿碳减排首单交易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达成,广州万信达科技制品有限公司以1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湖南某水电项目5000t碳减排额,以抵消其2009年的碳排放,获得了广东省首个“碳抵消”交易证明,实现了国内首个成功碳交易案例。这表明,中国国内企业开展碳交易的开启,为水电项目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优化管理提供了新的路径。
当然,还应该冷静的注意到,CDM机制对水电项目管理的影响还存在着某些挑战性内容。CDM机制是形成于国际环境公共事业机制当中,因此必然要履行国际标准,迎合国际市场,因此在国际竞争中,我国的水电企业自然要面临来自世界同行业和国际标准的挑战和压力。如在2010年全球CDM一级市场中,中国是以67%的份额保证期地位的无可撼动,但与2009年的72%相比减幅已经很大了。这表明,中国虽然是众多碳市场投资者首选的、最划算的最大卖家,但是CDM一级市场萎缩的现实现状已经造成了对中国明显的冲击。同时,我国的水电行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再比较CDM机制的制定标准主要参考的是发达国家的行业标准,使得CDM机制引领下的水电项目管理机制往往获益有限。因为CDM机制当下的主要对应市场还是以买方市场为主,而作为卖方市场的水电行业在议价上往往处于被动的劣势。加上我国较为混乱的碳交易市场秩序,系统的交易体系始终难于形成。因此,我国需要借鉴成功的国际碳交易机制经验,结合国情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义务,建立自己的减排交易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徐继敏.华能与清洁发展机制[J].四川水力发电,2007,(8).
[2]刘治理,马光文,陶卫国,杨道辉.清洁发展机制与中国水电的发展[J].水力发电,2008,(5).
[3]清华大学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清洁发展机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关键词】CDM;水电项目管理;低碳
1.低碳視野下的CDM模式
CDM,即清洁发展机制,是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京都会议)通过的附件I缔约方在境外实现部分减排承诺的一种履约机制。这一机制的制定在于,协助未列入附件I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I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这一机制的核心目的,在于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资金和技术当然由工业化发达国家提供,而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都由发展中国家实施,而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通俗的将,就是“资金+技术”换取温室气体的排放指标。按照国际公认的CDM方法学计算,把替代下来的传统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量算为减少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经严格核准和批准后与他们交换技术和资金。
2.CDM与我国水电项目管理
2.1我国水电项目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水电项目管理在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巨大的科技进步的背景下,自然会伴生很多问题的。随着水电开发逐步向偏远地区推进,由于基础设施的缺乏,移民与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水电开发成本也越来越高,水电开发投资成本越来越大。由于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投资回收快,审批程序相对简单等优势,我国中小水电的快速开发尤其引人注目,目前全国中小水电已装机容量占可开发量的比例远高于我国大型水电的开发比例。再加上近几年来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将影响电力供需形势,电力供需形势的不确定性加大,这对于水电开发,特别是新的大型水电项目的建设将带来不利的影响。
2.2 CDM在水电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已批准的水电CDM项目为3501个,在联合国注册成功1424个,约占全部已批准项目总数的41%。当然,在如此高速的发展下,CDM在水电项目管理中的的应用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目前已开发的水电CDM项目装机容量普遍较小,大型水电开发为CDM项目还没成功的案例,水电CDM项目预计减排量较少,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CDM项目是中国国电集团位于察汗乌苏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CDM在水电领域的应用。其次,仍有不少水电企业还没有认识到CDM带来的巨大商机,在加上CDM自身复杂的申报注册程序使得很多企业产生畏难而止步,随着政府主管部门的宣传和典型企业的示范效应,这个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越来越多的水电企业已经开始研究开发水电CDM项目。
3.低碳视野下CDM对水电项目管理的影响
3.1 CDM为水电项目管理带来的巨大的机遇
目前世界公认的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质能以及地热能,这些能源逐渐的扩大了规模且发展前景良好,但在我国还有进入完全的商业化阶段,自然会面临成本高、效率低、资源量及其利用率较少的现状。在这样的背景下,水电仍然是我国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大规模进行开发的可再生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水电不存在燃料消耗,没有火电“上吐下泄”的弊端,更没有矿物燃料那种矿藏终有枯竭之日的致命弱点。因此,为了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环保、运输、安全生产、电网调峰等压力,推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大力建设清洁而优质的水电项目,替代火电多发清洁能源。而CDM机制将水电这一作用以交易的方式经济化了,这样水电的环境价值和作用就非常容易被人们接受,国际社会也会对水电替代火电减排CO2的作用越来越重视,从社会观念和意识上有利于水电的快速发展。
3.2 CDM机制给水电项目管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商机
我国的水电项目大部分都分布在较为偏远且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多为少数民族聚居住区,因此基础条件差,距离大电网较远,因而缺乏稳定的电力资源。这些地区的水电项目具有造价高、前期投入大、电网通道距离远等弱点,资金障碍成为很多项目环节的软肋,如银行贷款额度有限,政府投资有限,当地所能给予的资金帮助杯水车薪等,导致了很多项目难于正常运行,在这样的背景下,这部分水电项目显然更需要CDM机制的规划支持。据相关测算,对于在建和待建水电项目,1万kW装机容量的小水电站按年发电利用小时数3 600 h计算,每年发电量为3 600万kW·h,假设平均上网电价为0.20元/(kW·h),则每年的发电收益约720万元。3 600万kW·h的电量相当于减排3.5万t CO2,目前国际CO2排放权价格约为10美元/t,CDM的收益一年将达到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0万元,相当于发电收益的35%,效益相当可观[2]。尤为重要的是,作为清洁能源,水电项目基本上实现了温室气体的零排放,即便申请不到CDM项目规划,也同样为温室气体的减排贡献力量,因此有足够的机会和理由将它转化为额外的收益。同时,CDM不仅可以为水电项目带来了巨大的资金支持,还为水电企业及其项目管理方案带来全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让水电项目粘在国际视野高位,从而提高了项目人才的素质和水平。
3.3 CDM带动了水电项目管理的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
低碳理念是一种经济发展理念,而不是简单的环保理念。因此,碳交易市场作为一种全新的市场交易模式,是当前低碳经济主要依靠的市场机制之一,也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实现的机制保证,同时也是CDM对水电项目管理的重要影响的成果体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我国在国际环境合作事务上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事在必行。根据CDM国内官方网站报道显示,广东省自愿碳减排首单交易在北京环境交易所达成,广州万信达科技制品有限公司以1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湖南某水电项目5000t碳减排额,以抵消其2009年的碳排放,获得了广东省首个“碳抵消”交易证明,实现了国内首个成功碳交易案例。这表明,中国国内企业开展碳交易的开启,为水电项目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优化管理提供了新的路径。
当然,还应该冷静的注意到,CDM机制对水电项目管理的影响还存在着某些挑战性内容。CDM机制是形成于国际环境公共事业机制当中,因此必然要履行国际标准,迎合国际市场,因此在国际竞争中,我国的水电企业自然要面临来自世界同行业和国际标准的挑战和压力。如在2010年全球CDM一级市场中,中国是以67%的份额保证期地位的无可撼动,但与2009年的72%相比减幅已经很大了。这表明,中国虽然是众多碳市场投资者首选的、最划算的最大卖家,但是CDM一级市场萎缩的现实现状已经造成了对中国明显的冲击。同时,我国的水电行业自身的发展阶段,再比较CDM机制的制定标准主要参考的是发达国家的行业标准,使得CDM机制引领下的水电项目管理机制往往获益有限。因为CDM机制当下的主要对应市场还是以买方市场为主,而作为卖方市场的水电行业在议价上往往处于被动的劣势。加上我国较为混乱的碳交易市场秩序,系统的交易体系始终难于形成。因此,我国需要借鉴成功的国际碳交易机制经验,结合国情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义务,建立自己的减排交易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徐继敏.华能与清洁发展机制[J].四川水力发电,2007,(8).
[2]刘治理,马光文,陶卫国,杨道辉.清洁发展机制与中国水电的发展[J].水力发电,2008,(5).
[3]清华大学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清洁发展机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