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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处罚法》基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考虑,规定了在几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免予处罚(以下简称“从、减、免”)。在执法实践中,不少执法人员对“从、减、免”的情节不甚理解,导致乱处罚、乱裁量的情况时有发生。正确理解执法中的“从、减、免”,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