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要求,长治郊区国土分局认真制定矿山企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于2014年1月至3月对区域内13家矿山企业开展了年检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和实地核查,重点检查有无越界开采,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采矿以及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和保证金情况。此次年检工作得到了全区各矿山企业的积极配合。13家应参与年检矿山企业均按文件要求提交了年检所需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报盘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