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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校企联盟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可以更好地培养出既具有充分的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适应各大企业的用人要求,因此必须有对应的机制来保证其健康、持久、稳定的运行。
关键词 校企联盟 运行机制 校企双赢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校企联盟,顾名思义,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包括教育行业,其中大中专院校等职业教育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校企合作做到了应社会所需,与市场接轨,与企业合作,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全新理念,为教育行业发展带来了一片春天。
1 校企联盟的必要性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培养国家事业继承人的过程,因此教育培养的人才就必须适合社会之需,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当前,普通高校的传统教育模式大多数是重理论而轻实践甚至无实践,培养的人才很难适应当前社会的高速发展。
目前,各地涌现的各类大中专院校,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对我国传统教育的反思,对新教育模式的不断摸索,逐步形成不同于传统教育的教育模式。职业教育采用“技能+学历”的教育方法,在对学生进行技能培养的同时,也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采用“七分实践,三分理论”的教育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在社会上掀起一股教育风潮。校企合作模式,就是职业教育中探索出来的一条新道路。
2 校企联盟运行机制
2.1 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
强烈的利益驱动是校企联盟的动力所在。职业学校参与校企联盟是为了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企业参与校企联盟是为了获得其提高竞争力所需要的人才,在现阶段,顶岗实习的学生在企业的实习过程中能否“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因此,当前构建校企联盟的动力机制关键在于校企联盟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首先学校要主动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企业的需求、困难和利益。其次,要建立学校领导和企业领导、师生与企业员工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和纽带,让校企文化能够彼此相融。
2.2 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联盟的成果。一是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一定鼓励和优惠,如可以规定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对参与了校企合作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二是由行业组织牵头成立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主管部门,对在合作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社会新闻媒体、社会舆论要对校企联盟给予重点关注,及时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3 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是指制定联盟战略目标,协调各方工作程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的方式与方法。比如:高职院校应该为企业提供哪些职业培训和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的方案怎么定、企业又应该为实践教学提供什么岗位、项目和指派实践指导教师等,这些都是需要校企联盟协调的问题。协调的目的是寻找双方的最佳契合点,提高校企联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协调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各方沟通与协商的渠道(如专业指导委员会等);二是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非营利性的高职院校和营利性的企业在合作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冲突,所以,加强联盟的协调机制建设非常重要。
2.4 约束机制
具有健康长效运行机制的校企联盟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帮助和支持,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法律约束是双方通过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约束的框架下,企业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学生,学校则委派专职教师管理教育学生,实施校企顶岗实习双重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的力度。此外,双方还要强化道德约束,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使合作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比如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把阶段性考核作为实习期总考核的基础,这样学生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态度及时负责,对自己有一定的约束力,也给校企双方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方便。要让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自然成为企业的一员,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
2.5 学习机制
校企联盟中的资源互补,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资源互补,也是精神、文化和制度层面的资源互补。高职院校和企业作为性质不同的两类组织,各自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因此,加强校企联盟联盟的学习机制建设,对于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扬长避短、共同提高有很大的好处。高职院校和企业应根据联盟现状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明确企业和学生的学习任务,培训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隐性知识的学习,选择最合适的校企管理模式。加强学习机制建设,构建学习型联盟,对于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文化融合、形成校企联盟的长效机制意义深远。
从校企联盟的实践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建立符合双方利益的校企联盟模式并不难,难的是建成以后,如何促使其健康持久稳定的运行。因此,构建有效的校企联盟模式。需要加强校企联盟模式的运行机制建设,以长效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校企联盟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谭界忠.高职教育产学研合作机制问题探析[J].教育與职业,2006(27).
[2] 谢慧明,夏富生,王武,李月雅.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制约因素及保障机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4).
[3] 颜楚华,邓青云.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理性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9(02).
关键词 校企联盟 运行机制 校企双赢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校企联盟,顾名思义,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包括教育行业,其中大中专院校等职业教育院校为谋求自身发展,抓好教育质量,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校企合作做到了应社会所需,与市场接轨,与企业合作,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全新理念,为教育行业发展带来了一片春天。
1 校企联盟的必要性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培养国家事业继承人的过程,因此教育培养的人才就必须适合社会之需,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当前,普通高校的传统教育模式大多数是重理论而轻实践甚至无实践,培养的人才很难适应当前社会的高速发展。
目前,各地涌现的各类大中专院校,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对我国传统教育的反思,对新教育模式的不断摸索,逐步形成不同于传统教育的教育模式。职业教育采用“技能+学历”的教育方法,在对学生进行技能培养的同时,也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采用“七分实践,三分理论”的教育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在社会上掀起一股教育风潮。校企合作模式,就是职业教育中探索出来的一条新道路。
2 校企联盟运行机制
2.1 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
强烈的利益驱动是校企联盟的动力所在。职业学校参与校企联盟是为了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企业参与校企联盟是为了获得其提高竞争力所需要的人才,在现阶段,顶岗实习的学生在企业的实习过程中能否“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合作的积极性。
因此,当前构建校企联盟的动力机制关键在于校企联盟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首先学校要主动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企业的需求、困难和利益。其次,要建立学校领导和企业领导、师生与企业员工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和纽带,让校企文化能够彼此相融。
2.2 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在于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校企联盟的成果。一是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一定鼓励和优惠,如可以规定生产条件先进的企业为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对参与了校企合作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享受一定的减免税等,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二是由行业组织牵头成立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门的校企合作主管部门,对在合作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是社会新闻媒体、社会舆论要对校企联盟给予重点关注,及时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3 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是指制定联盟战略目标,协调各方工作程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的方式与方法。比如:高职院校应该为企业提供哪些职业培训和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的方案怎么定、企业又应该为实践教学提供什么岗位、项目和指派实践指导教师等,这些都是需要校企联盟协调的问题。协调的目的是寻找双方的最佳契合点,提高校企联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协调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各方沟通与协商的渠道(如专业指导委员会等);二是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非营利性的高职院校和营利性的企业在合作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冲突,所以,加强联盟的协调机制建设非常重要。
2.4 约束机制
具有健康长效运行机制的校企联盟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帮助和支持,而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法律约束是双方通过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约束的框架下,企业按照员工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学生,学校则委派专职教师管理教育学生,实施校企顶岗实习双重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的力度。此外,双方还要强化道德约束,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使合作符合双方的利益要求、制度要求和道德要求。比如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把阶段性考核作为实习期总考核的基础,这样学生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态度及时负责,对自己有一定的约束力,也给校企双方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方便。要让参加工学结合的学生,自然成为企业的一员,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
2.5 学习机制
校企联盟中的资源互补,不仅是物质层面的资源互补,也是精神、文化和制度层面的资源互补。高职院校和企业作为性质不同的两类组织,各自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因此,加强校企联盟联盟的学习机制建设,对于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扬长避短、共同提高有很大的好处。高职院校和企业应根据联盟现状和发展的不同阶段,明确企业和学生的学习任务,培训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隐性知识的学习,选择最合适的校企管理模式。加强学习机制建设,构建学习型联盟,对于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文化融合、形成校企联盟的长效机制意义深远。
从校企联盟的实践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建立符合双方利益的校企联盟模式并不难,难的是建成以后,如何促使其健康持久稳定的运行。因此,构建有效的校企联盟模式。需要加强校企联盟模式的运行机制建设,以长效的运行机制来保障校企联盟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谭界忠.高职教育产学研合作机制问题探析[J].教育與职业,2006(27).
[2] 谢慧明,夏富生,王武,李月雅.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制约因素及保障机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04).
[3] 颜楚华,邓青云.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理性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