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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网贷机构不得打着存管人的旗号做营销宣传。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等行为提供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同时,《指引》要求商业银行不得以开展资金存管业务为由捆绑销售或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指引》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政策体系,有利于过渡期整改工作的深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整改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