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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国内外碳交易的实施现状和实施经验进行调研分析,基于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工作基础,分析了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立重庆建筑领域碳交易工作机制的思路,明确了重庆地区建筑碳交易管理流程、核算方法等内容。
【关键词】建筑;碳交易;碳排放权
碳交易泛指各类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最早是由联合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创建的一种贸易体系。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IPCC的第三次气候变化科学评估中提出各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贡献比例分别是:CO2为60%,CH4为20%,N2O为6%,CF11、CFC12等为14%,在这些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建立建筑领域碳交易市场,将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资本流向收益最大的项目,实现节能减排效率最大化,为企业节能降耗增加收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一、国内外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一)国际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2005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各国、各地区都在发展自己的区域性的碳市场。目前,全球已建立2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但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尚在制定、完善中,呈现出各区域竞争发展的特点。
(二)国内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自2009年,我国已经在建筑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碳排放交易方面开始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深圳和天津两个城市在国内相对较早建立了各自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相对成熟。
二、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工作现状与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重庆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的工作基础
一是2007-2011年期间,开展了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信息收集、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为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工作奠定了数据库基础。二是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数据监测系统的课题研究,针对不同应用类型可再生能源系统建立监测对象与方法,构建可再生能源项目监测体系,并建立可再生能源数据监测系统,获取相应的系统能耗数据,便于能耗和碳排放量的测算。三是开展了重庆地区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基礎研究工作,利用聚类分析方法研究重庆地区建筑能耗限额以及研究建筑用能阶段排放因子。
(二)重庆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关于建筑能耗的统计还不够详尽,即建筑能耗数据来源样本不足,建筑范围不够广。二是目前在对建筑进行诊断和改造的时候,重庆地区的现有改造技术较单一,主要类型是照明和空调的改造,而且,对于改造效果的判定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碳交易工作的开展。三是对于碳排放核算以及建筑能耗定额确定方法,目前多以统计数据为依据,忽略建筑能耗的众多影响因素,而要推动建筑碳交易的扩大化实施,必须建立科学的测算依据。
三、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工作思路
(一)建筑领域碳交易的工作机制
通过比较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特点,结合基于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基础工作,重庆市建筑能效交易(碳交易)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如下:(1)交易特点:重庆市建筑碳交易具有强制性。(2)交易对象:重庆市大型公共建筑(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或超过1万平方米的单体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即强制性被纳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成为控排单位。其余公共建筑可自愿加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3)配额分配:在首个交易期内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免费分配主要根据建筑的能耗情况,结合分类建筑物能耗限额标准确定该类建筑的限额水平0.15的建筑能耗作为交易建筑的能耗限额,确定预期减排量,从而确定建筑碳排放权的总量,并根据建筑面积和该限额确定各建筑的碳排放权额度。(4)交易规则:大于该能耗限额的建筑在碳交易过程当中充当买方角色,低于此能耗的建筑在碳交易过程当中充当卖方角色,由此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可以保证交易阶段的总量平衡;针对自愿性加入碳交易的建筑不作限制,管理部门主要关注价格的调控方向。当卖方不足时,可以依靠国家进行调控、调整基线划分以及促进建筑参与碳交易自愿性等方法;当买方不足时,则进行建筑能耗限额调控(调低建筑限额)或者指标修改等;当碳交易市场出现波动时,利用碳交易调控基金,购买碳交易配额。
(二)建筑领域碳交易的核算方法
基于重庆建筑领域碳交易核算方法研究的工作基础,结合重庆地区特点和碳交易实施现状,建筑碳排放核算方法初步选定为排放因子法,即用活动数据(建筑使用阶段能源每年的平均消耗量)和排放因子的乘积作为该建筑的碳排放量估算值。
四、结语
综前所述,碳交易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建筑领域的碳交易也在不同地区逐渐有所实施。然而,由于建筑能耗及碳排放问题的影响因素多变、基础数据积淀有待进一步扩大、数据核查方法有待完善等问题的影响,大范围开展建筑碳交易工作还需在制度建设、标准体系等方面开展持续性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婷,李成武,何剑锋.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J].经济纵横,2010(07).
[2] 王玉海,潘绍明.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和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11).
【关键词】建筑;碳交易;碳排放权
碳交易泛指各类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最早是由联合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创建的一种贸易体系。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IPCC的第三次气候变化科学评估中提出各温室气体对全球气候变暖的贡献比例分别是:CO2为60%,CH4为20%,N2O为6%,CF11、CFC12等为14%,在这些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建立建筑领域碳交易市场,将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资本流向收益最大的项目,实现节能减排效率最大化,为企业节能降耗增加收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一、国内外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一)国际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2005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各国、各地区都在发展自己的区域性的碳市场。目前,全球已建立20多个碳交易平台,遍布欧洲、北美、南美和亚洲市场。但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尚在制定、完善中,呈现出各区域竞争发展的特点。
(二)国内建筑领域碳交易实施现状
自2009年,我国已经在建筑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碳排放交易方面开始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深圳和天津两个城市在国内相对较早建立了各自的碳交易市场,发展相对成熟。
二、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工作现状与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重庆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的工作基础
一是2007-2011年期间,开展了重庆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信息收集、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为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工作奠定了数据库基础。二是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数据监测系统的课题研究,针对不同应用类型可再生能源系统建立监测对象与方法,构建可再生能源项目监测体系,并建立可再生能源数据监测系统,获取相应的系统能耗数据,便于能耗和碳排放量的测算。三是开展了重庆地区建筑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的基礎研究工作,利用聚类分析方法研究重庆地区建筑能耗限额以及研究建筑用能阶段排放因子。
(二)重庆开展建筑领域碳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关于建筑能耗的统计还不够详尽,即建筑能耗数据来源样本不足,建筑范围不够广。二是目前在对建筑进行诊断和改造的时候,重庆地区的现有改造技术较单一,主要类型是照明和空调的改造,而且,对于改造效果的判定标准还没有完全统一。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碳交易工作的开展。三是对于碳排放核算以及建筑能耗定额确定方法,目前多以统计数据为依据,忽略建筑能耗的众多影响因素,而要推动建筑碳交易的扩大化实施,必须建立科学的测算依据。
三、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工作思路
(一)建筑领域碳交易的工作机制
通过比较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特点,结合基于重庆建筑领域实施碳交易的基础工作,重庆市建筑能效交易(碳交易)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如下:(1)交易特点:重庆市建筑碳交易具有强制性。(2)交易对象:重庆市大型公共建筑(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或超过1万平方米的单体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即强制性被纳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成为控排单位。其余公共建筑可自愿加入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3)配额分配:在首个交易期内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免费分配主要根据建筑的能耗情况,结合分类建筑物能耗限额标准确定该类建筑的限额水平0.15的建筑能耗作为交易建筑的能耗限额,确定预期减排量,从而确定建筑碳排放权的总量,并根据建筑面积和该限额确定各建筑的碳排放权额度。(4)交易规则:大于该能耗限额的建筑在碳交易过程当中充当买方角色,低于此能耗的建筑在碳交易过程当中充当卖方角色,由此进行碳排放权的交易,可以保证交易阶段的总量平衡;针对自愿性加入碳交易的建筑不作限制,管理部门主要关注价格的调控方向。当卖方不足时,可以依靠国家进行调控、调整基线划分以及促进建筑参与碳交易自愿性等方法;当买方不足时,则进行建筑能耗限额调控(调低建筑限额)或者指标修改等;当碳交易市场出现波动时,利用碳交易调控基金,购买碳交易配额。
(二)建筑领域碳交易的核算方法
基于重庆建筑领域碳交易核算方法研究的工作基础,结合重庆地区特点和碳交易实施现状,建筑碳排放核算方法初步选定为排放因子法,即用活动数据(建筑使用阶段能源每年的平均消耗量)和排放因子的乘积作为该建筑的碳排放量估算值。
四、结语
综前所述,碳交易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建筑领域的碳交易也在不同地区逐渐有所实施。然而,由于建筑能耗及碳排放问题的影响因素多变、基础数据积淀有待进一步扩大、数据核查方法有待完善等问题的影响,大范围开展建筑碳交易工作还需在制度建设、标准体系等方面开展持续性工作。
参考文献
[1] 李婷,李成武,何剑锋.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J].经济纵横,2010(07).
[2] 王玉海,潘绍明.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和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