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对民法内在与外在体系的影响等

来源 :中国检察官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2009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清末以来,无论是民法学理还是立法,均以德国民法之五编制为基础。然而,我们却没有很好地研究与借鉴德国法的内在体系,在承认了物权与债权的划分后,却在主观上不承认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划分以及由此引起的质的规定性。
  德国民法典上法律行为、债权与物权这三个概念是我们认识这一体系的基石。由于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法律行为依其作用的效果不同就必然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具有相对性,因此,具有绝对性的物权需要公示,而债权不需要公示。要使物权与债权的划分及其效力彻底化,就必然涉及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关系——无因性问题。要赋予无权行为以无因性,就必然有两个制度加以平衡和辅助——公信力与不当得利。因此,德国民法上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及法律行为不仅与五编制的外在形式相一致,而且与一系列制度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
  我国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立法与理论研究忽视了这种体系上联系性及其内在的统一性,一方面承认德国民法典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及法律行为制度,另一方面又否认物权与债权二元划分的逻辑结果:一方面承认类似于德国法的不当得利制度,另一方面又不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应在吸收与借鉴德国民法典债权与物权两分的情况下,正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划分及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正视该体系的内在逻辑。
  (摘自《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新闻(媒体)侵权否认说
  张新宝
  
  侵权责任法是否规定“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是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肯定说将“新闻侵权”与“媒体侵权”当作一个侵权责任法立法中的特别问题看待,认为其在责任构成甚至归责原则方面具有特殊性,至少是在抗辩事由方面具有特殊性。否定说则认为无论是发生在出版物、电视或广播节目中的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等案件,还是媒体或其从业人员作为侵害名誉权、隐私权等案件之加害人的案件,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甚至抗辩事由等方面均没有特殊性。
  依文义分析看,支持“新闻(媒体)侵权”者,既未能明确协调好“新闻(媒体)侵权”与侵害名誉权、侵害隐私权等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又未能解决好“新闻(媒体)侵权”的特殊性问题。
  从比较法上看。民商法的许多制度,即使在大陆法的范围内,也存在一些差异。而就是否承认“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这一问题而言。在大陆法的范围内,无论是老法典还是新法典,却没有分歧:不予承认。即使是不太讲究形式逻辑而注重实用和实践经验的美国法,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与大陆法分道扬镳:仍然以加害行为侵害的客体(权利)来进行命名,并进而展开其制度和规则。
  从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上看,我国法律从未规定过“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在这一问题上与立法部门保持了相同的立场。
  “新闻(媒体)侵权”之所以不被世界各国所采纳。根本原因在于,其与近现代民法的基本技术方法背道而驰。对侵权责任的分类,原则上应坚持以受到侵害的不同性质的民事权益作为划分标准。
  
  (摘自《中国法学》2008年第6期)
其他文献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由看守所监管。因此被成为司法实践中三大顽症问题之一的超期羁押问题在看守所检察中也不乏存在。  在司法实践中,看守所存在的超期羁押现象,不仅成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难点问题,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活动,但由于
期刊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社会问题,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深层次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效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笔者以浙江湖州市2006—2008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统计数据为样本,以分析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对检察机关今后如何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对策。    一、湖州市未成
期刊
近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提升了执法公信力,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2009年,我院连续第三次蝉联“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提名奖”,并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一,强化“三种教育”,着力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养。一是强化职业意识教育。我们在每年、每次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中,都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公正执法的要求作为活动的
期刊
赵作海案件从程序规制的角度来看,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程序立法的完善迫在眉睫。刑讯逼供非法获取口供是造成此冤案的直接原因,而死刑复核程序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纠错功能则将赵作海直接送进监狱。第二,刑事程序中的三机关地位与权限应及时规正。赵作海冤案正是三机关扭曲分工负责的精神,只讲合作、不讲制约的体现,特别是检察机关在已经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坚持疑点不排除就不受理的情况下,商丘市政法委完全不顾当地公安部门
期刊
基层检察长只有做到“三铁”:即铁人、铁案、铁纪律,并以此严格要求检察人员,才能引导检察队伍朝着公平正义的目标迈进,提升执法公信力。  成为“铁人”。这是公正执法的基础。执法者必须有过硬的内在素质,才能践行公正的执法要求。一是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科学的执法策略。只有精通法律才能正确执行法律,只有正确执行法律才可能公正执法。同时还必须讲究策略,尽可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有严谨
期刊
内容摘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势必对当前的诉讼阶段论产生冲击,对侦诉关系带来影响,而要实现侦诉关系的制度创新,避免因已有法律所带来的阻力,有必要从检察机关内部的侦诉一体化入手,赋予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权并享有侦查终结决定权,创新监督制衡机制以重构侦诉关系。  关键词:审判中心 侦诉模式 检察侦诉一体化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而诉讼制度改革则是司法改革的内在引擎。党的十八届四
期刊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长,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积极践行公正执法,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身体力行,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  常思做人之理,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法律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最终还是要靠人来执行,来践行法律的公正。所以,执法者端正品行是践行公正执法的根本保证。“正人者。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近年来,我院党组提出了“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要求党组成员做到心正、言正、身正,
期刊
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列举了加重法定刑的八种情形,其中第(六)种情形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司法实践中,对这一情节的认定,存在不少争议,本文试作简要辨析。    一、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行为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首先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为前提。司法实践中,主要涉及到冒充军警人员“罚没”违法犯罪活动款物的定性问题,即行为人冒充军警人员,以查处赌博、卖淫嫖娼
期刊
事实回放  A公司与B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司,约定A公司将厂区办公楼的防水工程交由B单位进行施下。工程完下后,A公司发现办公楼屋面存在漏水情况,漏水时尚在报修期内。A公司多次要求B单位进行修复,B单位均未进行有效处理,以致过了保修期限,后B单位便不愿再担责。因此A公司将B施工单位诉至法院,要求其对办公楼屋面进行修复至不再渗漏。  司法鉴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A公司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建筑工
期刊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生活的压力往往让人疲惫不堪,人们渴望静思,渴望舒缓身心。想像一下这样的画面:慵懒的午后,一个人窝在飘窗上,读一本书,品一壶香茗,听着窗外的泠泠细雨……是多么惬意啊!等等,飘窗?下雨?为何此刻脑袋里闪现的画面是飘窗渗漏了呢?美好心情瞬间崩溃。  在住宅中设计飘窗,既有美观价值,又有实用价值,如今已成为现代住宅追求的一种时尚,已然成为家庭中常见的窗体形式: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一到阴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