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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S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8-0323-01
我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森林防火重点县之一。从近几年的防火情况看,森林火情火灾呈多发形势,为切实做好全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县委研究室通过到县林业局等单位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近年来全县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0至2012年我县共发生火情火灾251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以火源分类:燎地边95起,占总数的38%;上坟烧纸62起, 占总数的25%;烧荒、烧地界、烧茬子56起,占总数的22%;野外吸烟11起;故意纵火10起;高压线打火4起;燃放鞭炮3起;小孩玩火2起;特殊人群玩火3起;蘑菇棚起火1起;垃圾堆起火3起;雷击火1起;过界火1起。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燎地边及烧荒、烧地界、烧茬子等农业生产活动用火及上坟烧纸引起的森林火情火灾占总数的85%,其中生产用火占60%,发生的自然火非常少,几乎都是人为火。二是以发生时间分类:1月份23起、2月份33起、3月份80起、4月份90起、5月份18起、10月份2起。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4月份正是清明时节,这个时期发生火情火灾也最多;其次是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活动频繁的3月份。三是以发生的区域分类:大石湖林区90起, 涉及党坝镇、道虎沟乡、郭杖子乡、南五十家子镇、小寺沟镇等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18起;前卫林区86起,涉及平泉镇、松树台鄉、王土房乡、卧龙镇、杨树岭镇、街道办等5个乡镇及街道办,平均每个乡镇14.3起;黄土梁子林区40起, 涉及北五十家子镇、黄土梁子镇、茅兰沟乡、平房乡等4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10起;大窝铺林区15起,涉及柳溪乡、七家岱乡2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7.5起;七沟林区20起, 仅涉及七沟1个镇;宋营子林区5起,仅涉及榆树林子1个镇;打鹿沟林区1起,仅涉及台头山1个乡。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三年内发生火情火灾最少的乡镇是王土房乡和台头山乡,均为1起,尤其是王土房林区森林植被居全县前列,但发生火情火灾的比例还最低,仅占全县0.4%;南半县发生频度明显高于北半县;人口活动频繁的乡镇发生的相对较多。可以看出,发生火情火灾频度与森林资源分布不成正比。
二、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防火意识淡薄。近年来,我县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基本上属于群众防火意识不强、观念淡薄造成。一是部分群众存有侥幸心里。在“清明节”上坟祭祖期间烧火纸、点火烛、焚香等传统习惯仍未改变,部分群众未待余火灭烬就离去,导致山火发生。还有部分老百姓趁着没有风、没有护林员巡逻时偷偷燎地边,而不把柴秆、地茬子收集起来集中处理,图一时方便而造成终身悔恨。通过以上数据也可以看出这是导致火情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群众集体观念不强。一些群众认为护林防火是林业部门和政府的事,对防火工作不积极主动,甚至有个别群众对村干部不满意、对政府不满意等原因,而故意纵火,发泄私愤。据统计:2010年发生故意纵火案1起,2011年发生4起,2012年发生5起。三是部分群众缺乏春季野外用火危害的意识和常识。近年来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虽然做到了广泛宣传,但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全面宣传的多、一对一宣传的少,造成因吸烟、燃放鞭炮等原因无意间引发火灾。
2、对群众行为的监管还不到位。一是护林力量不够。虽然对护林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国有林由国有林场负责管护,民营林由乡镇、村组织骋任的护林员管护,逐步引导林农自主经营、自主管护,但部分民营护林员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防火巡逻检查,特别是有些退耕还林户对自己应尽的防火义务没有做到、做好。加之国有护林员远不能满足全县护林防火需要,如宋营子林场护林员只有12名,而林区内有林地面积达23.7万亩,其中国有林4.5万亩,护林员从场部到护林点距离多则几十公里,只能沿乡间主要公路巡护,半天时间还巡逻不了一遍,根本无法到达深山区,而发生山火的恰恰多是深山远山,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进行防火做的还不到位,造成火灾发生时不能够及时发现。二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责任还不到位。由于农村多数青壮年人员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儿童等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所占比重逐渐增大,看护压力也随之加大,对这一群体监管看护不到位。特别是还没有建立一种强有力的对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机制,这也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三是对群众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管也不到位。春季踏青、学生放假游玩等野外行为的监管没有完全发挥出管理手段,野外吸烟、用火就餐、燃放鞭炮、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这几年都有发生。
3、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处置不到位。一是组织不及时。发现火情,群众组织不起来,无法就近组织有效扑救,仅靠村干部和护林员无法扑救;二是存在小火瞒报现象。部分村级发现小火不报,以至于错过最佳扑救期,酿成大火;三是扑救不专业。很多扑救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缺乏必要的常识,不但火救不了,还影响自身安全。
4、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近三年内由安全事故引起的山火达11起,大多数发生在春季防火期,主要是由垃圾乱堆乱放、高压线下放秸秆、春节燃放鞭炮等引起。归其原因主要是有关乡镇和部门没有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给森林防火带来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森林防火即将进入关键期,相关乡镇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宣传发动、落实责任,提前进行防范,做到未雨绸缪。
1、着力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路口、村口等明显地段必须张贴宣传标语。既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相关部门也要及时把去年以来的护林防火经验、做法和教训以及各项硬性规定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后以明白纸的形式下发至基层。电视台在宣传活动中要重点宣传以往经验、做法、教训,起到引导、警示作用,特别是要加大反面案例的宣传,在电视台反复播放违法用火引发火灾造成的恶劣后果和受到的严惩,增强群众防火用火意识。
2、建立健全护林防火机制。一是组织发动、引导林农本着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成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协会或组织,实行信息共享、相互监管、相互促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从源头上落实责任,一旦发现火灾,要彻查“火源点”,从谁的山地林地引发的火灾,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引导群众自觉看护好自己的山地林地。二是建立森林防火投入新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建立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扑救模式,规范资金投入渠道和管理制度,提高森林防范能力。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护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多渠道举报,只要情况属实,不管是群众当场举报的,还是提供线索的都给予不同奖励,切实发挥出群众共同防火的作用。
3、加强防扑火力量建设。在防火关键时期要把应急维稳处突大队力量重点向护林防火工作倾斜,确保人员力量充足。部门、乡镇村都要建立半专业扑火队,每个居民组、自然村也要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扑救。从林场调集专业人员,对半专业、业余扑火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扑救知识,以便于能够及时有效地打早、打小、打了。督考办、防火办要对所有乡镇和部门的备勤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到位、人员培训、物资储备、措施落实等情况,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巡护和监管力度。在3至4月份的防火关键时期,要动员全县力量进行护林防火,继续实行乡镇部门包村制度,吃住在村,督促、帮助村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县电视台专门派出一名记者配合森林公安侦破火案,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辽河源森林公园、457处等区域和重点人群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对上坟烧纸、送灯、燃放烟花爆竹和庙宇上香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监护人要看管好痴、呆、傻人员和中小学生,严格限制其携带火种,看管好他们的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禁止老年农民在山区和近山区使用生产用火,如果发生火情火灾将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我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也是森林防火重点县之一。从近几年的防火情况看,森林火情火灾呈多发形势,为切实做好全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县委研究室通过到县林业局等单位以调查走访等形式,对近年来全县森林火情火灾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0至2012年我县共发生火情火灾251起。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以火源分类:燎地边95起,占总数的38%;上坟烧纸62起, 占总数的25%;烧荒、烧地界、烧茬子56起,占总数的22%;野外吸烟11起;故意纵火10起;高压线打火4起;燃放鞭炮3起;小孩玩火2起;特殊人群玩火3起;蘑菇棚起火1起;垃圾堆起火3起;雷击火1起;过界火1起。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燎地边及烧荒、烧地界、烧茬子等农业生产活动用火及上坟烧纸引起的森林火情火灾占总数的85%,其中生产用火占60%,发生的自然火非常少,几乎都是人为火。二是以发生时间分类:1月份23起、2月份33起、3月份80起、4月份90起、5月份18起、10月份2起。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4月份正是清明时节,这个时期发生火情火灾也最多;其次是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活动频繁的3月份。三是以发生的区域分类:大石湖林区90起, 涉及党坝镇、道虎沟乡、郭杖子乡、南五十家子镇、小寺沟镇等5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18起;前卫林区86起,涉及平泉镇、松树台鄉、王土房乡、卧龙镇、杨树岭镇、街道办等5个乡镇及街道办,平均每个乡镇14.3起;黄土梁子林区40起, 涉及北五十家子镇、黄土梁子镇、茅兰沟乡、平房乡等4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10起;大窝铺林区15起,涉及柳溪乡、七家岱乡2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7.5起;七沟林区20起, 仅涉及七沟1个镇;宋营子林区5起,仅涉及榆树林子1个镇;打鹿沟林区1起,仅涉及台头山1个乡。综上调查数据分析表明:三年内发生火情火灾最少的乡镇是王土房乡和台头山乡,均为1起,尤其是王土房林区森林植被居全县前列,但发生火情火灾的比例还最低,仅占全县0.4%;南半县发生频度明显高于北半县;人口活动频繁的乡镇发生的相对较多。可以看出,发生火情火灾频度与森林资源分布不成正比。
二、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防火意识淡薄。近年来,我县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基本上属于群众防火意识不强、观念淡薄造成。一是部分群众存有侥幸心里。在“清明节”上坟祭祖期间烧火纸、点火烛、焚香等传统习惯仍未改变,部分群众未待余火灭烬就离去,导致山火发生。还有部分老百姓趁着没有风、没有护林员巡逻时偷偷燎地边,而不把柴秆、地茬子收集起来集中处理,图一时方便而造成终身悔恨。通过以上数据也可以看出这是导致火情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二是部分群众集体观念不强。一些群众认为护林防火是林业部门和政府的事,对防火工作不积极主动,甚至有个别群众对村干部不满意、对政府不满意等原因,而故意纵火,发泄私愤。据统计:2010年发生故意纵火案1起,2011年发生4起,2012年发生5起。三是部分群众缺乏春季野外用火危害的意识和常识。近年来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虽然做到了广泛宣传,但不深入、不细致,流于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全面宣传的多、一对一宣传的少,造成因吸烟、燃放鞭炮等原因无意间引发火灾。
2、对群众行为的监管还不到位。一是护林力量不够。虽然对护林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国有林由国有林场负责管护,民营林由乡镇、村组织骋任的护林员管护,逐步引导林农自主经营、自主管护,但部分民营护林员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防火巡逻检查,特别是有些退耕还林户对自己应尽的防火义务没有做到、做好。加之国有护林员远不能满足全县护林防火需要,如宋营子林场护林员只有12名,而林区内有林地面积达23.7万亩,其中国有林4.5万亩,护林员从场部到护林点距离多则几十公里,只能沿乡间主要公路巡护,半天时间还巡逻不了一遍,根本无法到达深山区,而发生山火的恰恰多是深山远山,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进行防火做的还不到位,造成火灾发生时不能够及时发现。二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责任还不到位。由于农村多数青壮年人员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儿童等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所占比重逐渐增大,看护压力也随之加大,对这一群体监管看护不到位。特别是还没有建立一种强有力的对痴呆、傻、癫、懵懂户及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看护机制,这也是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之一。三是对群众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管也不到位。春季踏青、学生放假游玩等野外行为的监管没有完全发挥出管理手段,野外吸烟、用火就餐、燃放鞭炮、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这几年都有发生。
3、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处置不到位。一是组织不及时。发现火情,群众组织不起来,无法就近组织有效扑救,仅靠村干部和护林员无法扑救;二是存在小火瞒报现象。部分村级发现小火不报,以至于错过最佳扑救期,酿成大火;三是扑救不专业。很多扑救人员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缺乏必要的常识,不但火救不了,还影响自身安全。
4、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近三年内由安全事故引起的山火达11起,大多数发生在春季防火期,主要是由垃圾乱堆乱放、高压线下放秸秆、春节燃放鞭炮等引起。归其原因主要是有关乡镇和部门没有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给森林防火带来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森林防火即将进入关键期,相关乡镇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宣传发动、落实责任,提前进行防范,做到未雨绸缪。
1、着力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路口、村口等明显地段必须张贴宣传标语。既要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相关部门也要及时把去年以来的护林防火经验、做法和教训以及各项硬性规定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后以明白纸的形式下发至基层。电视台在宣传活动中要重点宣传以往经验、做法、教训,起到引导、警示作用,特别是要加大反面案例的宣传,在电视台反复播放违法用火引发火灾造成的恶劣后果和受到的严惩,增强群众防火用火意识。
2、建立健全护林防火机制。一是组织发动、引导林农本着自愿、互助、互利的原则,成立各种联防、联保、联控的护林防火协会或组织,实行信息共享、相互监管、相互促进,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二是从源头上落实责任,一旦发现火灾,要彻查“火源点”,从谁的山地林地引发的火灾,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引导群众自觉看护好自己的山地林地。二是建立森林防火投入新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森林防火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社会化投入机制,建立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扑救模式,规范资金投入渠道和管理制度,提高森林防范能力。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护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多渠道举报,只要情况属实,不管是群众当场举报的,还是提供线索的都给予不同奖励,切实发挥出群众共同防火的作用。
3、加强防扑火力量建设。在防火关键时期要把应急维稳处突大队力量重点向护林防火工作倾斜,确保人员力量充足。部门、乡镇村都要建立半专业扑火队,每个居民组、自然村也要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扑救。从林场调集专业人员,对半专业、业余扑火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扑救知识,以便于能够及时有效地打早、打小、打了。督考办、防火办要对所有乡镇和部门的备勤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到位、人员培训、物资储备、措施落实等情况,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巡护和监管力度。在3至4月份的防火关键时期,要动员全县力量进行护林防火,继续实行乡镇部门包村制度,吃住在村,督促、帮助村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县电视台专门派出一名记者配合森林公安侦破火案,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辽河源森林公园、457处等区域和重点人群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特别是对上坟烧纸、送灯、燃放烟花爆竹和庙宇上香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监护人要看管好痴、呆、傻人员和中小学生,严格限制其携带火种,看管好他们的活动,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禁止老年农民在山区和近山区使用生产用火,如果发生火情火灾将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