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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中外法学界对悬赏广告性质提出了不同观点,其中"契约说"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说"(下称"单方说")占主导地位,但笔者认为,"单方说"的出现,更多的是想填补"契约说"的"漏洞",但是却恰恰暴露了自己的弱点,其质疑"契约说"的几个关键问题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以保护交易,稳定社会秩序为出发点,提出了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就是契约说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