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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采取隐蔽身份、目的的方法,在侦查对象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现犯罪线索,收集犯罪证据,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活动。根据司法实践,特殊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技术类秘密侦查措施,如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等,这是实践中使用较普遍的一种,俗称“技侦”;二是特工类秘密侦查措施,如使用线人、特情、卧底侦查员等:三是诱惑类秘密侦查措施,如机会提供型引诱、虚示购买、控制交付等:四是传统侦查行为加密类侦查,如秘密搜查、秘密提取、秘密辨认、秘密拍照或录音录像、邮件检查等。从职务犯罪侦查实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