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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气势如虹,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结出了累累硕果。
6月中旬,记者从新疆科技兴新办公室获悉,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荣获自治区“2007-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成为新疆32家各类园区(开发区)中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园区。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若干意见》,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工委与各有关局办签订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状》,出台了《高新区推进科技兴区强化实施方案》,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科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乌高新出台了《乌鲁木齐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奖励办法》等规定,力促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新。
2009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用于科技投入的资金达1.2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0.3%,是2008年的4.5倍。同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共有123个项目得到市级以上立项,获得专项资金5098万元,有52个创新基金项目在高新区立项,获得扶持资金1058万元,各类立项项目带动企业投入近10亿元。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共有37家企业通过认定,占乌鲁木齐市的74%,占全疆的52%。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增各类专利37个,新产品及科技成果21个,获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科技进步奖13个。乌高新有4个产品成为2008年“新疆名牌产品”,至此高新区的名牌产品增至21个。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首次派出引才团队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名牌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环境进一步优化,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试点单位。
创新优势不断凸显,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赢得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乌鲁木齐市党建“群众满意的好班子”等荣誉及称号。
《科技日报》
6月中旬,记者从新疆科技兴新办公室获悉,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荣获自治区“2007-2008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成为新疆32家各类园区(开发区)中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园区。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科技兴新强化实施的若干意见》,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工委与各有关局办签订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状》,出台了《高新区推进科技兴区强化实施方案》,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科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乌高新出台了《乌鲁木齐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乌鲁木齐高新区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奖励办法》等规定,力促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新。
2009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用于科技投入的资金达1.2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0.3%,是2008年的4.5倍。同年,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共有123个项目得到市级以上立项,获得专项资金5098万元,有52个创新基金项目在高新区立项,获得扶持资金1058万元,各类立项项目带动企业投入近10亿元。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共有37家企业通过认定,占乌鲁木齐市的74%,占全疆的52%。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增各类专利37个,新产品及科技成果21个,获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科技进步奖13个。乌高新有4个产品成为2008年“新疆名牌产品”,至此高新区的名牌产品增至21个。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首次派出引才团队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名牌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环境进一步优化,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确定为全疆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试点单位。
创新优势不断凸显,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赢得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乌鲁木齐市党建“群众满意的好班子”等荣誉及称号。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