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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层居住建筑越建越多、越建越高,加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火灾事故也越来越频繁。目前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缺乏经验,处在摸索阶段。在这里我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和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特点 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对策详细介绍。
关键词:消防;高层建筑;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管理混乱
高层居住建筑建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以收取物业费、打扫卫生、门卫执勤为主项工作,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投入使用初期,依靠开发商及施工方,更是为了提高高层小区整体形象,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入住率的增加、人员的频繁活动,消防安全隐患就多了。例如: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占用楼梯间堆放杂物、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甚至停用等等问题。这时候物业公司疏于消防安全管理,不能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及时改正,对于老化破损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及时维修保养片面追求金钱利益推诿扯皮,能拖就拖、拖而不决。消防管理“欠账”越欠越多,致使消防管理停滞不前,从而达到无法管理的局面。
一些烂尾楼或没有物业公司接手管理的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无人管理的可怕地步。
2、家庭装修隐患多
高層居住建筑建家庭装修络绎不绝、持续时间长、装修随意性强等特点,形成了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局面。
笔者通过检查发现多数家庭装修工人对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几乎一无所知。装修工人吸烟和使用明火做饭,甚至有些装修工人住在现场导致火灾荷载成倍增长。装修过程中使用大量纤维制品和高分子材料,电气安装不符合规范或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电焊、气焊、喷漆等违章操作、没有消防安全措施直接作业,无形中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有的因装修需要,随意关停消防管网供水、拆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头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导致整个消防系统受到影响。
二、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特点
1、扑救难度大
高层居住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救。通常扑灭高层火灾有两种方法:一是消防人员强攻灭火。由于楼层高,消防队员攀登楼梯体力消耗大,铺设水带阵地困难,所以增加了火灾扑救难度。二是举高消防车灭火。但目前举高消防车的高度和数量还达不到灭火最佳效果。
2、人员疏散难度大
高层居住建筑安全疏散手段有限。通常人员疏散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楼梯间疏散。高层居住建筑楼层多,时间紧迫,疏散距离过长,不利于安全疏散。二是高举消防车疏散。举高车消防车的施救高度和数量,还不能满足人员疏散逃生的要求。
众所周知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垂直电梯疏散。因为现行的电梯防火防烟功能薄弱,而且发生火灾后停电无法使用。
3、火灾蔓延速度快
高层居住建筑的内部结构复杂,各种功能管道纵横交错,如竖井、空调风管、通风井、电梯井等。发生火灾后,容易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蔓延,危害大。试验显示,火灾燃烧猛烈阶段,因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m/s,但是烟气沿着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的速度能达到3—5m/s。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在理想状态下,烟气顺竖向管井扩散至顶层只需要40s,瞬间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且随着楼层增高,风速不断增大,加速火势的蔓延。
高层居住建筑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后扑救、疏散难度大。想减少火灾造成的灾害,最可行的方法是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对策
1、严格物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条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笔者建议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主导作用,要求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疏散引导、消防宣传、人员队伍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细化到日常工作职责中,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工作考核评比当中。另外物业公司可在物管费中划拨专项经费建立消防维护基金,用于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以免出现消防设施无钱维护的情况,使之真正建立起消防安全体系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物业公司应在交付钥匙签订物管协议时,将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维护公共安全具体要求列入协议内容,以《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告知业主或装修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全民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2、加大政府领导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可能涉及到很多部门,所以不能单单依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针对烂尾楼或没有物业公司接手管理的高层居住建筑,当地政府必须统一领导房产、消防、工商、税务、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相互通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或者协调物业公司接管,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很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才能达到高层居住建筑防止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消防;高层建筑;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安全管理混乱
高层居住建筑建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以收取物业费、打扫卫生、门卫执勤为主项工作,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投入使用初期,依靠开发商及施工方,更是为了提高高层小区整体形象,严格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入住率的增加、人员的频繁活动,消防安全隐患就多了。例如: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占用楼梯间堆放杂物、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甚至停用等等问题。这时候物业公司疏于消防安全管理,不能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发现消防安全隐患也不及时改正,对于老化破损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及时维修保养片面追求金钱利益推诿扯皮,能拖就拖、拖而不决。消防管理“欠账”越欠越多,致使消防管理停滞不前,从而达到无法管理的局面。
一些烂尾楼或没有物业公司接手管理的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无人管理的可怕地步。
2、家庭装修隐患多
高層居住建筑建家庭装修络绎不绝、持续时间长、装修随意性强等特点,形成了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局面。
笔者通过检查发现多数家庭装修工人对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几乎一无所知。装修工人吸烟和使用明火做饭,甚至有些装修工人住在现场导致火灾荷载成倍增长。装修过程中使用大量纤维制品和高分子材料,电气安装不符合规范或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电焊、气焊、喷漆等违章操作、没有消防安全措施直接作业,无形中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有的因装修需要,随意关停消防管网供水、拆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头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导致整个消防系统受到影响。
二、高层居住建筑火灾特点
1、扑救难度大
高层居住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扑救。通常扑灭高层火灾有两种方法:一是消防人员强攻灭火。由于楼层高,消防队员攀登楼梯体力消耗大,铺设水带阵地困难,所以增加了火灾扑救难度。二是举高消防车灭火。但目前举高消防车的高度和数量还达不到灭火最佳效果。
2、人员疏散难度大
高层居住建筑安全疏散手段有限。通常人员疏散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楼梯间疏散。高层居住建筑楼层多,时间紧迫,疏散距离过长,不利于安全疏散。二是高举消防车疏散。举高车消防车的施救高度和数量,还不能满足人员疏散逃生的要求。
众所周知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垂直电梯疏散。因为现行的电梯防火防烟功能薄弱,而且发生火灾后停电无法使用。
3、火灾蔓延速度快
高层居住建筑的内部结构复杂,各种功能管道纵横交错,如竖井、空调风管、通风井、电梯井等。发生火灾后,容易形成“烟囱”效应,加速火势蔓延,危害大。试验显示,火灾燃烧猛烈阶段,因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m/s,但是烟气沿着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的速度能达到3—5m/s。一座高度为100米的高层建筑,在理想状态下,烟气顺竖向管井扩散至顶层只需要40s,瞬间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且随着楼层增高,风速不断增大,加速火势的蔓延。
高层居住建筑火灾隐患多,发生火灾后扑救、疏散难度大。想减少火灾造成的灾害,最可行的方法是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三、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对策
1、严格物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条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笔者建议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主导作用,要求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疏散引导、消防宣传、人员队伍管理等一系列的问题细化到日常工作职责中,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工作考核评比当中。另外物业公司可在物管费中划拨专项经费建立消防维护基金,用于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以免出现消防设施无钱维护的情况,使之真正建立起消防安全体系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物业公司应在交付钥匙签订物管协议时,将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维护公共安全具体要求列入协议内容,以《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告知业主或装修者,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全民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2、加大政府领导
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有可能涉及到很多部门,所以不能单单依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针对烂尾楼或没有物业公司接手管理的高层居住建筑,当地政府必须统一领导房产、消防、工商、税务、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相互通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或者协调物业公司接管,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总之,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很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才能达到高层居住建筑防止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