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伴随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近年迅速壮大,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成为提高学生教育和管理综合水平的迫切任务。当前,要客观准确地把握辅导员队伍的基本情况,科学界定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尽快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创建常规考核与绩效评价体系、加大培训力度,逐步营造一支综合素质高、战斗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辅导员队伍。
【关键词】高职院校 辅导员 建设 问题
【中图分类号】G5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6-0028-03
从理论的层面推定,按2007年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2300万人计算,目前全国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在11万多人。研究这一支理论上如此庞大的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对于高等教育的稳定与发展、对于大学生的教育与成才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探讨 1100多所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更是具有特殊意义。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院校在发展历史、社会要求、办学目的、教师素质、学生来源等方面都与传统的高等教育有较大区别,作为伴随科学与技术和经济发展而逐渐壮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其自身的队伍建设具有特殊性,有其自身的规律,找准高职院校队伍建设的自身规律和特点是促进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 实事求是地对待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构成特点
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师资队伍的重要部分,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队伍与普通本科高校辅导员队伍有着客观上的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多,但根本的原因是高职教育的发展历史和现实特点所决定的。从现实的层面看,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高职院校发展背景限制着辅导员数量提升。《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章第六条规定:“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从近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的结果看,多数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不足,高职院校尤其突出。以山东为例,在78所高校中,有57所未达标,高职高专只有16所符合数量要求。部分高职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达1:700。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复杂,除了个别学校认识不到位外,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是高职院校起点较低、规模超常以及现行办学体制决定的。中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高等职业教育的历史更是只有短短的几十年,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基本是在优秀中专学校、成人高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发展规模扩张迅猛,从1999年国家决定高等学校实行大规模扩招开始,截至2007年,在短短的8年时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高职学院达1147所,学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已经超过普通本科学校。规模大扩张自然带来师资大需求,但相对于教学人员而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增长滞后对办学的影响并不特别直接和显性,比如已有的本科学校教学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都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缺少刚性规定,加上高职办学的出身和起点特殊、政府投入渠道不畅甚至不通、高职院校自身融资能力普遍偏低以及本科扩招和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流生源竞争压力等因素,客观上影响了高职院校辅导员人数的配备。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
(2)辅导员实际的来源渠道使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作为一种职业,辅导员有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但由于高职院校办学历史短、规模扩张快、辅导员需求量大,现有的辅导员又有专职和兼职之分,有在职在编聘任制和在职不在编聘任制之分,有转岗安排和合同聘任之分,尽管职责一致、岗位相同,但来源渠道繁多、人员身份复杂,个人综合素质和个人职业能力有较大差异,整体上与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实际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大部分高职院校辅导员年龄普遍年轻,缺少必要的工作阅历,经验少、工作方法单一,加上不少人都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受最近几年高等教育忽视学生政治理论教育的影响,其马列主义的理论知识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修养不高,引领学生人生与理想追求的能力、指导学生学习与工作的能力以及对问题的预见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明显跟不上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实际需要。
(3)角色定位、岗位职责趋向事务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二章第五条列定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有八条,关键词是“帮助、教育、指导”,明晰全面。但在现实工作中,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往往远离了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政治辅导”的工作职能,在相当多的高职院校,把专职辅导员当作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实际角色和理论角色差别较大,大多数时间辅导员充当的是“管理员、服务员、全职保姆”,承担着太多繁琐的具体事务,承担着太多超出自身工作范围的多层压力,承担着很多不该独立承担的责任,其事务性倾向十分明显和突出。
2 科学把握和评价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责特征
不管是否承认,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工作有别于普通本科院校,这是由高职院校学生的来源和出路实际决定的,也是由高职院校自身的生存特点决定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教育姓“高”名“职”,名副其实才显特色。高职教育之所以出现、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壮大,取决于高职教育的特色优势与经济社会的需求之间的自觉契合。作为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关系最密切、接触最经常、教育内容最丰富、教育时间最长久的辅导员也只能在国家规定、社会要求、学生实际之间找到契合点,从而承担把学生培养成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的教育责任。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的辅导员相比,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工作职责有着鲜明的特征。
(1)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的学生行为管理责任。与美、英等国家设置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模式不同,我国实行辅导员制度,这是由中国的教育实际决定的,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特色,这一制度萌芽于抗战时期,形成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得到完善。进入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西方多元文化和多种思潮的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受到巨大冲击,大学生的信仰、品德、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始逐渐成为共识,作为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责任被重新认识。辅导员队伍建设被提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的高度,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6年7月,教育部长周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4号】,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从辅导员制度建立的初衷到今天的实践看,高等学校辅导员始终是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设立的,现行的高校辅导员实际上主要承担的职责仍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二章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8条中有6条是关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充当着学生“政治向导、思想导师、道德表率”的角色。但高等学校由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带给高职院校的显著变化是学生规模的上升与学生综合自治水准的下降,学生日常行为的引导、管理和教育客观上成为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基础工作和主要任务,辅导员必须拿出主要精力用于检查学生的迟到、晚归、寝室卫生、上网、抽烟等,日常事务管理的特征凸显。加上“出身”和“家境”等条件的限制,高职院校大多只能选择在学生规模的递进扩张和管理队伍的有限跟随中观望、探索,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实际上更多的是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不少高职院校干脆不再设置班主任,或为应付督查只在档案资料中设置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两个角色一人承当,对辅导员考核与评价的主要内容量化为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辅导员的事务性职责特征十分突出。
(2)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的学生职业指导责任。“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色,在就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今天,社会、家长和学生迫使高职院校不得不走拓宽“出口”畅通“进口”、“以出带进”的路子。国家每年都有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标准当中学生的就业率是一项重要内容,就业率低于90%的学校根本无缘跻身示范行列;家长指导子女选报高职学校和选择专业的主要依据是看学校的学生就业状况,设想的是子女的就业出路;“高分上重本”、“一般上本科”、“低分上高职”的社会主体意识、选拔标准和学生报考格局并没有改变,绝大部分学生本人在无缘本科学校的情况下进入高职院校,其心理定位是能够掌握一点专业技能、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高职院校在竞争发展中吸引学生的主要手段是为学生就业提供的专业技能储备和就业出路拓展;学生就业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且这一工作从学生进校开始到学生离校持续展开,以“职业生涯规划”为主体内容,以“专业实践”和“毕业生就业教育”为支撑课程,贯穿于学生在校的三年时间。专职辅导员在自觉和不自觉当中承担着对学生的职业指导任务。首先,大部分学校把学生就业结果与辅导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提高学生就业率成为辅导员的一项本职工作;其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将对学校培养自己的职业能力与指导推荐就业的要求寄予在辅导员身上,对辅导员指导自己提高职业能力、规划职业出路的要求很高,希望推荐就业的呼声很响;第三,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实施教育指导的持续时间很长,专职教师很少,开课任务自然大多落在始终与学生相守的辅导员的身上,辅导员在自愿和不自愿中承担着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责任。在职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成为一体、高职院校依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的总格局和总趋势不改变的前提下,高职院校辅导员承担学生职业指导的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被保持甚至会被强化。
(3)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的责任。高校辅导员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作为青年中的佼佼者,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人生理想与追求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和民族未来的走向。但相对于其他高校,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着明显的特点,学生自我追求、自我定位更趋务实,职业角色的素质要求和职业目标的能力结构趋于明确,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更强。特别是针对职业教育的实用特色、实践特征、学生特点,学生思想教育的主体和重点更多地落脚在学生的基本素质养成上,辅导员必须较多地着眼于学生基本品格的养成、健康心态的塑造、行为规范的磨练、诚信做人扎实做事习惯的形成上,从教育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到做一个好公民、好员工,把理论、理念、理想融入到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的实际中去,辅导员必须承担起教育学生“要学会做事先学会做人”的责任。
3 当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在2004—2006的三年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数量配置、职责定位、身份待遇得到明确,管理模式、岗位培训步入正轨。但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个长期的任务,其总体的稳定与局部的动态会始终相伴随。在第一阶段辅导员队伍构建的任务基本完成之后,优化建设的任务必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且这一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加长久,完成这一阶段辅导员综合素质、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常规管理、使学生成为可靠的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更具有意义。
(1)尽快建立资格认证制度和执业准入制度。在特定的领域从事特定的职业建立执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国际惯例,高等学校实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已经成为一种制度。高职院校现行的资格要求是按岗位设定的,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资格要求,教师岗位的基本资格要求是本科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辅导员列入教师和管理人员双层管理系列,按教师岗位系列要求,其基本资格要求与教师相同。应该看到,辅导员是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辅导员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师,高职院校的理论教师岗位、实践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各有职责要求,互相无法取代,比较而言,辅导员岗位对从业者的基本素质要求更高,知识要求更全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更强,辅导员的工作领域更宽阔,育人的责任更突出。从优化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目标出发,从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层面分析,当前应该尽快建立辅导员资格认证和执业准入制度。执业准入制度从进口上设立平台,限制不当人员进入辅导员队伍,以保证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资格认证可以从专业的层面设定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素质要求以及业务水准,以现在职称评定中政治理论教师评定标准为参照,增加高校政工职称系列评定的相关内容,设立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系列之德育教师职称评定类别,按照教师、政工师职称评定的程序规定,建立辅导员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
(2)尽快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常规督导机制。辅导员的工作很难量化,但如果没有具体而明确的绩效评价标准,辅导员的工作就会变成“良心活”,在实践中很容易落入“说起来重要、用起来次要、没有出现问题时可要可不要”的尴尬境地。根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建立辅导员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最根本的目的一是从整体上把握辅导员队伍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水平、工作实力及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时科学地调整有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二是促进辅导员个人对号入座,既明晰自己的追求目标又清楚自己工作的范畴、职责所在,更能通过绩效评价使辅导员找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从而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成效,总结自己的工作教训和工作经验。绩效评价体系必须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绩效评价形式上可以参照高校职工的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或以学年为单位分系统单独进行,内容上必须结合辅导员特定的工作职责,必须有针对性,必须形成制度、定期进行、持之以恒。值得注意的是,绩效评价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重工作结果而轻工作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当中关注管理效果忽略教育功能,特别是在学生群体或恶性重大事件上实行“一票否决”,都会或多或少的促发辅导员产生侥幸心理。其实,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在实践中同样重要,在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管理过程中,由于学生自我约束愿望和克制能力不强,辅导员的工作过程比工作结果常常更有价值,立足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一种常规的、长效的辅导员工作督导机制对于实现辅导员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具有重要意义。辅导员工作过程常规督导可以参照高校现行基本成熟的教学督导的形式,由学生综合管理部门牵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督导内容,按照查看资料、走访学生、座谈调查、形成结论、综合反馈等程序展开,这对及时发现问题、有效促进工作、构建和完善高职院校院系二级学生管理模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果。一支队伍的战斗力不仅取决于其足够的数量还取决于其素质、水平和实力,辅导员队伍能否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这支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综合水平是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普遍年轻,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尽管年龄与学生相近易于与学生沟通、在学历和知识结构上也有普遍的优势,但专业较少对口、敬业意识较为淡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和准备普遍不足、缺乏工作经验成了这支队伍的先天缺陷。弥补不足、提升素质的主要途径一是工作实践的磨练与累积,二是职业培训。特别是职业培训,因其有意为之的属性,对辅导员的影响会更大更直接、更有针对性。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培训当前应该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二是拓宽培训渠道,三是突出培训实效。高职院校的经济实力相对来讲普遍不强,用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费用普遍不足,再从其中分出一部分用于辅导员培训有点勉为其难,但作为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的培训相对于理论教师而言更为迫切,这是由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和学生的教育实际决定的,高职院校的领导层更应该从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待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按照不低于理论教师培养、培训资金的平均水平按时拨付,要按年度、学期纳入人事部门的综合培训计划,要保证有专人、专门部门负责,从而保证培训工作可以落到实处;辅导员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学校集中培训,但单靠学校还不够,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辅导员队伍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逐步形成学校集中培训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轮训并行、理论提升和实践培养并举的辅导员培训格局;特别是培训要根据需要强调效果,要立足于解决辅导员面临的问题,除了必要的理论学习之外,要倡导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给辅导员以实际的启发,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4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构成模式的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高等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并存,其管理渠道为校系双轨并存管理,人事聘任、业务培训、年度考核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为主,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评价以系部为主。根据调查,高职院校总体上在努力按照生师比200:1的比例配置专职辅导员,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一是简单理解200:1的政策规定,二是机械设置人员岗位。部分辅导员将管好200个学生当作自己的全部职责,部分高职院校按200个学生配置1个辅导员的标准统一将辅导员安排到系部学生班级,这种构成强化了辅导员的学生管理职能,但辅导员的思想教育职能相对被弱化,很容易出现一种人员配置到位而学生教育工作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党建工作被高度集中在系部,加上不少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由系党总支书记直接负责,下设一学生干事,这种岗位设置既容易将系部党总支书记的职能事务化,难以调动其职务工作积极性,又使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主要职责的系党总支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块显得势单力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部署和督促检查单纯依靠系部的学生干事难以落到实处,造成了学生管理队伍庞大而学生全面教育的工作依然有很多空白,效益不高。根据高职院校的办学需要,建议在系部总支书记领导之下设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管理和辅导员协调工作,按800——1000:1的生师比设置学生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也可参照这一比例设置年级或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在生师总比例不提高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学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规划与总结、考核与督查、指导与辅导等课题,这样既可提高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工作成效,又可有效地解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文明高校评估、党建评估等各类检查评估对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
【关键词】高职院校 辅导员 建设 问题
【中图分类号】G5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6-0028-03
从理论的层面推定,按2007年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2300万人计算,目前全国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在11万多人。研究这一支理论上如此庞大的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对于高等教育的稳定与发展、对于大学生的教育与成才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探讨 1100多所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更是具有特殊意义。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院校在发展历史、社会要求、办学目的、教师素质、学生来源等方面都与传统的高等教育有较大区别,作为伴随科学与技术和经济发展而逐渐壮大的高等职业教育其自身的队伍建设具有特殊性,有其自身的规律,找准高职院校队伍建设的自身规律和特点是促进高职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 实事求是地对待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构成特点
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师资队伍的重要部分,高职院校的辅导员队伍与普通本科高校辅导员队伍有着客观上的差异,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多,但根本的原因是高职教育的发展历史和现实特点所决定的。从现实的层面看,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高职院校发展背景限制着辅导员数量提升。《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章第六条规定:“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从近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的结果看,多数高校专职辅导员数量不足,高职院校尤其突出。以山东为例,在78所高校中,有57所未达标,高职高专只有16所符合数量要求。部分高职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达1:700。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很复杂,除了个别学校认识不到位外,更深层的原因恐怕还是高职院校起点较低、规模超常以及现行办学体制决定的。中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高等职业教育的历史更是只有短短的几十年,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基本是在优秀中专学校、成人高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发展规模扩张迅猛,从1999年国家决定高等学校实行大规模扩招开始,截至2007年,在短短的8年时间,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高职学院达1147所,学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已经超过普通本科学校。规模大扩张自然带来师资大需求,但相对于教学人员而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增长滞后对办学的影响并不特别直接和显性,比如已有的本科学校教学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都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缺少刚性规定,加上高职办学的出身和起点特殊、政府投入渠道不畅甚至不通、高职院校自身融资能力普遍偏低以及本科扩招和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流生源竞争压力等因素,客观上影响了高职院校辅导员人数的配备。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现实。
(2)辅导员实际的来源渠道使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作为一种职业,辅导员有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但由于高职院校办学历史短、规模扩张快、辅导员需求量大,现有的辅导员又有专职和兼职之分,有在职在编聘任制和在职不在编聘任制之分,有转岗安排和合同聘任之分,尽管职责一致、岗位相同,但来源渠道繁多、人员身份复杂,个人综合素质和个人职业能力有较大差异,整体上与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实际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大部分高职院校辅导员年龄普遍年轻,缺少必要的工作阅历,经验少、工作方法单一,加上不少人都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受最近几年高等教育忽视学生政治理论教育的影响,其马列主义的理论知识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修养不高,引领学生人生与理想追求的能力、指导学生学习与工作的能力以及对问题的预见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明显跟不上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实际需要。
(3)角色定位、岗位职责趋向事务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二章第五条列定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有八条,关键词是“帮助、教育、指导”,明晰全面。但在现实工作中,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往往远离了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政治辅导”的工作职能,在相当多的高职院校,把专职辅导员当作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实际角色和理论角色差别较大,大多数时间辅导员充当的是“管理员、服务员、全职保姆”,承担着太多繁琐的具体事务,承担着太多超出自身工作范围的多层压力,承担着很多不该独立承担的责任,其事务性倾向十分明显和突出。
2 科学把握和评价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责特征
不管是否承认,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工作有别于普通本科院校,这是由高职院校学生的来源和出路实际决定的,也是由高职院校自身的生存特点决定的。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教育姓“高”名“职”,名副其实才显特色。高职教育之所以出现、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壮大,取决于高职教育的特色优势与经济社会的需求之间的自觉契合。作为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关系最密切、接触最经常、教育内容最丰富、教育时间最长久的辅导员也只能在国家规定、社会要求、学生实际之间找到契合点,从而承担把学生培养成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的教育责任。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的辅导员相比,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工作职责有着鲜明的特征。
(1)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的学生行为管理责任。与美、英等国家设置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模式不同,我国实行辅导员制度,这是由中国的教育实际决定的,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的特色,这一制度萌芽于抗战时期,形成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得到完善。进入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伴随西方多元文化和多种思潮的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受到巨大冲击,大学生的信仰、品德、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始逐渐成为共识,作为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责任被重新认识。辅导员队伍建设被提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过的高度,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6年7月,教育部长周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4号】,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从辅导员制度建立的初衷到今天的实践看,高等学校辅导员始终是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设立的,现行的高校辅导员实际上主要承担的职责仍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二章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8条中有6条是关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充当着学生“政治向导、思想导师、道德表率”的角色。但高等学校由精英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带给高职院校的显著变化是学生规模的上升与学生综合自治水准的下降,学生日常行为的引导、管理和教育客观上成为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基础工作和主要任务,辅导员必须拿出主要精力用于检查学生的迟到、晚归、寝室卫生、上网、抽烟等,日常事务管理的特征凸显。加上“出身”和“家境”等条件的限制,高职院校大多只能选择在学生规模的递进扩张和管理队伍的有限跟随中观望、探索,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实际上更多的是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不少高职院校干脆不再设置班主任,或为应付督查只在档案资料中设置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两个角色一人承当,对辅导员考核与评价的主要内容量化为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辅导员的事务性职责特征十分突出。
(2)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的学生职业指导责任。“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色,在就业矛盾越来越突出的今天,社会、家长和学生迫使高职院校不得不走拓宽“出口”畅通“进口”、“以出带进”的路子。国家每年都有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标准当中学生的就业率是一项重要内容,就业率低于90%的学校根本无缘跻身示范行列;家长指导子女选报高职学校和选择专业的主要依据是看学校的学生就业状况,设想的是子女的就业出路;“高分上重本”、“一般上本科”、“低分上高职”的社会主体意识、选拔标准和学生报考格局并没有改变,绝大部分学生本人在无缘本科学校的情况下进入高职院校,其心理定位是能够掌握一点专业技能、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高职院校在竞争发展中吸引学生的主要手段是为学生就业提供的专业技能储备和就业出路拓展;学生就业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且这一工作从学生进校开始到学生离校持续展开,以“职业生涯规划”为主体内容,以“专业实践”和“毕业生就业教育”为支撑课程,贯穿于学生在校的三年时间。专职辅导员在自觉和不自觉当中承担着对学生的职业指导任务。首先,大部分学校把学生就业结果与辅导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提高学生就业率成为辅导员的一项本职工作;其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将对学校培养自己的职业能力与指导推荐就业的要求寄予在辅导员身上,对辅导员指导自己提高职业能力、规划职业出路的要求很高,希望推荐就业的呼声很响;第三,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实施教育指导的持续时间很长,专职教师很少,开课任务自然大多落在始终与学生相守的辅导员的身上,辅导员在自愿和不自愿中承担着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的责任。在职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成为一体、高职院校依照市场法则优胜劣汰的总格局和总趋势不改变的前提下,高职院校辅导员承担学生职业指导的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被保持甚至会被强化。
(3)高职院校的辅导员负有更多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的责任。高校辅导员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作为青年中的佼佼者,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人生理想与追求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和民族未来的走向。但相对于其他高校,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着明显的特点,学生自我追求、自我定位更趋务实,职业角色的素质要求和职业目标的能力结构趋于明确,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更强。特别是针对职业教育的实用特色、实践特征、学生特点,学生思想教育的主体和重点更多地落脚在学生的基本素质养成上,辅导员必须较多地着眼于学生基本品格的养成、健康心态的塑造、行为规范的磨练、诚信做人扎实做事习惯的形成上,从教育学生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到做一个好公民、好员工,把理论、理念、理想融入到教育学生学会做人的实际中去,辅导员必须承担起教育学生“要学会做事先学会做人”的责任。
3 当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在2004—2006的三年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数量配置、职责定位、身份待遇得到明确,管理模式、岗位培训步入正轨。但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个长期的任务,其总体的稳定与局部的动态会始终相伴随。在第一阶段辅导员队伍构建的任务基本完成之后,优化建设的任务必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且这一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加长久,完成这一阶段辅导员综合素质、执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常规管理、使学生成为可靠的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更具有意义。
(1)尽快建立资格认证制度和执业准入制度。在特定的领域从事特定的职业建立执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国际惯例,高等学校实行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已经成为一种制度。高职院校现行的资格要求是按岗位设定的,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资格要求,教师岗位的基本资格要求是本科学历、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辅导员列入教师和管理人员双层管理系列,按教师岗位系列要求,其基本资格要求与教师相同。应该看到,辅导员是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辅导员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师,高职院校的理论教师岗位、实践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各有职责要求,互相无法取代,比较而言,辅导员岗位对从业者的基本素质要求更高,知识要求更全面,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更强,辅导员的工作领域更宽阔,育人的责任更突出。从优化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目标出发,从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层面分析,当前应该尽快建立辅导员资格认证和执业准入制度。执业准入制度从进口上设立平台,限制不当人员进入辅导员队伍,以保证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资格认证可以从专业的层面设定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素质要求以及业务水准,以现在职称评定中政治理论教师评定标准为参照,增加高校政工职称系列评定的相关内容,设立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系列之德育教师职称评定类别,按照教师、政工师职称评定的程序规定,建立辅导员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
(2)尽快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和常规督导机制。辅导员的工作很难量化,但如果没有具体而明确的绩效评价标准,辅导员的工作就会变成“良心活”,在实践中很容易落入“说起来重要、用起来次要、没有出现问题时可要可不要”的尴尬境地。根据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建立辅导员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最根本的目的一是从整体上把握辅导员队伍的基本素质和综合水平、工作实力及工作成效,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时科学地调整有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二是促进辅导员个人对号入座,既明晰自己的追求目标又清楚自己工作的范畴、职责所在,更能通过绩效评价使辅导员找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从而逐步提高自己的工作成效,总结自己的工作教训和工作经验。绩效评价体系必须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绩效评价形式上可以参照高校职工的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或以学年为单位分系统单独进行,内容上必须结合辅导员特定的工作职责,必须有针对性,必须形成制度、定期进行、持之以恒。值得注意的是,绩效评价可能出现的问题是重工作结果而轻工作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当中关注管理效果忽略教育功能,特别是在学生群体或恶性重大事件上实行“一票否决”,都会或多或少的促发辅导员产生侥幸心理。其实,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在实践中同样重要,在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管理过程中,由于学生自我约束愿望和克制能力不强,辅导员的工作过程比工作结果常常更有价值,立足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一种常规的、长效的辅导员工作督导机制对于实现辅导员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具有重要意义。辅导员工作过程常规督导可以参照高校现行基本成熟的教学督导的形式,由学生综合管理部门牵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督导内容,按照查看资料、走访学生、座谈调查、形成结论、综合反馈等程序展开,这对及时发现问题、有效促进工作、构建和完善高职院校院系二级学生管理模式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3)加大培训投入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效果。一支队伍的战斗力不仅取决于其足够的数量还取决于其素质、水平和实力,辅导员队伍能否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这支队伍的综合水平。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综合水平是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普遍年轻,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尽管年龄与学生相近易于与学生沟通、在学历和知识结构上也有普遍的优势,但专业较少对口、敬业意识较为淡薄、心理承受能力不强和准备普遍不足、缺乏工作经验成了这支队伍的先天缺陷。弥补不足、提升素质的主要途径一是工作实践的磨练与累积,二是职业培训。特别是职业培训,因其有意为之的属性,对辅导员的影响会更大更直接、更有针对性。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培训当前应该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二是拓宽培训渠道,三是突出培训实效。高职院校的经济实力相对来讲普遍不强,用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费用普遍不足,再从其中分出一部分用于辅导员培训有点勉为其难,但作为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的培训相对于理论教师而言更为迫切,这是由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和学生的教育实际决定的,高职院校的领导层更应该从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待辅导员队伍建设,要按照不低于理论教师培养、培训资金的平均水平按时拨付,要按年度、学期纳入人事部门的综合培训计划,要保证有专人、专门部门负责,从而保证培训工作可以落到实处;辅导员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学校集中培训,但单靠学校还不够,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的辅导员队伍培训基地,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逐步形成学校集中培训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轮训并行、理论提升和实践培养并举的辅导员培训格局;特别是培训要根据需要强调效果,要立足于解决辅导员面临的问题,除了必要的理论学习之外,要倡导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给辅导员以实际的启发,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4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构成模式的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高等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并存,其管理渠道为校系双轨并存管理,人事聘任、业务培训、年度考核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为主,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评价以系部为主。根据调查,高职院校总体上在努力按照生师比200:1的比例配置专职辅导员,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一是简单理解200:1的政策规定,二是机械设置人员岗位。部分辅导员将管好200个学生当作自己的全部职责,部分高职院校按200个学生配置1个辅导员的标准统一将辅导员安排到系部学生班级,这种构成强化了辅导员的学生管理职能,但辅导员的思想教育职能相对被弱化,很容易出现一种人员配置到位而学生教育工作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德育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党建工作被高度集中在系部,加上不少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由系党总支书记直接负责,下设一学生干事,这种岗位设置既容易将系部党总支书记的职能事务化,难以调动其职务工作积极性,又使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主要职责的系党总支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块显得势单力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部署和督促检查单纯依靠系部的学生干事难以落到实处,造成了学生管理队伍庞大而学生全面教育的工作依然有很多空白,效益不高。根据高职院校的办学需要,建议在系部总支书记领导之下设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管理和辅导员协调工作,按800——1000:1的生师比设置学生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也可参照这一比例设置年级或专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在生师总比例不提高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学生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综合规划与总结、考核与督查、指导与辅导等课题,这样既可提高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的工作成效,又可有效地解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文明高校评估、党建评估等各类检查评估对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