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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肩负着“搞培训、提素质,选干部、配班子,育人才、聚贤能,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职责,更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严以用权真正融入到血脉里、贯穿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提高组织工作水平、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上来,切实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分好忧。
为民用权,夯实严以用权的群众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同样,组工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是天然拥有,而是人民赋予,受托的权力只能造福于民,绝不能谋取私利。组工干部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秉持为民情怀,力行服务之举,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机关干部“六进”“三同”实践锻炼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访谈、提前约谈、集中座谈等方式,主动倾听基层党员、群众诉求,分析研判基层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当前,要按照扶贫抓党建、党建促扶贫的思路,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探索开展“三帮一促”活动,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帮助实现致富脱贫,帮助解决矛盾问题,促村党组织转化升级。要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发挥好驻村工作队作用,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发展优势。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谋划部署工作多听群众意见,注重汲取群众智慧,工作成效好坏多请群众评判,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秉公用权,恪守严以用权的行为边界。“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从严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本质要求,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能否做到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是组工干部能否秉公用权的关键所在。要公正识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工作制度,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干部,通过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真正了解到实际情况、考察出每个干部的特点,把干部识准、选准,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公正选人。坚持五湖四海选干部,不分远近亲疏,不讲门第背景,突出抓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真正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要公正用人。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自身也希望成为好干部。对好干部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认真做好对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在基层一线、艰苦地方、关键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引导干部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上奋发有为,提升担当能力和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
依法用权,强化严以用权的法治防线。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纪国法既是生命线,也是警戒线,更是高压线。要自觉坚守政治纪律。组工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两条红线,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挺在前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组织工作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缺少哪一项程序,都会对整个组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组工干部要不断锤炼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尤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用人标准,把好程序关,以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组织人事纪律的不可越。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组工干部更是法制建设的履行者,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要求扭紧思想和行动的绳子,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入手内外兼修,依据法律法规谋划工作、判断是非、解决问题,让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正确处理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进一步端正家风,加强对家属的教育、提醒、约束,不能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能为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
廉洁用权,践行严以用权的廉政要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心存敬畏。权力是把双刃剑,组工干部既要敬畏它的耀眼光芒,也要敬畏它的无限锋芒,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才能善待手中权力,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权钱交易。敬畏权力绝不是不用权,更不能以此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行其权,就要尽其责。组工干部要把抓落实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时刻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住机遇主动作为、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创全市组织工作新局面。必须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既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一脉相承,也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底线。组工干部必须守住廉洁自律这一为官做人的底线,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廉洁用权、勤于修身、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组织部门要坚持从严治部,弘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优秀文化,组织从严管理,个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的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使组织部门成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责任编辑:周建忠
为民用权,夯实严以用权的群众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同样,组工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是天然拥有,而是人民赋予,受托的权力只能造福于民,绝不能谋取私利。组工干部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秉持为民情怀,力行服务之举,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机关干部“六进”“三同”实践锻炼等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上门访谈、提前约谈、集中座谈等方式,主动倾听基层党员、群众诉求,分析研判基层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当前,要按照扶贫抓党建、党建促扶贫的思路,把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探索开展“三帮一促”活动,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帮助实现致富脱贫,帮助解决矛盾问题,促村党组织转化升级。要加强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全面落实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发挥好驻村工作队作用,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发展优势。要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谋划部署工作多听群众意见,注重汲取群众智慧,工作成效好坏多请群众评判,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秉公用权,恪守严以用权的行为边界。“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从严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本质要求,公道正派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能否做到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是组工干部能否秉公用权的关键所在。要公正识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用工作制度,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干部,通过立体考察、透视甄别、切片化验、会诊辨析,真正了解到实际情况、考察出每个干部的特点,把干部识准、选准,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公正选人。坚持五湖四海选干部,不分远近亲疏,不讲门第背景,突出抓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真正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要公正用人。党的事业需要好干部,人民群众期待好干部,干部自身也希望成为好干部。对好干部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做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认真做好对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注重在基层一线、艰苦地方、关键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引导干部在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上奋发有为,提升担当能力和水平,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风采。
依法用权,强化严以用权的法治防线。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纪国法既是生命线,也是警戒线,更是高压线。要自觉坚守政治纪律。组工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两条红线,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挺在前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组织工作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缺少哪一项程序,都会对整个组织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组工干部要不断锤炼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尤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用人标准,把好程序关,以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组织人事纪律的不可越。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党纪国法是最大的规矩。组工干部更是法制建设的履行者,要紧紧围绕依法治国要求扭紧思想和行动的绳子,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入手内外兼修,依据法律法规谋划工作、判断是非、解决问题,让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正确处理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进一步端正家风,加强对家属的教育、提醒、约束,不能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更不能为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
廉洁用权,践行严以用权的廉政要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心存敬畏。权力是把双刃剑,组工干部既要敬畏它的耀眼光芒,也要敬畏它的无限锋芒,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才能善待手中权力,不超越权限办事,不搞权钱交易。敬畏权力绝不是不用权,更不能以此作为“为官不为”的借口。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行其权,就要尽其责。组工干部要把抓落实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时刻带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住机遇主动作为、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创全市组织工作新局面。必须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既与我们党的好干部标准一脉相承,也是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底线。组工干部必须守住廉洁自律这一为官做人的底线,坚持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来约束规范自己,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廉洁用权、勤于修身、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组织部门要坚持从严治部,弘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优秀文化,组织从严管理,个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的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使组织部门成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责任编辑: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