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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拙文《论反义词同源和一词兼有相反二义》(以下简称《一论》,载《外语教学与研究》1986年第2期)发表后,又读到几篇讨论“反训”的文章,所以感到有必要进一步阐述这个问题。首先有必要再次强调我们在《一论》中已经谈到的问题,即一个词兼有相反的两个意义是指词义的类聚关系而言,而不是指在词的某个具体的组合中一个词同时出现两个相反的义项(双关语例外),因此下列这段话在我们看来正是由于没有严格区分类聚和组合这两种关系才得出的结论:“语言是人类的交际工具,如果一个词具有两个相反的意义,那么,听话的人将如何去理解它。例如:‘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