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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为党的事业培养和选拔、使用一大批德才兼备、有实绩、群众公认的领导干部,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净化选人用人环境,需要我们不断更新选人用人陈旧错误观念,不断根据时代需要更新选人用人方式方法,严格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人才选拔的方针政策,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为党和国家事业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关键词: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33.034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选人用人观念,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以“严”的要求校正党政机关选人用人标准,以“实”的标准打牢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机制健全、原则标准、方式方法等方面呈现新气象。
但与此同时,纵观近年来一些选人用人的腐败案例也警醒我们,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主体责任不明,选贤任能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主体责任与能力建设,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良问题,抵制选人用人中的不良风气,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出来,用起来。
1以人为本,更新选人用人观念
1.1充分认识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性
“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这句话深刻揭示出选人用人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同样,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开展靠的也是人才,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我党培养干部、选拔干部、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的重要性。首先,坚持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的思想,有利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其次,坚持“能者上”的选人用人理念,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沉下心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和积极性,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从而形成干部既能沉下去干事,又能有途径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导向;最后,树立从基层选拔干部的思想,有助于干部能经过基层艰苦条件和复杂环境的锤炼,具备处理复杂局面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
1.2消除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陈旧错误观念
陈旧、错误的选人用人观念不仅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致真正优秀的人才无法脱颖而出,而且极易破坏选人用人风气和党的形象。目前,存在于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中的陈旧错误观念有这样一些:“官本位”思想、“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唯身份”,“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四唯”思想、任人唯亲、求全责备思想。这些思想产生的根源既有错误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还有就是对党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政策认识不清,习惯用老思想、老观念看待和解决问题。因此,今天面对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形势,必须坚决摒弃任人唯亲,坚持任人唯贤;摒弃求全责备思想,放宽放远眼界,坚持五湖四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胸怀;同各种“四唯”思想做斗争,树立重实践、重实绩、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新理念。
2强化主体责任,提高选贤任能的政治品质
选贤任能的政治品质是指选人用人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品质,它包括政治立场、政治品德和政治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选拔可用之才,首要的是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严格按照《条例》等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进行。而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用人腐败情况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一些在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中出现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缺乏高尚清醒的政治意识,缺乏担当负责的职业操守,不能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不能守住底线,与我党选人用人的初衷严重背离。
2.1强化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是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坚实基础。目前,造成很多用人腐败问题,比如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其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但与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追责难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腐败问题,首要的就是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责任体系,不仅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要在出现问题后敢负责、敢追责、能追责。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首要的是落实好在选人用人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选人用人者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首先要把握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范畴。选人用人的责任主体分为群体主体和个人主体,群体主体指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与基层党组织;个人主体重点指党委书记、党委分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干部考察人员、干部提名推荐人员。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在选人用人中的具体责任范畴是不同的,不同的群体、组织和领导个体在选人用人中要明确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职,防止越级、越职或者随意插手其他部门和个体选人用人工作。其次是要明确责任的类别、责任的认定及对违纪责任人的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违纪者的责任分为个人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在责任的认定中,要明确这两种责任,两种责任都要追查,但不同的责任的追责程度是不同的。同时,在具体的责任认定中,要坚持查阅原始资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所在及其根源,并对照责任制认定相关责任人,对其在选人用人中的具体违规违纪问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2加强选人用人者的作风建设
首先要充分认识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的重要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不仅关系着党的各项事业是否后继有人,更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发展党的事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角度选好用好干部。其次,要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选人用人导向就像一面竖起来的旗帜,“它向人们昭示出要用什么样人和不用什么人的价值取向,不只是关乎党风和民意,而且会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和国家的发展兴衰。”这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用工作的根本导向。因此,领导干部一定树立正确的、健康的用人导向。再次,要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他们立党为公、为民用权的权力观和执政观,强化他们人民利益大于天、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观,逐步淡化和消除“官本位”等错位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利益观和权力观教育,从而从根本上加强选人用人作风建设。 3创新方法,加强选人用人者的能力建设
3.1提高选人用人者综合素质
选人用人者自身的道德品质、知识结构、领导才能、气度风度以及情商因素等都在不同程度影响选人用人的成效。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人的素质都不是先天本身所固有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实际锻炼和培养形成和提高的。新形势下,对选人用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选人用人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素质,这是为党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它包括对党的选人用人方针政策、制度要求、机制设置等方面的熟知,并在理论指导下能具体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除此之外,还必须掌握管理学、心理学、行政学、新闻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构建选人用人综合知识体系。其次,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创新能力。当前我国选人用人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过去的工作方法等无法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情况下,选人用人者必须要有前瞻性的眼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当然,这种创造性不是“标新立异”,为创新而创新,而是在深刻洞察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3.2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方法
方法是人们为了达到目标、目的、指标所采取行动的指导。方法除了具有继承性的特性之外,本身还具有创造性和探索性的特征。一方面,推进选人用人科学化进程需要方法的不断创新,另一方面方法的创新也受思想观念的制约。因此,運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新形势下,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选人用人的工作任务也随着更加复杂。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对选人人工作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认识不足,习惯于沿用过去的方法,却看不到旧的方法的弊端和对新时代的不适应性,死抱着过去的经验、方法不放,尤其在选用一些偏才、怪才的时候坚持老观念、老方法。因此,新形势下,必须看到我们在革命时期或者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选人用人方法的不适应性,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和完善。做到既坚持我党在选人用人上的一些优良传统,如党管干部、实践选人、德才兼备等,又要大胆创新,更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科学选人用人方法。
第二,运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在现代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要善于探索运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如在人才的考核评价中,我们可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践考察、专项调查等多种方法,对干部作出全面综合的考察。同时,在人才的考核中,我们除了运用传统的这些方法之外,还可以引进现代管理学、人才学、心理学以及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通过量表分析、曲线分析、心理测试等综合分析干部的成长轨迹、心理素质和智商情商,力求准确全面的反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明确干部的未来发展方向,有的放矢的选人用人,也更有利于我们选拔到可塑可造的潜在人才。同时,我们要大力使用计算机、互联网以及手机等现代化工具,如在干部考核中开发引进干部考核电子信息系统,对采集来的干部考核量化指标进行数据分析,减少人工操作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在干部的考察和监督中,也可以综合运用网上政务系统,包括微信、微博政务系统广泛征集意见,增加选人用人的群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
参考文献
[1]徐亚平.论科学的选人用人观[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2002:4344.
[2]夏可珍.《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研究[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 2014 ,(07).
关键词: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33.034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选人用人观念,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以“严”的要求校正党政机关选人用人标准,以“实”的标准打牢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机制健全、原则标准、方式方法等方面呈现新气象。
但与此同时,纵观近年来一些选人用人的腐败案例也警醒我们,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主体责任不明,选贤任能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强化主体责任与能力建设,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良问题,抵制选人用人中的不良风气,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出来,用起来。
1以人为本,更新选人用人观念
1.1充分认识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性
“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这句话深刻揭示出选人用人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同样,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开展靠的也是人才,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我党培养干部、选拔干部、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的重要性。首先,坚持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的思想,有利于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其次,坚持“能者上”的选人用人理念,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沉下心干事创业的热情、激情和积极性,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筑牢党的执政基础。从而形成干部既能沉下去干事,又能有途径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导向;最后,树立从基层选拔干部的思想,有助于干部能经过基层艰苦条件和复杂环境的锤炼,具备处理复杂局面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
1.2消除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陈旧错误观念
陈旧、错误的选人用人观念不仅不能实现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致真正优秀的人才无法脱颖而出,而且极易破坏选人用人风气和党的形象。目前,存在于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中的陈旧错误观念有这样一些:“官本位”思想、“唯学历、唯职称、唯资历、唯身份”,“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四唯”思想、任人唯亲、求全责备思想。这些思想产生的根源既有错误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还有就是对党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政策认识不清,习惯用老思想、老观念看待和解决问题。因此,今天面对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形势,必须坚决摒弃任人唯亲,坚持任人唯贤;摒弃求全责备思想,放宽放远眼界,坚持五湖四海,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胸怀;同各种“四唯”思想做斗争,树立重实践、重实绩、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新理念。
2强化主体责任,提高选贤任能的政治品质
选贤任能的政治品质是指选人用人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品质,它包括政治立场、政治品德和政治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选拔可用之才,首要的是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严格按照《条例》等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进行。而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用人腐败情况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一些在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中出现的问题,最根本的就是缺乏高尚清醒的政治意识,缺乏担当负责的职业操守,不能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不能守住底线,与我党选人用人的初衷严重背离。
2.1强化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是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的坚实基础。目前,造成很多用人腐败问题,比如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其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但与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不明确、不落实、追责难有很大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选人用人腐败问题,首要的就是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责任体系,不仅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要在出现问题后敢负责、敢追责、能追责。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首要的是落实好在选人用人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选人用人者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首先要把握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责任范畴。选人用人的责任主体分为群体主体和个人主体,群体主体指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与基层党组织;个人主体重点指党委书记、党委分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长、干部考察人员、干部提名推荐人员。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在选人用人中的具体责任范畴是不同的,不同的群体、组织和领导个体在选人用人中要明确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职,防止越级、越职或者随意插手其他部门和个体选人用人工作。其次是要明确责任的类别、责任的认定及对违纪责任人的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违纪者的责任分为个人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在责任的认定中,要明确这两种责任,两种责任都要追查,但不同的责任的追责程度是不同的。同时,在具体的责任认定中,要坚持查阅原始资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所在及其根源,并对照责任制认定相关责任人,对其在选人用人中的具体违规违纪问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2加强选人用人者的作风建设
首先要充分认识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的重要性。党政机关选人用人,不仅关系着党的各项事业是否后继有人,更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选人用人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发展党的事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角度选好用好干部。其次,要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习近平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选人用人导向就像一面竖起来的旗帜,“它向人们昭示出要用什么样人和不用什么人的价值取向,不只是关乎党风和民意,而且会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成败和国家的发展兴衰。”这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用工作的根本导向。因此,领导干部一定树立正确的、健康的用人导向。再次,要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他们立党为公、为民用权的权力观和执政观,强化他们人民利益大于天、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观,逐步淡化和消除“官本位”等错位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利益观和权力观教育,从而从根本上加强选人用人作风建设。 3创新方法,加强选人用人者的能力建设
3.1提高选人用人者综合素质
选人用人者自身的道德品质、知识结构、领导才能、气度风度以及情商因素等都在不同程度影响选人用人的成效。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人的素质都不是先天本身所固有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实际锻炼和培养形成和提高的。新形势下,对选人用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选人用人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素质,这是为党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它包括对党的选人用人方针政策、制度要求、机制设置等方面的熟知,并在理论指导下能具体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除此之外,还必须掌握管理学、心理学、行政学、新闻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构建选人用人综合知识体系。其次,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创新能力。当前我国选人用人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过去的工作方法等无法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的情况下,选人用人者必须要有前瞻性的眼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当然,这种创造性不是“标新立异”,为创新而创新,而是在深刻洞察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未雨绸缪。
3.2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方法
方法是人们为了达到目标、目的、指标所采取行动的指导。方法除了具有继承性的特性之外,本身还具有创造性和探索性的特征。一方面,推进选人用人科学化进程需要方法的不断创新,另一方面方法的创新也受思想观念的制约。因此,運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新形势下,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选人用人的工作任务也随着更加复杂。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对选人人工作方法的改革和创新认识不足,习惯于沿用过去的方法,却看不到旧的方法的弊端和对新时代的不适应性,死抱着过去的经验、方法不放,尤其在选用一些偏才、怪才的时候坚持老观念、老方法。因此,新形势下,必须看到我们在革命时期或者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些选人用人方法的不适应性,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和完善。做到既坚持我党在选人用人上的一些优良传统,如党管干部、实践选人、德才兼备等,又要大胆创新,更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科学选人用人方法。
第二,运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在现代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要善于探索运用多样化、现代化的选人用人方法。如在人才的考核评价中,我们可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践考察、专项调查等多种方法,对干部作出全面综合的考察。同时,在人才的考核中,我们除了运用传统的这些方法之外,还可以引进现代管理学、人才学、心理学以及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通过量表分析、曲线分析、心理测试等综合分析干部的成长轨迹、心理素质和智商情商,力求准确全面的反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明确干部的未来发展方向,有的放矢的选人用人,也更有利于我们选拔到可塑可造的潜在人才。同时,我们要大力使用计算机、互联网以及手机等现代化工具,如在干部考核中开发引进干部考核电子信息系统,对采集来的干部考核量化指标进行数据分析,减少人工操作的随意性和主观性,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在干部的考察和监督中,也可以综合运用网上政务系统,包括微信、微博政务系统广泛征集意见,增加选人用人的群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
参考文献
[1]徐亚平.论科学的选人用人观[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2002:4344.
[2]夏可珍.《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研究[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 2014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