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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体企业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重要力量,但长期以来,集体企业形成了产权关系不清的企业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建立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很不协调,客观上要求必须进行企业制度改革。目前不少地方的农村干部和群众在各自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利用股份制形式,设立了劳力股。这对乡镇企业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